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州市區又掛牌了3宗地塊,其中兩宗涉宅地塊為,吳橋單元A-07地塊、中央綠軸G-30c地塊;一宗旅館、商業地塊為楊府山南單元B-12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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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吳橋單元A-07地塊起始總價約1.89億元,起始樓面價約6812元/㎡,將在10月31日出讓;楊府山南單元B-12地塊起始總價約0.2040億元,起始樓面價約2596元/㎡,將在10月31日出讓;中央綠軸G-30c地塊起始總價約2.509億元,起始樓面價約9517元/㎡,將在11月7日出讓。
兩宗涉宅地塊雖然都能享受第四代住宅政策,但進一步收緊了低密產品相關的政策,下面一起來看下這3宗地塊的具體信息。
01、中央綠軸區域G-30c地塊
位于鹿城區南匯街道上田村,月落垟路與府東路交匯處東面,東北側為S1線,南面為圣門錦園(甌海),西南側為翡翠天地(甌海)。
地塊北面的大發都會道1號,2017年的成交樓面價24180.6元/㎡,今天地塊的起始樓面價僅為都會道1號小區樓面價的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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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占地約18.8畝(約12554㎡),容積率為2.1-2.81,建面≤26363㎡,建筑高度≤80米(且住宅≥24米),且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最高部分與最低部分高度比不超過3:1。
該地塊須設置200㎡以上建筑面積戶型不少于40套。地塊不得建設別墅、“私家莊園”類等房地產項目,不得規劃建設獨棟住宅。以聯排建筑布局形式建設的住宅,原則上應為三個及以上分割單元。
該地塊可享受第四代住宅的相關政策。這宗地塊盡管容積率上限為2.81,但建筑面積限制了該地塊的容積率上限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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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地塊的規劃條件,對比之前相近容積率(2.0左右)的地塊,進一步收緊了。
雖然依舊允許做高層+疊墅(聯排)的的設計,但限制最高住宅和最低住宅的比例不超過3:1,即住宅最高80米,最低就是26米。而該地塊的住宅已經明確了限低24米,意味著,如果低密住宅樓幢的最低高度為24米,那么高層住宅的高度就要來到72米,達不到上限的80米。
所以這條政策對于這宗地塊的影響不算太大,只是意味著極限高低配的地塊難以出現了,聯排別墅(合院)、上下疊墅產品幾乎不太可能出現,允許上中下疊墅產品出現。至于1-3層的下疊和4-6層的上疊產品,在溫州比較少見。
早年在甌江路上,曾經有2個項目在小區內,謀劃過極限的高低配規劃,即超高的住宅樓搭配聯排別墅,但最終其中1個項目改變思路,建成了多棟超高層住宅樓,另一個項目沿用了這個方案,并順利在近年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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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該地塊要求200平以上房源要大于40套,意味著大面積房源的占比要接近1/3,也就是這里建議打造高端改善小區。只不過,結合地塊周邊的條件來看,難度不小。
同時,該地塊歸屬于鹿城區,按照今年的招生范圍,該地塊的施教學校并不在27中(直線距離約800米),而是直線距離該地塊約3.3公里、挨著南塘大橋的21中。更有意思的是,該地塊北面,一路之隔的市府路小學南校區,同樣沒有把該地塊納入施教區。
雖然該地塊的定位的高端改善小區,對于施教區的需求沒那么高,但是距離更近、家門口的學校沒得讀,這就有點難受了。當然了,該地塊尚未出讓、建設以及交付,最終以當年官方公布的施教區范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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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吳橋單元A-07地塊
位于鹿城區南郊街道過境路與葡萄棚路交匯處東面。
地塊起始總價約1.89億元,起始樓面價約6812元/㎡。西面萬科·翡翠心湖,2019年的拿地樓面價約153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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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占地面積約19.8畝(約13211.59㎡),地塊容積率為2.1-2.8,住宅和兼容的商服建筑面積之和≤27745㎡,其中兼容商業、餐飲、商務功能的面積在740㎡-11098㎡,建筑高度≤80米(且住宅≥24米),且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最高部分與最低部分高度比不超過3:1。
兼容功能面積可分割轉讓,不得建設別墅、“私家莊園”類等房地產項目,不得規劃建設獨棟住宅。以聯排建筑布局形式建設的住宅,原則上應為三個及以上分割單元。
該地塊可享受第四代住宅的相關政策。同樣這宗地塊盡管容積率上限為2.8,但建筑面積限制了該地塊的容積率上限為2.1。
吳橋地塊的規劃條件和上一宗地塊類似,容積率、面積都較為相似,也都收緊了高低配政策;只不過,吳橋地塊周邊多為廠房、宿舍樓,城市形象面一般,學區價值幾乎忽略不計,周邊軟環境稍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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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地塊曾在2024年8月出讓,僅1輪,由地方國企以1.47億元競得,樓面價約5563元/㎡。后在今年8月土地被回收,并重新修改控規和地塊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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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楊府山南單元B-12地塊
位于鹿城區濱江街道湯家橋路與學院東路交匯處南面。地塊起始總價約0.204億元,起始樓面價約25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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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占地面積約5.89畝(約3929平方米),容積率為1.5-2.0,地上總建筑面積≤7858平方米,其中各兼容功能的面積控制要求≤650平方米,建筑高度≤24米。
該地塊地上、地下建筑面積自房地首次登記之日起十年內不可轉讓(除整體抵押外),由受讓人整體持有和運營;自房地首次登記之日起十年期滿后,可整體轉讓,不可分割轉讓。地塊不得建設公寓式酒店、公寓式辦公等“類住宅”項目。
該地塊對于天樾璽二期業主是不錯的利好消息,不僅是彌補了周邊的旅館和商業配套,而且等到地塊出讓、建成后,可以有效遮擋地塊南面的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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