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知名歌手陳紅的前夫李軍在北京召開發布會,公開實名舉報前妻歌手涉嫌多項違法,轉移、侵占亞之杰集團及李軍個人名下的多項核心資產,涉及金額高達數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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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已經持續十年之久,到現在還沒完沒了!
陳紅,1968年12月30日出生于黑龍江哈爾濱,從哈爾濱師范大學畢業后考入海政歌舞團,多次登臺春晚,代表作《常回家看看》。
李軍,1971年出生于河北省滄州市海興縣,上世紀90年代創辦北京亞之杰系列公司,曾為一汽-大眾奧迪品牌華北地區最大特許經銷商,巔峰期時資產規模近百億元。
兩人相識于1996年,2001年完婚,次年生下一子。
2014年3月5日,兩人離婚,兒子由女方撫養。
對于離婚前感情狀況,兩方也有不同的說法。
李軍一方稱:兩人早在2008年就分居了;2011年曾鬧過離婚,但因未就財產分割達成協議,所以沒離成。
陳紅的經紀人林先生表示:兩人之前從未鬧過離婚,夫妻感情穩定,雖然偶爾因為家庭瑣事吵嘴,但也在正常的夫妻關系范疇。
李軍夜闖沈星香閨是怎么回事?
據港媒報道:2012年,李軍與沈星晚宴上認識后,開始互相聯絡。2013年,李軍“被分手”。
心有不甘的李軍,于8月21日乘私人飛機抵達香港,一下飛機就前往沈星寓所,但被拒之門外;打電話,對方也不接聽。
沈星居住在九龍塘高槐路翡翠閣一樓兩個相連單位,周邊有約三米高圍墻,圍墻上裝有一米多高防盜鐵欄。
翌日凌晨,李軍懷疑沈星屋內有“第三者”,情急之下讓司機把車停在圍墻下,然后爬上車頂,再翻過圍墻和防盜鐵欄,進入沈星家露臺,用伸縮警棍砸開玻璃門入屋。
他進屋后發現還有一名46歲的吳姓內地男子,大感不滿,當即與沈星對質。吳姓男子試圖當“和事佬”隔開兩人,但未成功。李軍和沈星爆發肢體沖突,場面十分混亂,沈星手腳受傷。
在這期間,物業保安發現圍墻上的防盜裝置被觸動,再查看閉路電視,發現有人強闖民居,于是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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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到場后,將兩人分開。李軍被黑布蒙頭帶走,他激動地大喊:她花了我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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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星身體多處有淤傷,被安排到醫院敷治。她離開住所時,用衣物將自己遮掩得密密實實。
吳姓男子也匆忙離去!
據說他是內地一家上市公司的負責人,財力相當雄厚。
幾位年齡相仿的吳姓知名富商“躺槍”,紛紛辟謠與自己無關。
9月4日,李軍獲準以120萬港元現金保釋外出,但須交出旅游證件,每周指定3晚到海旁警署報到。
同月,應沈星申請,香港高等法院向李軍發出禁制令,禁止他再進入沈星在香港、北京的寓所及辦公室范圍。
12月12日,沈星再控告李軍藐視法庭,稱其持續致電27次和向她發送11個短信滋擾。
2014年3月,在缺席審判的情況下,李軍因藐視法庭罪被判入獄6個月、緩刑2年。
但李軍于數小時后,再發短信騷擾對方,又嘗試凌晨三時破門闖入對方北京香閨。沈星為此消瘦并脫發,需要接受心理輔導。
4月9日,法官批準永久的禁制令,禁止李軍接近沈星,并為對沈星作出的滋擾﹑強闖香閨等行為賠償10萬港元,另需賠償打破玻璃窗的費用54100港元。
這段時間,李軍的經濟情況似乎也不太好,面臨多項民事訴訟。
2013年9月,李軍被永利澳門度假村在香港法院入稟,追討高達1387萬港元的欠債。該賭場稱李軍曾于當年3月借下1500多萬,最終只還款100多萬。
2014年,李軍被香港一家財務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其在2013年保釋期間,向本公司借貸1億港元;但從借貸后的第二個月起,就未按協議繳付300萬的月利息。
“夜闖香閨”事件好不容易平息下來,他和前妻陳紅的狗血大劇又拉開了帷幕!
2015年6月9日,李軍在其實名認證為“亞之杰投資集團董事長”的微博上,發布《我用二十年的血與淚“成就”了軍旅女歌手首富陳紅》等文章,指責前妻陳紅在婚姻期間整形、出軌等。
李軍還在文中表示:在簽署離婚協議時,他將公司50%股份無償轉讓給陳紅。但陳紅在其股權轉讓協議簽字后第二天(2014年的3月4日),就到工商局偽造了李軍和其他股東的簽字,將公司全部資產轉到陳紅母親李善榮名下。
2015年以來,兩人多次互相起訴和舉報。
李軍雖然拿回了公司的控制權,但對于前妻轉移公司財產的起訴,多因證據不足而敗訴。
事發十年后,李軍通過發布會再次控訴陳紅,稱其“偽造相關文件,進行工商變更,竊取公司執照、公章,非法控制和經營亞之杰系列公司,公司臺賬、財務憑證至今不知去向。陳紅方對公司車輛、商品及固定資產進行了大量處置變賣,擅自將公司財產對外抵押融資累計近30億元。”
既然通過法庭都無法解決,道德譴責又有什么用?
對于李軍來說,人生轉折點就是12年前發生的“夜闖香閨”事件。
一方面,他出于愧疚,將公司委托給前妻打理;另一方面,由于背負犯罪記錄,銀行調低信用級別,客戶也不愿意繼續合作,只能授權陳紅經營。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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