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街拍 生活報
16日,經歷了昨日雨雪交加的哈爾濱,雖然雨過天晴,但干冷的寒意依然持續,最高溫度5℃,最低溫度-1℃。而昨日最高溫度4℃,最低溫度-2℃。連續兩天的持續低溫讓冰城市民渴望暖屋子的提前到來。
16日,本報《哈市人大代表、市民建言供熱新規:突然降溫,供熱能否提前》的報道引發市民的廣泛關注,“參數調整不能救冷屋子。”人大代表、市民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建議:參照同緯度城市,如長春、大慶、齊齊哈爾等地的供暖政策;將現行的供暖周期調整為每年的10月10日至次年的4月10日,供熱天數不變。
調整參數難救冷屋子
老人在家得用電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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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廳溫度計顯示19℃,穿棉襖都凍手,調整參數能讓室溫升上來嗎?”16日上午,南崗區星源國際小區居民趙女士指著墻上的溫度計說。15日夜間,哈爾濱主城區最低氣溫跌破0℃,而按照《哈爾濱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規定,正式供熱要等到20日才能啟動。“每年10月中旬這段日子最難熬,有時候在家凍著,還不如到樓下曬曬太陽。”趙女士說,前幾天看到《哈爾濱市城市供熱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提到特殊天氣可提前供熱,本以為能提前盼來溫暖,沒想到等來的只是“調整參數”的通知。
與普通市民相比,老年人對低溫的感受更為強烈。道外區軒轅小區70歲的陳奶奶正圍著電暖器看電視,膝蓋上戴著厚護膝。“年紀大了怕冷,這幾晚睡覺要蓋兩床被子,腳還是冰的。”陳奶奶說,小區里不少老人都提前開了電暖器,“一天電費就得十幾塊。”
同緯度其他城市供熱早
冰城供熱時間相對滯后
“大慶10月8日就供熱了,齊齊哈爾13日也開栓了,都是黑龍江的城市,溫差能有多大?”在生活報新媒體評論區,網友“冰城老炮”的留言引發熱議。
同為東北地區的吉林長春,雖未明確提前供熱,但同期實際供熱時間均早于哈爾濱。記者從長春市政府網站獲悉,根據氣象部門預測,近期該市將迎來一次明顯降溫天氣,決定于10月17日零時起提前開栓供熱;記者通過查詢近期天氣了解到,17日至20日,長春市的最高氣溫為4℃,最低氣溫為-4℃,而反觀哈爾濱的天氣情況,從17日至20日,最高氣溫為5℃,最低氣溫為-4℃,且伴有陣雪。“哈爾濱作為省會城市,供暖時間反而比周邊地市晚,實在說不過去。”哈市人大代表白云認為,供暖不應搞“一刀切”,要參考周邊城市做法,結合實際氣溫靈活調整。
近三年氣溫數據佐證
提前供熱成民生剛需
“這幾年感覺秋天越來越短,冷天來得越來越早。”土生土長的哈爾濱人張先生對此深有感觸。氣象數據印證了這一感受:2022年10月10日至20日,哈爾濱有兩天降雨,平均最低溫3℃;2023年10月10日至20日,平均最低溫3℃,2024年10月10日至20日,平均最低溫3℃。
從民生成本角度看,提前供熱也更經濟。市民劉先生算了一筆賬:家里電暖器功率2000瓦,每天開8小時,電費16元,10天就是160元。“如果提前10天供熱,熱費分攤下來也就幾十塊,比用電暖器劃算多了。”劉先生說,去年他為了抗寒,10月中旬電費花了400多。
市民建議將供暖期調整為
10月10日-次年4月10日
市民孫先生是高校退休教授,他表示,供暖時間安排應基于氣象數據而非行政規定。“從北緯45度線附近城市的供熱情況看,大部分都在10月10日前后啟動供熱。哈爾濱10月中旬的平均低溫已降至2℃,完全符合供暖啟動條件。”
“現行的供熱管理辦法是多年前制定的,現在天氣變了,群眾需求也變了,辦法也該改改了。”哈市政協委員唐校光認為,《哈爾濱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實施多年,部分條款已不適應實際情況。記者查詢發現,該辦法關于供熱起止時間的規定,自實施以來未進行調整,而同期哈爾濱10月平均氣溫已下降近3℃。
在政策層面,提前供熱已有初步支撐。《哈爾濱市城市供熱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明確“遇特殊天氣可提前供熱并給予補償”,但市民們希望把“模糊表述”變成“剛性標準”。“什么是特殊天氣?連續幾天低溫算?補償標準是多少?這些都得寫清楚。”哈市人大代表白云建議,建立氣象、住建、財政部門聯動機制,當預測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于5℃或日最低氣溫低于0℃時,自動啟動提前供熱。
市民們對此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建議:將現行的“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供熱周期,調整為“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保持183天供熱天數不變。10月10日至20日氣溫波動最大,經常出現霜凍,而4月10日之后基本春暖花開,停熱對室溫影響不大。記者通過查詢得知,2022年4月10日—20日哈市平均氣溫最高16℃;2023年4月10日—20日平均氣溫最高13℃;2024年4月10日—20日平均氣溫最高19℃。采訪中市民表示,4月份雖乍暖還寒,但是氣溫每天呈攀升趨勢,體感更比10月的深秋強。
其他建議
熱費收繳與供熱質量脫節的問題,成為市民吐槽的焦點。“每年9月底就催著繳費,過了12月不繳費還要產生違約金,可繳了費也未必能按時享受到合格的供暖。”市民李女士拿出繳費憑證說,去年她家室溫連續半個月不達標,投訴了多次才解決,退費流程更是復雜。“打電話讓供熱公司測溫,要么遲遲不來,要么來了說達標,找主管部門又要等流程。”道里區居民劉女士說,去年她家退費跑了5趟才辦成。
哈市人大代表白云提出了一個創新性的建議:“熱費為什么不能預繳一部分,另一部分作為質量保證金由政府部門掌管?如果供熱達標且用戶無投訴,再全額支付;如果不達標,就將剩余部分退還給用戶。這種方式既能約束供熱企業保證質量,又能保障用戶權益。”
哈市政協委員唐校光表示,可以借鑒北京等城市的經驗,建立供熱質量綜合評價體系,將評價結果與供熱企業的資質、補貼等掛鉤。“供熱是基本的民生保障,不應該一成不變。要探索更加彈性、精細化的供熱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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