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兗州區公共汽車公司(下稱“兗州公交”)于2015年、2016年與揚州亞星客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亞星客車”)簽訂了三份購車合同,總價值8557萬元。
“到目前,兗州公交還欠我公司610余萬元未付。”亞星客車相關負責人周先生向北極海新聞客戶端反映。
三份購車合同價值8557萬元
2015年,亞星公司中標政府采購項目“濟寧市兗州區10.5米二級踏步插電式氣電混合動力空調公交車采購”,于2015年8月18日與兗州公交簽訂了《兗州區政府采購合同書》,合同金額為1557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撥款,交付日期為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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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2015年雙方簽訂的購車合同
2016年5月30日,雙方公司再次簽訂了兩份共計100輛新能源公交車的車輛銷售(分期)合同,價格為70萬元/輛,約定分別于2016年的6月下旬和7月上旬交車。其中,首付款50萬元在交車前支付,剩余的車款分1年期按年付清;并約定最晚支付日期為2017年8月31日前,“省補20萬到位一次性免息支付給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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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2016年雙方簽訂的購車合同之一
根據2017年兗州區政府工作報告,2016年“投資1.5億元新增335輛電動公交車”。
購車成本:每輛車至多15萬元
北極海客戶端查詢發現,山東省財政廳官方網站上曾發布《2017年節能和新能源發展資金(節能與新能源城市公交車示范推廣補貼清算資金)績效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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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山東省財政廳網站發布的績效評價信息
“按照《山東省節能與新能源城市公交車示范推廣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魯財建〔2015〕32號)規定……各市、縣、(市、區)公共交通企業和單位購買使用國家補貼范圍內純電動城市公交車,10米(含)以上車型按20萬元/輛給予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城市公交車,10米(含)以上車型按15萬元/輛給予補貼……”
“16個市均轉發或新制定了省級補貼新能源公交車示范推廣政策。其中,濟寧市、泰安市等部分市積極響應政策,對當地公交企業進行了市級補助,具體補助方式為:對扣除了國補、省補外應由公交企業自行墊付的購車資金進行全額補貼或墊付。”
“2015年購置的新能源公交車,扣除國補、省補后,企業承擔的成本較低,例如大多數公交企業購買的某品牌新能源公交車單價為70萬元,扣除國補40萬元、省補15萬元后企業僅需承擔15萬元/輛的購車成本。”
按照報告中顯示的內容,兗州公交從亞星客車處購買的新能源公交車,在扣除國補和省補后,每輛車僅需要承擔15萬元的購車成本。同時,作為濟寧市轄區內企業,兗州公交還可享受市級補助,15萬元的購車成本還會進一步降低。
法院調解結案后拖欠600余萬元
在亞星公司如約交付車輛后,兗州公交卻未按約定時限付款。2022年10月,亞星客車在揚州市邗江區將兗州公交告上法院。
經法院調解,兗州公交同意于2023年9月30日前給付貨款本金1200萬元。2023年4月15日,邗江區法院出具了民事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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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民事調解書
“但是到期后兗州公交依然沒有如期支付拖欠的全部貨款。2025年3月雙方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先還其中的489.9萬元。兗州公交先給付了130.5萬元;3月17日,濟寧市兗州區公交廣告公司代兗州公交打款359.4萬元。截至目前,兗州公交剩余欠款610.1萬元。”周先生介紹。
兗州公交至多承擔每輛車15萬元的購車成本,為何會產生長達9年的欠款?北極海新聞客戶端通過電話聯系到了兗州公交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欠款問題正在解決。公司此前有5年時間由其他單位托管,導致未能及時爭取補貼款項。我們其實買了亞星公司很多臺車,三年前我接手時欠亞星公司將近3000萬元,現在還欠600余萬元。由于困難太多,短期內很難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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