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媒體報道《男子從尼泊爾回國,手機遭“保護性關停”8天仍未恢復》,成網絡熱點。更有媒體演繹出感染的畫面,“38歲男子從尼泊爾回國手機遭“保護性關停”,當事人:在海拔4000多米路邊凍到崩潰,饑寒交迫還無法用手機支付和打電話,多次懇求“哪怕開4小時網絡讓我吃頓飯”。
16日,中國移動新疆公司公布了相關情況說明,媒體又熱炒了一排“中國移動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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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移動新疆公司公布的進程。
①“保護性停機”是9月19日發的,而不是10月回國時或回國后,這么長時間沒使用這個號碼,可見該號碼僅為備用號碼,很可能都沒辦理國際漫游。既然是備用號碼,且長時間未使用,因為該號碼不能使用,“吃不上飯”明顯是過度反應。
②10月5日,李先生回國后撥打10086要求復機,新疆公司提供了遠程視頻復機選項,但“客戶反映該號碼非本人使用”,未能復機。如屬實,該手機使用人和實名登記人不一致,應該停機,運營商如果明知還提供服務,運營商也違法相關的法律要求,應被處罰。
③10月16日,復機成功,成功前提是,“客戶確認自己為該號碼實名登記人”,我的理解是,實名登記人這時才和當時的使用人“合體”了。這就符合有關法律法規了。
④網傳視頻中,西藏營業廳的回復,反映運營商服務的一致性及培訓不夠,中國移動應加強業務規范的推送和培訓,無論身處國內何地,用戶得到的答復應該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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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作為服務者,中國移動的服務有改進的地方,但道歉是應該的,即使九成問題是客服的,自己只有一成。只有西貝那樣不怕死的才“煮熟的鴨子嘴硬”。
⑥關于“保護性停機”。有關法規要求,運營商有兩個責任,一是主動分析用戶的使用習慣(如號碼使用地、使用量突然有明顯變化),識別并預防電信網絡詐騙,二是通過技術手段保證號碼的使用人就是實名登記人。如大數據判斷以上之一有可能存在問題,可以要求用戶盡快采取措施,也可以采取暫停服務等手段。第一種情況,用戶應到運營商營業廳簽反詐的承諾書,第二種情況,運營商應要求用戶在短時間內“二次實名認證”,如果此時非本人使用, 當然不能完成認證。
⑦關于“二次實名認證”。有的運營商還要求“到號碼歸屬地的運營商自有營業廳辦理”,這明顯不合理,運營商應提供便利的遠程實名認證,不論通過網頁、小程序還是APP、視頻通話功能,目前銀行卡已普通采用了這些手段,作為網絡提供方,運營商應該更為便利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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