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經濟形勢不好,就業形勢更糟,各種各樣的新業態如雨后春筍,層出不窮。
這兩天,在雜文群里,見到有人議論代駕、代哭與代罵的話題,引起了我的興趣,也想表達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這三“代”絕對屬于“新業態”就業形態:
代駕服務是通過專業駕駛員替代客戶駕駛車輛,包括酒后代駕、商務代駕、長途代駕和特殊場景等。這是三“代”中最具有勞動價值和意義的一種職業。
我們俗稱的“代駕”或“叫代駕”,一般發生在好友、同事聚會、聚餐之后,并且是在近些年酒駕、醉駕入法、入刑之后。一段時間或者一個學期、一個學年結束,為了加深友誼、團隊建設、慶祝成功或者未來合作更加愉快、配合更加默契、工作效率更高、取得更大成功,往往會三五好友小酌、辦公室同事聚個餐甚至吃個“散伙飯”什么的,既要顧及朋友、同事之間的感情和合作關系,又要顧及作為一個具有行為能力的社會人必須遵紀守法的基本規則,這時候,代駕就該出場了。因此,我們說,代駕這種專職或兼職的業態,是具有勞動價值和意義的。
而代哭和代罵就不同了。
代哭,是由專人在喪葬或祭祀儀式中由專人代為哭泣的習俗,本以為這是一種新型業態,誰知其還具有一定的歷史淵源,甚至還可追溯至古代禮儀。在傳統喪禮中,代哭旨在讓服喪者輪流更替號哭,以避免喪主因過度哀傷而損害健康,體現了對生命價值的關懷。?
在當代社會,部分地區出現了職業化的代哭服務,通常由年輕女子組成團隊,在靈柩旁或靈位前,通過聲情并茂的哭訴來營造哀悼氛圍,報酬可觀。參與者聲稱需投入真情實感才能完成表演。?然而,這種具有明顯商業化傾向的代哭,為絕大多數具有正統孝道思想的人們所不齒:哀悼逝者是基本的社會倫理,意在表達真情實感,體現生者對逝者的基本尊重、追思、悼念和緬懷。如果體力不支或身體條件不允許,那么順其自然就好。
但為了渲染氣氛,卻將其商業化,請人代哭,總讓人覺得怪怪的:怪就怪在,花錢走過場、圖形式,擺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毫無價值和意義!畢竟人死如燈滅,一切歸零,不能復生,更無輪回、來世之說,生者做作的一切,對于逝者而言,已經毫無意義;在此前提下,請人代哭,虛情假意,除了徒增笑料,增加方圓左近知情者茶余飯后的談資、笑柄和話把之外,請問,其他的意義在哪里?也難怪批評者認為代哭將情感表達工具化,弱化了傳統孝道中真誠關懷的內涵。?
前幾年一次回鄉,聽說鄰村有人為逝去的父親做周年紀念,居然雇傭了代哭服務,不禁愕然、啞然!何苦呢?圖啥呢?先父已矣,別說哭了,你就是不給他做周年紀念,他也不會再回來怪你,更不會不依你!那你做這一切的形式和表面文章,也就失去了所有的意義和價值,賠錢賺吆喝,有意思嗎?真不知道當事人究竟是怎么想的?是錢多得沒處花?還是人閑得沒事干?抑或是時光多得沒處打發和消磨?
更甚的是,隨著清明祭掃等習俗的演變,類似代哭、代燒紙之類的“代祭”服務逐漸興起,不知道請人代為祭祀自己的先祖的那時那刻,當事人的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他有什么主觀感受和情感體驗,他的心理是什么狀態。
如果說代哭、代祭、代燒紙這些代替服務還多多少少寄托了一些當事人的情感的話,那么,剛剛興起的“代罵”服務,則純屬扯淡了!
無需代罵,筆者先直接罵代罵者幾句:作為萬物靈長,人類區別于其他低等動物的最顯著特征,就是:有感情、會思維、識好歹,知廉恥,懂善惡。俗話說,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喜怒哀樂、愛恨情仇,這些事情,都屬于“冤有頭、債有主”的那一類天經地義的事情!文明古國、禮儀之邦,法治國家、和諧社會,哪里是為了幾個臭錢,在遠無仇、近無冤的情況下,隨隨便便,代人罵人,張口就來,見誰罵誰,擾亂社會的公平正義、公序良俗,成何體統?請問:你們這些做代罵生意的人,究竟是人,還是衣冠禽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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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有人在雜文群里發布了兩條關于罵人的素材,其一是:某君忽然想起來,小時候見過農村潑婦有罵大街的,罵得那么兇,也沒有聽說罵死人的;而罵大街的人,也好像沒有一個成為貴人,因此對罵大街者可以忽略不計。由此想到,何必對一本即將停刊的雜文刊物擔驚受怕,窮追不舍呢?他說兩句真能傷你筋動你骨嗎?何至于此啊!
這是在責怪導致《雜文月刊》最終停刊的當政者和決策者,見不得《雜文月刊》“罵人”,最終斃了它。
另一則是說代罵者的:發布消息者有一原女同事,因與前夫家有糾紛,第二天就要第二次開庭了。前夫的妹妹罵人功夫相當了得,而原女同事嘴卻上不來,罵人功夫欠佳,特以500元的價格請了一位女代罵,明日前夫妹如果再在庭外追著罵,代罵即可出場代而罵之。代罵也分等級,有罵一回可得千元者。
看來,真的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林子大了,啥鳥都有!有怕罵的,也有怕罵不過的!看起來,罵人也是一種技術,更是一種藝術。作為技術,只為掙錢;作為藝術,則為雜文,為凈化社會、弘揚正義、維護公序良俗,盡著自己的責任,有人恨之,有人愛之,各有千秋,各得其所——可能,這就是“社會”一詞的本義了。
讀者諸君,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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