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至縣積極扛起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圍繞打造新時代更高水平“天府糧倉”的丘陵示范區,結合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探索農村集體經濟參與撂荒地整治利用的多元模式,優化政策支持,實現了撂荒地復耕利用高效、糧食生產能力增強、集體經濟穩步發展、農民收入同步提升等多重目標的突破,有效破解了丘陵地區撂荒地整治利用困難與集體經濟發展乏力并存等共性矛盾,有效杜絕了邊整治、邊撂荒現象。
一、樂至縣構建撂荒地整治利用長效機制的創新探索
樂至縣堅持高位推動、系統謀劃,推動多元政策集成,創新整治利用模式,著力破解丘陵地區撂荒地整治利用與集體經濟發展乏力并存難題,構建起“集體主導、政策創新、多重突破”的撂荒地整治利用長效機制。
(一)完善高位統籌機制,確保撂荒地整治“高效率”
樂至縣建立“縣督導、鎮落實、村主體”的三級責任體系,密切各部門橫向協同,強化村集體深度參與,促進撂荒地高效率整治復耕。到2024年底,全縣累計整治撂荒地5.89萬畝。
1. 加強縣級組織,凝聚部門合力。以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為目標,精準實施數量保護提升、質量建設提升、監管效能提升、生態保護提升等耕地保護 “四大提升”行動。成立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掛帥的耕地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強化資源統籌和督導考核,明確農業農村、自然資源、財政、水務、發改等各部門職能職責,密切各部門協同聯動,形成“全縣一盤棋”工作格局。
2. 明確鎮村責任,傳導整治壓力。將撂荒地整治納入鄉鎮(街道)年度目標考核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重要內容,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各鎮街普遍構建“鎮街領導包片、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包戶”的三級責任體系,全面精準摸排撂荒地,確保責任到戶、動員到位,實現撂荒地整治工作全覆蓋、無遺漏。
3. 注重集體參與,破解整治難點。發揮村級黨組織和村集體組織協調、資源整合優勢,針對散戶的撂荒地整治意愿低問題,利用村廣播、院壩會、入戶宣講政策等方法,加大宣傳力度,以村莊發展、集體共富的未來愿景感化說服農戶。為促進撂荒地經營權順暢、高效流轉,探索通過“一事一議”的會議制度,與農戶簽訂規范的撂荒耕地經營權委托流轉(管理)協議。實行“一戶一策”“一地一策”的整治策略,區分流轉區與自耕區,精準開展復耕復種。
(二)創新政策支持體系,確保復耕地利用“有效益”
針對撂荒地普遍存在基礎設施較落后、地理位置偏遠、地塊細碎分散等問題,樂至縣積極完善政策支持,強化設施、服務、要素等系統化保障,有力促進糧食播種面積和單產雙增長,全年糧食同比增產5000噸。
1. 強化設施配套,改良耕種條件。優先將整治撂荒地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范圍,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項目等項目與撂荒地整治相結合,推動地塊規整,配套完善水利灌溉、田間道路等,為規模化、機械化耕作創造條件。創新建立村集體參與高標準農田等基礎設施后續管護的機制,確保復耕地能持續發揮效益,并增加村集體經濟組織管護收入。
2. 創新激勵政策,調動參與動能。整合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稻谷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等各項種糧支持政策,重點向整治撂荒地復耕種糧的集體傾斜;依托大數據智慧監督平臺,開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申報面積與實際面積核查,嚴格落實撂荒一年以上的土地不能納入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申報范圍的規定,約束農戶撂荒行為。設立集體經濟帶頭人專項激勵基金,對在撂荒地整治利用中成效顯著的村集體負責人給予獎勵。
3. 完善服務體系,促進節本增效。構建“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村級協辦員”的三級服務體系,開發“興農”農事服務APP,推動服務供給方與需求方高效協調。整合村集體、經營主體的農機具300多臺,分8個片區設立服務分中心,提升耕種防收一體化服務水平。支持村集體通過直接投資、提供場所、組織協調等方式,參與或主導組建農機服務、農資統購、病蟲統防、產品營銷等社會化服務組織,為復耕主體提供全鏈條、低成本、便利化服務。
4. 強化要素供給,破除發展瓶頸。強化科技保障,加強農技推廣服務,引入新品種、新技術應用于復耕地,構建“土壤體檢—精準配肥—科學施用”的施肥全鏈條服務體系,形成復耕地“一地一策”的施肥建議方案。強化人才保障,實施“人才下鄉”計劃,探索“專家包片聯鎮”服務機制,鼓勵農技人員、鄉土專家服務撂荒地復耕項目。強化資金保障,設立撂荒地整治和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扶持資金,累計資助127個村集體共9800萬元,撬動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投入。
(三)探索“集體+”模式,確保復耕地利用“可持續”
基于撂荒地整治復耕后易出現再撂荒的問題,探索集體自營、合作經營、托管服務等多元模式,確保耕地有人種、有人管、不撂荒,并同步壯大集體經濟實力。村均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同比增長10%。
1. 探索“集體統種統管+復合種植”模式。由村集體直接流轉撂荒地,統一規劃、統一耕種、統一管理,因地制宜發展糧經、糧飼、糧油等復合種植模式。高寺鎮燕子村村集體采用機械化方式整治撂荒地200多畝,集中流轉分散承包地、撂荒地等,發展糧桑等套種模式,不僅村集體實現增收5萬元,而且通過股份分紅、就業務工等方式,而且還帶動農民每年戶均增收1200元以上。
2. 探索“集體整合資源+合作經營”模式。村集體負責整合撂荒地、盤活閑置資產、對接政策資源,通過股份合作、委托經營、土地租賃等方式,引入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等進行規模化、專業化經營,村集體獲取穩定的租金、分紅或管理費等收益。良安鎮五龍村集體經濟組織將整治后的100畝土地,集中租給經營業主,發展特色種植,年均獲得租金20萬元,帶動周邊農戶持續增收。
3. 探索“集體參與協調+托管服務”模式。村集體通過投資購置農機具、提供閑置場地、開展居間協調等方式,主動聯合社會化服務企業,參與社會化服務體系搭建,為農戶提供“全程托管 +半程托管”選項服務,服務范圍覆蓋農資統購、農機耕作、病蟲統防到糧食收割等全環節。蟠龍鎮秦蔡溝村通過與3家社會化服務企業合作,提供代耕代種服務,集成高產栽培技術措施,畝產提高20%以上。
二、樂至縣構建撂荒地整治利用長效機制的經驗啟示
樂至縣的一系列探索實現了撂荒地整治利用、糧食增產增收、集體經濟壯大等多重效益,為其他地區特別是丘陵地區提供了以下啟示:
(一)推動撂荒地整治利用必須強化村集體主導式參與
樂至縣探索由村集體參與撂荒地整治利用的調查摸底、意愿搜集、流轉協調、復耕利用等,并將村集體作為推進撂荒地整治的重要載體。樂至縣的經驗表明,推進撂荒地整治利用必須強化村集體的主導式、全環節參與,推動村集體參與事前環節的復耕意愿動員、整治策略制定等,參與事中環節的復耕地流轉協調、生產設施完善,參與整治后的復耕地利用、生產性服務供給等。
(二)推動撂荒地整治利用必須推進多層次協同整合
樂至縣推動各部門間高效協同、縣鄉村一體發力,并在尊重村集體主導地位的基礎上,推動村集體與家庭農場、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建立優勢互補、緊密聯結的合作機制。樂至縣的經驗表明,推動撂荒地整治需在組織推進上密切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多部門的協同聯動,還需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形成村集體負責服務協調、合作社負責生產經營、龍頭企業負責品牌銷售等多元主體的分工協作格局。
(三)推動撂荒地整治利用必須創新多元化支持政策
樂至縣積極推動各類資金項目整合,探索集體經濟帶頭人專項激勵基金、撂荒地整治和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扶持資金等,從而實現了撂荒地持續復耕利用、村集體經濟發展。樂至縣的經驗表明,單一的補貼政策難以奏效,各地推進撂荒地整治利用需構建涵蓋基礎設施建設、生產激勵、服務支撐、要素保障等多維度、精準化的政策支持體系,為村集體主導的撂荒地整治利用提供有力支撐。
(文/郭曉鳴 張耀文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張明英 樂至縣農村經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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