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指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加以認定的行為。
網友咨詢:
超車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張鵬超律師解答:
超車指車輛在同一車道行駛時,后車加速超越前車的行為,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超車需滿足以下條件:不得在彎道、陡坡、隧道等禁止超車路段超車;確認前方無來車且后方無車輛正在超車;提前開啟左轉向燈、鳴笛(夜間變換遠近光燈)。當超車方在超車過程中與他車相撞后,除非存在其他違法情況,否則通常情況下超車方應首先承擔事故產生的主要或者全部責任。具體的責任劃分還需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判定為準。
在彎道超車時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因為彎道通常較窄,超車時容易發生碰撞,因此后車應承擔全部責任。變換車道時,未讓正在該車道行駛內的車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變道車負全責。
![]()
張鵬超律師補充: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程序合法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調查及認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在責令原辦案單位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后,可以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張鵬超律師
河南悅盛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處理經濟糾紛案件較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