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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西部法治報以《“評調判”巧解千家結——子洲縣法院裴家灣法庭探索司法為民新路徑》為題,對子洲縣人民法院裴家灣法庭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打造出以“評調判”為核心、以“雙向通報”為紐帶、以“全域覆蓋”為目標的多元解紛體系進行了報道。
全文如下:
在榆林市子洲縣裴家灣鎮,子洲縣人民法院裴家灣法庭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將新時代“楓橋經驗”與當地實際深度融合,打造出以“評調判”為核心、以“雙向通報”為紐帶、以“全域覆蓋”為目標的多元解紛體系,讓司法為民的溫情滲透到鄉鎮的每一個角落。
走進裴家灣法庭,設置在大廳的訴前風險評估窗口像是為群眾“把脈問診”的窗口。
“老鄉,您先別急,打官司不是唯一的路,咱先一起分析分析,哪種方式對您最好。”9月23日,在訴前風險評估窗口,法官助理薛瑞偉和周琦一邊耐心傾聽當事人訴求,一邊判斷糾紛的法律關系是否清晰,訴訟風險有多大,時間經濟成本能否承受。
在處理一起兄弟倆因宅基地界限引發的糾紛中,法官助理沒有立即辦理立案,而是先從民法典講起,釋法明理,再從訴訟周期長、費用高講到“一世兄弟百年情”,既是普法,又是心理疏導。最終,兄弟倆同意接受法庭推薦的訴前調解。
裴家灣法庭法官介紹,通過引導、勸導調解,70%以上的當事人一般會同意訴前調解。
同意調解只是第一步。如何調?誰來調?考驗著法庭的智慧。裴家灣法庭的答案是:激活基層治理的“神經末梢”。
近年來,裴家灣法庭持續提升服務能力,以設立的“楓橋調解中心”作為訴前調解樞紐,經當事人同意后在立案前開展調解。調解不成的及時立案,并對情緒對立的案件當事人引入心理疏導。同時,裴家灣法庭在轄區4個鎮政府設立“楓橋調解驛站”,法官主動聯合駐村干部、村組負責人等基層力量開展訴前化解,讓非訴調解成為群眾首選。
“中心”與“驛站”的高效運轉,得益于民間糾紛雙向通報機制。村組發現苗頭性糾紛可主動通報法庭請求指導,法庭受理案件后也可邀請基層力量共同參與調解。
今年5月,裴家灣法庭運用民間糾紛雙向通報機制,成功調處一起火災損害賠償糾紛。在這起糾紛中,馬某某將房屋出租給白某某經營摩托車零售生意。白某某因使用不當引發火災,致使房屋損毀嚴重。訴至法庭后,法官發現這起糾紛事實清楚且有調解基礎,立即聯合人民調解員開展訴中調解。法官側重厘清法律責任,調解員側重情緒疏導,通過“背對背”釋法明理和“面對面”溝通協商,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一次性支付協議,糾紛圓滿解決。
裴家灣法庭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有機銜接,形成“三調聯動”解紛網絡。法庭通過4個鎮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將11名專職調解員與基層綜治力量深度融合,構建起強大的“新鄉賢”調解力量。法官全程指導把關,確保調解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大量案件被成功化解于訴前或訴中,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對于調解失敗或不宜調解的案件,裴家灣法庭的“判”則充分發揮了速裁程序的效率。有了“評”的繁簡分流、“調”的前期工作,案件進入審判程序時,事實已基本清楚,爭議焦點明確。法庭為此成立了速裁團隊,對簡單案件開啟“綠色通道”,當天立案、當天送達,5至7日內開庭,15日內審結,真正實現了“簡案快審”,讓公平正義更快實現。
針對農村群眾農忙時節和外出務工的特點,裴家灣法庭創造性開設了“假日法庭”和“夜間法庭”,利用周末、節假日和晚間休息時間開庭調解、審理案件,解決了群眾“農時與開庭”沖突的難題。
裴家灣法庭的創新實踐,是新時代“楓橋經驗”在黃土高原生根發芽的縮影。從深入群眾的“風險評估”到遍布鄉鎮的“調解驛站”,從溫情便民的“假日法庭”到多方聯動的“雙向通報”,裴家灣法庭用司法的剛性捍衛正義,用調解的柔性化解心結,讓法治精神與鄉規民約相得益彰,“楓橋經驗”在裴家灣煥發出新的生命力。
來源:西部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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