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通知書基本就確定是詐騙了
今天扯點陳芝麻爛谷子的事,就是經常能聽到有人說,發論文后付款。怎么個后付款法呢?就是錄用以后再付款。其實這個說法如果是對于普刊來說也是無可厚非的,但對于核心來說,那就意味著有可能是一個騙局。總體來說就是不管你是發國內核心還是發國外核心,只要是核心,看到有人跟你說先錄用拿到通知書以后再付款,那你起碼一只腳已經進坑了。
![]()
首先來說國外核心,它是沒有通知書這個概念的,它只有通知郵件或者是系統投稿反饋。也就是說,如果你投稿的話,通常來說是從郵箱或者是投稿系統來進行投稿的。通過郵箱的可能性大,因為國外整體來說,對于郵箱還是比較依賴的。所以如果你看到一個錄用通知,無論是紙質的還是電子的,那大概率就是國內的人造的。
然后再說國內核心錄用通知的這個事。首先我們把統計源核心排除在外,因為統計源核心有一些還是有錄用通知。來說北大核心和南大核心這兩個,是都沒有錄用通知的,是全體都沒有。
其實最早的時候核心也是給錄用通知的,但是某一年,北京的某某論壇期刊,發了一個錄用通知,給某一個作者,然后這個作者就沒有付款。具體的細節我不是很清楚,也不確定這個作者有沒有通過代理來進行稿件的操作,但整體的結果就是,作者拿到了通知書,但并沒有付錢,然后編輯部就順理成章的把這個作者的稿件撤了下來。但是等到通知書上約定的刊期到了以后,這個作者做出了一個讓人不太能理解的操作,他拿著通知書一紙訴狀,把編輯部給告了。
這件事到最后毫無意外的當然是編輯部勝訴。不過鬧了這么一場以后,中國所有的核心期刊都不再給出通知書了,防的就是這種二百五。要不怎么說每一個離譜的規定,后面都有一個更離譜的現實存在。
不過這也只說明通知書本身是假的。如果你看到一個核心期刊的通知書,那大概率這個通知書是代理假造的,但是也不能證明你的稿子沒有被期刊錄用,因為并不能排除代理就是想做這么一個錄用通知來增加作者對于代理的信任,從而便于更好的收費。不過這樣也就意味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很有可能稿件并沒有錄用,代理只是造了一個假的通知書來作為理由騙走你的尾款。
論文發表過程里,每一個細節都潛伏著一場大戲,而通知書只是一個道具,什么都說明不了的道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