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今天讀到一條沖上熱搜的新聞,說的是"惡魔"在身邊——遼寧一幼兒園老師15天虐童上千次!
10月17日,遼寧盤錦的孟先生反映,其3歲女兒在鵬程幼兒園遭多名幼師長期虐待致精神障礙。
孟先生稱,去年10月起就發現孩子身上常出現淤青,今年3月21日通過監控看到,孩子被老師拽到房間推頭撞墻、扇嘴巴。他要求查看早期監控,發現幼師們長期對多名幼童施暴,僅3月3日至21日期間,自家孩子及其他孩子被毆打就達近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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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盤山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回應,已在5月15日依法關停涉事幼兒園,6月中下旬對幼兒園法人作出永久禁入民辦學校機構負責人或校長的處罰,并讓園方開除了涉事老師。
盤山縣教育局工作人員的這個回應,實在讓人看不懂。5月15日依法關停涉事幼兒園,一個月后才讓園方開除涉事老師,這不是明顯的時序顛倒、相互沖突的悖論嗎?
更關鍵的是,發現異常后,孟先生夫妻報警。盤山縣公安局先后發出4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3月19日至21日3天時間,鵬程幼兒園4名老師在小班和學前班教室等多個場地,多次用手毆打小美身體和嘴部、腳踢并推打小美腿部及肩部等。張某霞、王某、張甲、張乙等該園4人分別被處10~15日行政拘留,500~1000元罰款。
從視頻可見,4名老師穿著隨意,在孩子面前舉止蠻橫,頻繁出現毆打孩子的鏡頭,可見她們一貫的教育方式與作風就是兇神惡煞、體罰恐嚇,的確形同娃娃們眼中的“惡魔”!
問題是孟先生夫妻報警,警方順藤摸瓜找出其女兒小美受虐的證據,并依法對4名老師作出行政拘留和罰款處罰。但除小美之外,“15天虐童上千次”的其他受害者,就可以被混沌過關嗎?
更加讓人細思極恐的是,涉事4名教師均無幼師資格證,僅持保育員證卻承擔教學職責,其本身違反了《遼寧省學前教育條例》。
4名施暴者僅被行政拘留10-15天并處罰款,與“近千次暴力”和“致精神傷殘”的后果嚴重不匹配。對比2018年沈陽幼兒園針扎幼童案涉刑責,本案法律適用標準讓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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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名不具備幼師資格的“惡魔”,對年幼孩子隨意毆打,平均每天超60次,扇耳光、拽頭撞墻、腳踢……手段殘忍至極。孩子身體受傷,身上淤青不斷,精神上也遭受重創,并伴生語言能力退化、情緒失控、睡眠障礙等,很可能影響未來20年的認知能力,成年后親密關系也可能出現障礙。
慘痛教訓警示我們,當施暴者代價極小,孩子卻要用一生承受創傷時,制度必須長出“牙齒”。
要從教師準入、園所監管、法律完善、社會共治等方面筑牢防線,終結幼兒園里的暴力循環,給孩子一個安全、溫暖的成長環境。
嚴懲幼兒園作惡者,
別讓孩子留下成長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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