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縱深推進安全生產“五預”工作機制和突發事件初期處置現場指揮官制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動。近日,船山區、安居區、遂寧經開區排查發現了一批生產企業突出問題隱患,現予以曝光:
船山區:遂寧市連發機械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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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一
生產車間存放大量液化氣瓶、氧氣瓶和杜瓦罐,不符合規范要求,且未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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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氣瓶搬運、裝卸、儲存和使用安全規定》(GB/T 34525-2017) 8.2.1 氣瓶的儲存應有專人負責管理。 8.2.2 入庫的空瓶、實瓶和不合格瓶應分別存放,并有明顯區域和標志。8.2.3 儲存不同性質的氣瓶,其配裝應按JT 617規定的要求執行。8.2.4 氣瓶入庫后,應將氣瓶加以固定,防止氣瓶傾倒。8.2.7 氣瓶在庫房內應擺放整齊,數量、號位的標志要明顯。要留有可供氣瓶短距離搬運的通道。8.2.8 有毒、可燃氣體的庫房和氧氣及惰性氣體的庫房,應設置相應氣體的危險性濃度檢測報警裝置。
《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第4.3.11條:瓶裝液化石油氣瓶組用房應獨立建造,不應與居住建筑、人員密集的場所及其他高層民用建筑貼鄰;貼鄰其他民用建筑的,應采用防火墻分隔,門、窗應向室外開啟。瓶裝液化石油氣瓶組用房應符合下列規定:(1)當與所服務建筑貼鄰布置時,液化石油氣瓶組的總容積不應大于1m3,并應采用自然氣化方式供氣;(2)瓶組用房的總出氣管道上應設置緊急事故自動切斷閥;(3)瓶組用房內應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報警裝置。
《建筑防火通用規范》第8.3.3條:除住宅建筑的燃氣用氣部位外,建筑內可能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場所應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報警裝置。
整改要求
生產車間只存放需要可用氣體,按照規范要求放置。液化氣瓶存放處,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
隱患二
車間可燃氣體輸送管道與電線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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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明確規定:電線與燃氣管平行敷設時,間距應≥25cm;交叉敷設時,垂直間距應≥10cm。
《氧氣站設計規范》(GB50030-2013)11.0.17 氧氣管道應設置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廠區架空或地溝敷設管道,在分岔處或無分支管道每隔80m~100m 處,以及與架空電力電纜交叉處應設接地裝置;2.進、出車間或用戶建筑物處應設接地裝置;3.直接埋地敷設管道應在埋地之前及出地后各接地一次;4.車間或用戶建筑物內部管道應與建筑物的靜電接地干線相連接;5.每對法蘭或螺紋接頭間應設跨接導線,電阻值應小于0.03Ω。
整改要求
按規定整改可燃氣體輸送管道。
隱患三
車間內多臺行車未懸掛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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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第二十五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第三十八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整改要求
按規定辦理、粘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標志。
安居區:四川吉爾思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遂寧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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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一
現場氣瓶未使用防傾倒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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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氣瓶搬運、裝卸、儲存和使用安全規定》8.2.4 氣瓶入庫后,應將氣瓶加以固定,防止氣瓶傾倒。
整改要求
使用防靜電材質的橡膠綁帶、塑料架或三角支架、編織線或防靜電繩索進行固定,防止傾倒。
隱患二
庫房內違規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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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四川省消防條例》 第三十七條規定,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蓄電池停放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
整改要求
將充電區域設置到其他安全的地方。
遂寧經開區:遂寧市益飛鞋業有限公司
隱患一
未按規定要求規范鍋爐房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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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鍋爐房設計標準》(GB 50041)及《供熱工程項目規范》(GB 55010)規定,獨立設置的鍋爐房若主機設備前走道總長度≥12米或建筑面積≥200㎡,出入口不應少于2個;非獨立設置的鍋爐房出入口也不得少于2個,且應分散設置。鍋爐房通向室外的門應向外開啟,且在運行期間不得鎖閉或堵塞,確保緊急情況下人員可迅速撤離。
整改要求
對照鍋爐房設計規范和安全標準,重新規劃出入口位置和尺寸,確保滿足通行要求;在出入口設置明顯安全標識和疏散指示標志。
隱患二
鍋爐房內放有氧氣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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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整改要求
立即將氧氣瓶轉移至符合安全要求的專用儲存場所,分類存放并設標識,安排專人管理。
隱患三
未配備專職鍋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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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四條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方可從事相關工作。
整改要求
招聘具備司爐工操作證的專職鍋爐工,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和崗位交底;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操作規范;組織鍋爐工定期參加技能和安全知識學習。
遂寧經開區:遂寧市思想者印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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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一
儲氣罐的壓力表、安全閥等關鍵安全附件未按規定周期進行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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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四十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儲氣罐作為特種設備,其壓力表、安全閥屬于關鍵安全附件,必須按周期檢定。
整改要求
立即停用未檢定的儲氣罐,聯系具備資質的檢驗機構對壓力表、安全閥進行檢定,取得合格檢定報告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建立特種設備安全附件定期檢定臺賬,明確檢定周期,避免出現超期未檢情況。
隱患二
卸貨平臺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廠房內易受碰撞的柱子未設置防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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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 6.3.3 裝卸平臺應設置防護欄桿、防滑措施及警示標志,防止人員墜落、貨物滑落;廠房內易受碰撞的柱子應采取防撞保護措施,避免設備或車輛碰撞導致結構損壞。
整改要求
立即在卸貨平臺邊緣設置防護欄桿,并張貼安全警示標志;對廠房內易受碰撞的柱子加裝防撞保護設施。
遂寧經開區:海琳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隱患一
現場滅火器擺放位置不符合要求,且存在部分滅火器已超過有效使用期限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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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整改要求
滅火器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滅火器設置穩固,其銘牌必須朝外,每個設置點不少于2具;立即更換所有過期滅火器,并建立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維護臺賬。
隱患二
安全出口設置數量未滿足規范要求,且其中一處安全出口被雜物或其他物品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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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6.4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整改要求
立即停止封堵安全出口的行為,清除所有堵塞物,確保所有安全出口在緊急情況下能夠正常開啟和使用。根據建筑物的實際規模、使用功能及人員密度,嚴格按照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增設必要的安全出口,確保滿足人員安全疏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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