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有虛構成分,請勿對號入座,圖片僅為敘事需要,與文中人物無關)
十三歲的童鈴鈴一出校門,就看見了經常去自己家,找爸爸的王美艷王阿姨,在門口焦急的走來走去,臉色很陰沉。
“黨阿姨你好!”她脆聲打了個招呼,十分奇怪平時滿臉含笑的的王阿姨,今天竟沒有一點高興的意思。
王阿姨一看到她,眼里閃出了奇異的光:“鈴鈴好。你爸爸今天上班途中,不小心讓車撞了,現在阿姨家,快跟阿姨去看爸爸……”
童鈴鈴顧不得細問,趕緊跟著王阿姨去了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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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王阿姨家,她正想問爸爸在哪兒?突然從另一間房子里闖出一個渾身一絲不掛的高大的男人,惡狠狠地說:“你爸爸死了!”
童鈴鈴嚇壞了,縮身在王阿姨懷里,緊緊摟住她不放。
王阿姨也突然變了一副面孔,冷笑著說道:“你爸爸占了我十年,今天該讓我男人占你了。”
說著把少女拉到床上,幫著男人奸污了她……
一
初中畢業那年,因為母親病退的原因,王美艷頂替進了工廠做了一名學徒工,結識了師傅童辛亮。
童辛亮不僅是一個技術熟練的車工,而且已在報刊上發表了十幾首詩歌,儼然成了本市一位小有名氣的詩人。
單純、漂亮的王美艷,受到師傅無微不至的關懷,臟活累活從不讓她沾手,還經常給她帶來好吃的東西和一些有趣的書刊。
那些書刊上關于男歡女愛的細膩描寫初開始使她臉紅心跳,久而久之,慢慢地竟入了迷。
一天晚上,童師傅來到她的宿舍,極為動情地誦讀自己剛剛寫成的一手情詩,王美艷為詩中的大膽變白和熾熱的情緒感動得流下了眼淚。
“小王,你真是太多愁善感了”童師傅深情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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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她分辨著,“是你寫的太好了,太感人了……你俘獲了一顆少女的心。”
“你知道我是喜歡你的,盡管我有妻子有女兒,咱們并不能結婚。”
“哪有什么!你不是說過女人不當情人會蒼老嗎?我愿意做你的情人!”
她情不自禁地投身到童師傅懷里,接受了師傅的親吻和撫摸。
可當童辛亮企圖攻下她最后一道關口時,她卻猶豫起來:自己畢竟只是個十八歲的女孩啊。
然而,一個憑借自身優勢在許多女孩子身上獵獲過無數歡愉的采花老手,對一個不諳世事、蓓蕾初綻的少女,怎肯就此罷手。
他使出渾身解數,不遺余力地挑起埋在女孩心底的情欲火焰。
又是一個夜晚。
童辛亮親吻著王美艷,忽然一臉沮喪,憂郁地說:
“如果不能上床,就不能算做真正的情人,除了給彼此帶來痛苦,還會得到什么?”
“可是我還沒解過婚呀!”
你知道為什么第一部婚姻法規定女孩子十八歲結婚,又為什么私生子都很聰明嗎?“
王美艷懵懂的搖了搖頭,不置可否。
“因為女孩子只有在十八歲以前做愛,才會使自己和男人體會到真正的美妙;只有男女偷情,才更容易達到愛的最高境界。我們之間簡直太合適了,我一定會讓你瘋狂。人生太短暫了,如果不勇敢的享受當下的快樂生活,會留下終生的遺憾。”
她連連點頭,終于被鑿開了情竇,心甘情愿的將初夜權,給了這個比自己大二十多歲的師傅。
二
王美艷確實從童師傅那綿遠悠長的方式中嘗到了一種偷情的樂趣,但畢竟不能成為生活的全部,生活的航船最終還是要停泊在一個平靜的港灣。
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王美艷直到二十八歲才勉強找到一個并不如意的郎君。
他叫常二虎,一個不解風情的壯實漢子。曾因商人致殘蹲過三年大獄。
出來后做個體商販賺了不少錢,在高檔小區買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又娶了這樣一位如花似玉的美人,但其粗魯本性并無改變。
依然風姿綽約的王美艷找這樣一位丈夫實有許多難言之隱,平時只能用命運之說安慰一下自己受傷的心。
她明明知道是童辛亮毀了自己,但偏偏又離不開童辛亮。自己的一切都給了童師傅,童師傅也成為了自己的一切。
因此她雖然時不時心里恨著他,卻反而更加珍視與他的“愛情”,把它當成自己的精神支柱。
有時她甚至希望他能在自己身上播下一顆風流種子,復制一個小童辛亮,來做為自己逝去的青春紀念和老了后的依托。
但此時已調到一家文藝雜志社當詩歌編輯的童辛亮可不這樣想。
在王美艷匆匆結婚,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他這根精神支柱之時,他卻向陪伴自己十年的情人委婉而又明確地表示了文人的高雅:決不會同一個刑滿釋放犯共用一個女人。
他還有一個義正詞嚴、冠冕堂皇地理由:既然王美艷生活的航船已經入港,他也就自然而然地完成了為這艘船護航的義務。
其實更深層的原因是,已經成名的童辛亮正像一個風流的水手,在無邊的欲海里,正同時操作著好幾個一心要成為女詩人的香艷的軀體,再也沒興趣聞一下王美艷這只擱餿了的窩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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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的小隔間里,他們兩再一次幽會了。
和以往有所不同,王美艷調動全部的柔情蜜意,卻不能換來童辛亮的一個親吻。
他正襟危坐,嚴肅的臉龐沒有一絲溫情,連正眼也不瞧她一下。
王美艷的心驟然冷了許多,可童辛亮仍然不管不顧,我行我素,他晃了晃腕上的手表,冷冷地說:“對不起,約好了今天加班給人看稿,所以真的不能陪你了。”
首先走出來的卻是王美艷。雖然她覺得自己輸光了,但真的不想示弱。
女人報復起來那是最可怕的,可童辛亮太大意了,他根本沒意識到這點。
三
常二虎中午應酬客戶,喝的有點多,剛剛睡醒,還滿身困乏,不想睜眼。
王美艷小心翼翼地脫下他的衣服,然后自己也脫光了,像條蟒蛇似的纏在假寐的常二虎身上,親吻他。
自從結婚以來,在男女之事上經常表現的挺冷淡的老婆,突然一反常態,這使常二虎很是高興。
他一個鷂子翻身,將女人壓在身底……
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圓滿后,王美艷猛地跪在常二虎面前,大聲哭泣起來。
“怎么了?乖乖,我的心肝肉!”常二虎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我騙了你,我早就不是處女了……”
“管他處女不處女,有你這樣的美人,我常二虎知足了!”
“啪”王美艷狠狠抽了他一記耳光:“沒出息!你也算是一條漢子!有人欺侮了我十年,前幾天還在繼續欺侮,你卻知足了!”
“是哪一個?我宰了他!”常二虎被激得“嗷嗷”直叫,扯出一把尺把長的藏刀,揮手扎在房門上。
“他有個上中學的女兒,你若真有種,就把他女兒做了!”王美艷眼里冒出邪毒的光。
“好!”常二虎咬牙切齒地說。
四
童辛亮并沒有對王美艷撒謊,唯一不同的是,他所謂的“審稿”是另有其他目的的。
他急匆匆回到編輯部,同事們早已下班,一位身著迷你裙、十分清秀的女孩絞著手指在門口等她。
“讓你久等了,實在抱歉!”他總是溫文爾雅,顯得很有禮貌。
“童老師那么忙,下了班還要和我說稿子,我等會兒有什么關系。”女孩鶯聲燕語,嬌滴滴使人浮想聯翩。
這是一位入學不久的大學生,偶然原因認識了童辛亮,眼前頓時出現了絢麗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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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辛亮給她灌輸:“只要你能一炮打響,畢業時就會成為一位紅得發紫的詩人,還愁留不到省城?”
“請童老師幫助我,我水平實在太低了。”女孩有點不太自信。
童辛亮以長者的身份,溫和的說:“沒關系,我就喜歡幫助你這樣的女孩。”
那一次,他留下了女孩只有六行的小詩,滿口答應潤潤色,并約好了下次見面的時間,就是今天。
童辛亮熱情的把她讓進屋,坐在自己身邊,聲情并茂地朗誦為她潤過色的詩稿。那首六行的小詩,已經變成洋洋灑灑的四十行,哪里還能看出是自己的手筆,但是署名分明卻是女孩的。
女孩激動地不知所措。
童辛亮讀完了女孩子的詩稿,就開始懷著更大的興趣讀女孩子的身體,這才是他的終極目的。
“當詩人必須要感情充沛,噴薄而出,一炮打響,你說對嗎?”童辛亮侃侃而談,盯著女孩的眼睛,一只手已經伸向她被紗衣遮住的胸脯。
繼而激動的大聲說:“我要把你的詩發頭條,同時發一篇評價文字。我一定要把你捧紅,也一定能把你捧紅!”
女孩子抓住他那只手,卻猶豫著沒有拿開,童辛亮順勢將他攬在懷里,低下頭去親吻。
女孩子含羞帶愧,滿臉通紅,“嚶嚀”了一聲。
童辛亮忽然一把扯掉女孩的裙子,抱起來放到床上……
“別這樣,童老師,我害怕……”
“挺好玩的,你還不知道嗎?”
“我一點都不知道。”
“那我讓你知道知道。”
“我太害怕了。”
“你不是要做女詩人嗎?一點沒有詩人的氣質,古板的像個鄉下老太婆!我要給你注入一點詩人的靈氣。”
“不,我先要看到我的作品變成鉛字!”
“你看,清樣都出來了,過不了幾天就會裝訂成冊,擺在書店里,讓所有人知道,詩壇上又升起一顆耀眼的新星,那就是你!”
女孩子終于攤開雙手,溫順的閉上了眼睛……
五
那扇木板門的確太不結實了,常二虎只一腳,就踢開了它。
童辛亮還沒明白是怎么回事,一把鋒利的藏刀已頂在他的心窩。
“姓童的,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常二虎的臉十分猙獰可怖。
女孩“嗷”的一聲尖叫,手忙腳亂的套著裙子,偏偏越急越穿不上。
常二虎在她屁股上踢了一腳:“還不快滾!”
她終于穿上了裙子,捂著臉,一溜煙的跑了出去。
“我求求你先讓我穿上衣服,有什么事情都好說。”童辛亮哭喪著臉,拉著哭腔哀求著。
“你霸占了我老婆十年,這筆帳該怎么算?”常二虎眼睛瞪得溜圓。
童辛亮看著頂在胸口的尖刀,一動也不敢動,只有繼續抖索著哀求:“你看大門開著,讓我穿上衣服再說行不?”
“少廢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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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賠你錢行不?我給你七千元,那是我的全部積蓄。”
“你想用錢來搪塞我?爺們啥都缺,就是不缺錢!”
“那怎么辦?你要什么?”童辛亮滿臉寫著無奈。
“要什么?要你的寶貝女兒!”
“這……這……”童辛亮囁嚅著,“我的女兒才……才十三歲……”
但面對尖刀在胸,性命攸關之際,他還是緩緩點了點頭。
常二虎并不相信他這個衣冠禽獸的“君子協定”,于是他便搖動自己最擅長的筆,寫成了一篇千古奇文:
童辛亮霸占常二虎之妻十年之久,為賠償損失,情愿將女兒童鈴鈴送給常二虎戲耍十天,從此相安無事。空口無憑,立據為證。
立約人:童辛亮
常二虎揣上字據,心滿意足的出了屋。
六
童辛亮關上已經破碎的門,一下子癱在床上。刀劍刺破了他胸口上的皮膚,他卻覺不出一點疼痛,呆呆地看著一小股血液向下緩緩流淌。
愣怔了許久,突然像想起了什么,急匆匆趕回家中,發現女兒還沒有回家,這才意識到常二虎逼他立城下之盟的時候,王美艷可能已將他女兒騙走了。
自己本來打算明天采取保護措施,誰知對方采取了雙管齊下的辦法,使他的緩兵之計卻成就了對手的陰謀。
事到如今,沒有其他辦法了,他心急如焚的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厚著臉皮,吞吞吐吐說明了情況,但對于常二虎夫婦的地址卻提供不出來。
將童鈴鈴救出虎口,是第二天下午的事了。小女孩被常二虎多次奸淫,已身心俱疲,奄奄一息。
一個無辜的天真少女,就這樣做了父親風流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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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警察要拘捕常二虎和王美艷時,他們竟然可笑的拿出那份荒唐的合同,替自己辯解。當然,這種廢紙根本起不了半點作用。
一個月以后,常二虎和王美艷以強奸罪和非法拘禁他人罪,分別判以極刑和十年有期徒刑。
王美艷無法相通:自己做為女人,被童辛亮玩弄了十年之久,到頭來怎么會犯了強奸罪?
她不顧法官解釋,堅決提出上訴,結果被理所當然的駁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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