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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鋒
法國巴黎盧浮宮博物館遭搶,8件珠寶仍下落不明之時,國內某平臺便出現了“多條關于盧浮宮珠寶的售賣鏈接,包括王冠、祖母綠項鏈等,售價為9.99萬元到9999萬元不等”,甚至還給出“正品”“95新”“急出”的字樣。
互聯網時代,尤其是移動互聯時代,商業模式發生了極大變化,大多數商品都從實體店換個方式搬到了網絡上,如此生態下的商業模式,或許比以往商業模式的競爭更加強烈。而且,在給人們購物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出現了不少踩著社會熱點,或者重大事件的營銷方式。
但不論商業模式再怎么變換,青鋒都認為,靠噱頭營銷都不可能走的太遠,尤其是像借盧浮宮珠寶竊,將其失竊的珠寶作為噱頭的營銷,青鋒認為,不僅走不遠,有關部門更應該采取措施嚴加禁止。
遺憾地是,作為監管上述營銷的某平臺,據紅星新聞報道,平臺相關人員僅僅給出“平臺會不定期對所售商品的真假進行核實,如果核實有異議,會做出相關處罰;如果是違規商品,消費者可以進行相關舉報,平臺如果識別有問題,也會進行處罰”的回應,而并沒有說要進一步采取什么樣的措施,對此類營銷予以禁止或給予處罰。
或許正是電商平臺監管不力,方才導致當下某些人利用電商平臺知假售假,甚至銷售違禁品,給社會及消費者一而再造成傷害。
那么,如何才能杜絕類似靠盧浮宮珠寶被竊為噱頭轉賣“盧浮宮珠寶”的營銷存在,不給這些營銷者任何空間?
除了電商平臺嚴加監管,采取措施予以禁止外,消費者發現后第一時間舉報,也是應有的措施之一。
此外,作為消費者,還要加強自律,提高法律意識,自覺抵制,不下單購買靠噱頭營銷者銷售的商品,更為重要。
因為,沒有購買,售賣者就沒有了市場,任憑其把噱頭搞得再大,吹得天花亂墜,以噱頭營銷的商品一件也賣不出去,其自然而然也就洗手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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