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譽)“沒想到不用打官司,短短幾天就能拿到工資和補償,真是太感謝你們了!”近日,在江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源區總工會與江源區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下,一起因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等引發的勞動爭議得到成功調解并當場履行完畢。本案是我院構建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優化營商環境的一次成功實踐,獲得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的一致認可。
據悉,本案當事人李先生于2025年2月27日入職某石材公司,負責駕駛裝載機從事石料裝卸、上料等工作,工作強度大,實行兩班倒制度。工作期間,李先生接受公司考勤管理與工作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所從事的工作屬于公司的主管業務范疇,雙方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但公司始終未與李先生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依法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且存在工資拖欠情況。無奈之下,李先生向相關部門提交申請,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資、賠償金及拖欠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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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江源區法院高度重視,初步調查認為該案事實清楚,但若直接進入仲裁乃至訴訟程序,不僅耗時較長,也可能對企業經營造成影響,更不利于維護和諧的勞動關系。為了高效、實質性地化解糾紛,江源區法院帶頭與江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源區總工會組建專項調解工作小組,共同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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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過程中,三方充分發揮職能優勢:法院結合類似判例,分析訴訟風險與成本;人社局提供專業政策解讀,厘清雙方權利義務;總工會從勞動者權益保障角度出發,搭建溝通橋梁。經過多輪調解,公司負責人認識到自身違法行為,主動提出和解方案,李先生也對該和解方案表示認可,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當場,企業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一次性向李先生支付二倍工資差額、拖欠工資及補償金,同時承諾將在15日內為李先生補繳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
此次勞動爭議的成功化解,是我院踐行“多元共治”理念、推進勞動爭議源頭治理的生動實踐。通過部門聯動,不僅讓勞動者免去訴訟奔波,快速拿到應得款項,也幫助企業避免了訴訟對經營造成的負面影響,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下一步,江源區法院將持續深化人社、工會、法院三方協作機制,暢通勞動爭議調解渠道,以更高效、更便捷的糾紛解決方式,切實優化營商環境,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筑牢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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