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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能源云平臺發布202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問題記錄及答復清單(更新至9月15日),涉及34個問題與答復。
詳情如下:
一、通用要點問題
Q:新增風電場在2025年12月20號并網,但未參與第一批次競價,后期能否參與第二批次競價?
可以,根據新發改能價350號文件,當次競價未入選項目可繼續參與后續競價。
Q:項目已納入省級及以上能源規劃、專項規劃或年度建設計劃的證明文件,納規文件?
如因涉密未獲取,企業出具該項目蓋章說明文件上傳。
Q:本次競價成功,下一年是否還需要參與競價,競價結果管一年還是多多久?
1.根據新發改能價350號文件,當次競價未入選項目,可繼續參與后續競價,當次競價入選公布的項目不可再次參與后續競價。
2.成功入選后,按照本次競價確定機制電量和機制電價,執行10年。
Q:未入選機制電價或未參與競價,是否可以參加電力市場交易(含中長期、現貨、掛牌交易、集中競價、撮合交易等)?
可以正常參加電力市場交易。
Q: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是在哪個平臺開展?
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風電、分散式風電、光熱發電項目,通過“新能源云”網站申報,網址https://sgnec.sgcc.com.cn;分布式光伏項目,通過“網上國網”App申報。
Q:資質申請中,審查資料包括哪些?
詳見《機制電價競價預公告》附件競價資質材料清單。
Q:新增項目參與第一批次競價后并中標,如果2025年12月31號之前未按期全容量并網,2025年下半年已經分配機制電量會怎么處理,以及有無懲罰措施
根據《自治區貫徹落實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新發改能價〔2025〕350號),若入選項目未按期投產,實際投產前覆蓋機制電量自動失效,執行期限不順延。如實際投產時間較申報投產時間晚于6個月及以上,詳見預公告相應考核機制條款。
Q:上傳資料出現異常
建議使用谷歌瀏覽器。
Q:存量項目需要參與競價嗎,需要首次申報嗎?在哪里申報?
根據新發改能價350號文件:存量項目不需要參與機制電量競價。
二、競價機制模式
Q:2025年度參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制電量競價,尚未投產的新能源項目在競價時,新能源發電企業是否需要提供保函或履約擔保、保證保險等
不需要,按照《機制電價競價預公告》,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量競量競價工作不需提交履約保函、保證保險等。
Q: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競價的通知文件為提及保函相關事項,請問是否需要繳納保函,什么時間提交?金額有什么要求?
不需要,按照《機制電價競價預公告》,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量競量競價工作不需繳納保函。
Q:分布式未投產項目(6個月內可以完全投產)用提交履約保證函嗎?
不需要,按照《機制電價競價預公告》,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量競量競價工作不需繳納保函。
Q:增量項目參與機制電量申報,新能源云平臺有履約保函環節嗎?需要繳納履約保函嗎?
不需要,按照《機制電價競價預公告》,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量競量競價工作不需繳納保函。
Q: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未投運項目競量競價是否需要保函?
不需要,按照《機制電價競價預公告》,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量競量競價工作不需繳納保函。
Q:項目按期發送投產的標志是什么,是全容量取得發電業務許可證嗎,是否有其他前置手續材料?
新能源項目以核準(備案)容量全部建成并網時間作為投產時間。其中: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風電、光熱發電項目以電力業務許可證明確的并網日期作為投產時間;分布式光伏項目以電網企業營銷系統的并網日期作為投產時間;分散式風電項目以電網調度機構認定的試運行結束時間作為投產時間。
Q:根據競價細則中“若本次參與競價未中標,可參與后續項目競價”的規定,是否意味著若不參與第一批項目競價,仍可參與第二批即后續項目的競價
可以,根據新發改能價350號文件,當次競價未入選項目可繼續參與后續競價,當次競價入選公布的項目不可再次參與后續競價。
Q:核準(備案)文件有變更,是上傳原文件還是變更后的文件?
需上傳原件和變更后的文件。
Q:帶國補的集中式光伏電站申請機制電價后國補還可以正常領取嗎?
根據新發改能價350號文件,享有財政補貼的新能源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內的補貼標準繼續執行原有規定。
Q:機制電價競價的具體操作流程是什么?發電企業需要提前準備什么材料?(尤其是第二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并網的新能源項目)
1.競價流程請查看《機制電價競價預公告》附件。
2.競價材料準備請查看《機制電價競價預公告》附件。
Q:目前在建,預計今年年底并網發電,我們已有資料是:《風光電項目指標予以確認的函》,《項目核準批復的通知》,100MW風電場的營業執照,請問我們的資料是否齊全,還需要準備的資料是什么?
競價材料準備請查看《機制電價競價預公告》附件。
Q:如果競得機制電價后,想要退出的話,退出時間要什么限制,是否可隨時退出?
可隨時提交退出申請,根據新發改能價350號文件,已納入機制的新能源項目,執行期限內可自愿申請退出。新能源項目執行到期,或者在期限內自愿退出的,均不再納入機制執行范圍。已退出機制范圍的,機制電量規模不再遞補。
Q:競得機制電價后續執行,是每年都變,還是十年都按照一個價格執行?
根據新發改能價350號文件,入選項目競得機制電價執行期限為10年,即未來10年機制電價按照本次競價確定的結果執行。
三、存量項目
Q:某風電場站于2024年12月并網發電,限10%出力運行,2025年4月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2025年8月歸調入市交易。該項目屬于存量項目還是增量項目?
該項目屬于存量項目。
Q:某風電場電力業務許可證最后一臺機組投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早于2025年5月31日,是否可判斷為存量項目?
是的,屬于存量項目。
Q:請問存量或增量新能源項目獲得機制電量后,對后續中長期交易的交易邊界有何具體影響?
請關注后續公布的配套細則和市場交易規則。
五、競價后執行問題
Q:機制電價電費結算,按照申報投產時間的次月1日執行,如果提前投產,是否提前的時間不執行機制電價?
是的,提前投產時段不執行機制電價,可正常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六、競價平臺系統
Q:入駐只有兩個場站,但是規劃建設接入并網管理-項目維護有5個場站
相關項目信息核查,請聯系本地市區域發展部門專業人員進行核實調整,將不會影響您競價申報正常進行。
Q: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當中的項目列表中有一個400MW風電場不屬于該公司,請核查。
相關項目信息核查,請聯系本地市區域發展部門專業人員進行核實調整,將不會影響您競價申報正常進行。
Q:“新增入駐”異常
建議使用谷歌瀏覽器。
Q:新能源風電有限公司的項目列表中“某某50MW風電場(配套儲能)”不屬于該公司公司,應屬于其它能源有限公司。
相關項目信息核查,請聯系本地市區域發展部門專業人員進行核實調整,將不會影響您競價申報正常進行。
Q:企業入住審核通過在規劃建設 - 接入并網管理 - 項目維護時候發現缺少風電場項目,多出200MW風電電站。
相關項目信息核查,請聯系本地市區域發展部門專業人員進行核實調整,將不會影響您競價申報正常進行。
Q:一個已實名認證的手機號賬戶下可以綁定多少個電站,是否有上限?
無上限制,建議根據單個人員實際承載能力綁定。
Q:“新能源競價專區”入口的開放時間?是否可以提前開通進入?
根據《機制電價競價預公告》時間明確。
Q:申報過程中是否需要國網新能源云賬號中登記的經辦人本人操作?如何更換國網新能源云賬號中登記的經辦人?
經辦人辦理業務的,應與登錄操作的實名認證人員信息保持一致,和競價授權委托書中的受托人信息一致。如需更換國網新能源云賬號,請登錄國網新能源云-設置-企業經辦人變更申請,按提示上傳相關材料。
文章來源:新能源云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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