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司法觀點53,偽造公司印章并虛構事實騙取財物的認定詐騙罪。
1、羅某詐騙案,最高人民法院懲治破壞營商環境犯罪案例之三。
2、被告人羅某,男,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
3、羅某2022年7月,謊稱認識廣東省陽春市八甲鎮南方電網抽水蓄能項目工程的工作人員,可以介紹被害人周某孔為該項目提供柴油。為獲取被害人信任,羅某還伙同他人冒充項目經理、財務,并偽造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印章與周某孔簽訂供油協議,期間,羅某以推進協議落實需要宴請、打點項目工作人員為由陸續騙取周某孔23萬及手機一部。
4、增城區法院判決羅某詐騙罪3年2個月,罰金1萬。
5、司法觀點,羅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并偽造公司印章,騙取他人財物的,認定為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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