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全鏈條制售假酒案,喻某等21名被告人全部被判處有期徒刑。
據了解,喻某等通過發布打著“1比1精仿”、“包過官方NFC防偽鑒定”等噱頭的短視頻招攬企業用酒渠道客戶,以每斤6元至300元不等的價格購入低價白酒,再制成“1比1精仿”茅臺,隨后專注于挖掘企業用酒市場需求,并進行定向推廣,而本案即是因一位企業負責人以此酒在企業招待時被質疑為假酒而事發。
01
宣稱口感與正品酒相似度高達99%,旗下8名銷售全部專注企業用酒市場
實際上,作為案件核心人物的喻某,進入白酒行業時是以銷售正品白酒出身。
2023年3月,喻某在重慶某莊園租下一處店面銷售正規白酒,在與客戶接觸中得知有一種高仿茅臺利潤很高,十分心動。于是,在干了十幾天白酒銷售后,喻某決定“轉行”賣假酒。
為招攬客戶,喻某招聘8名銷售人員,在社交平臺發布大量高仿茅臺廣告吸引目標群體——企業用酒客戶。
同時,其團隊通過各種方式四處收集個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電話號碼,逐一添加好友,并在發送好友驗證請求時注明“飛天茅臺1比1精仿,原廠前后標,包過茅臺官方NFC防偽鑒定,酒質口感吻合正品,企業接待送禮首選”等內容。
喻某很清楚這類目標客群的心理,他精心設計銷售話術,以遠低于市場正品的優惠價格吸引企業客戶,對售賣的是假酒這一事實毫不掩飾。
02
先接單后備貨,“1比1精仿”茅臺均價500元每瓶售出
而在運作模式上,喻某團伙也是采取了“輕資產”的方式:先接單后備貨。
在每次接到訂單后,喻某團伙便才開始“備貨”。他們通過熟人聯系到貴州仁懷銷售基酒的袁某團伙,根據訂單要求,以每斤6元至300元不等的價格購入低價醬酒,再聯系張某等4人購入正品茅臺的回收包材,包含紙箱、酒盒、酒瓶、瓶蓋、飄帶等。
最后經灌裝、包裝后,再以500元每瓶不等的價格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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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警方隨后也鎖定了生產假冒包材的李某、魯某夫婦二人。在二人租賃的位于深圳市寶安區的倉庫內,警方查獲印有茅臺注冊商標標識的各類茅臺酒包材共計82430件。這些包裝均由李某夫婦從他人處回收,經加工整理,組裝成套后以高價賣出,擁有一整套茅臺正品包材的產業鏈條。
最終,通過這個橫跨三省、涉案21人的制假售假茅臺產業鏈,喻某團伙讓“1比1精仿”茅臺被售往了全國各地。
03
案發:公司宴會上,12箱高仿茅臺現原形
“1比1精仿”、“包過官方NFC防偽鑒定”、“酒質口感吻合正品”、“企業接待送禮首選”……
2024年1月,家住許昌的企業負責人樊先生刷到一條帶有上述推廣用語的短視頻,發布者稱可以提供價格便宜的高仿茅臺酒,口感與正品酒相似度高達99%,發布者正是喻某團伙。
而出于好奇,樊先生先便從喻某處僅購買了一瓶,在和朋友一起品嘗后,感覺確實與真茅臺酒相差無幾,而且價錢只有正品的十分之一,樊先生對此感到很滿意。
隨后的4月,樊先生便從喻某處一次性購買了12箱高仿茅臺酒用于公司宴會用酒,結果在宴會現場,被很多人喝出是假酒,而樊先生一氣之下便選擇了報警。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經鑒定,樊先生從喻某處購買的茅臺酒均系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最后則根據其與喻某的微信聊天記錄、快遞信息、銀行流水循線追蹤,挖出了喻某團伙這個完整的原材料供應、制假售假鏈條。
04
經銷商:造假手段越來越高超,外觀已很難鑒別真假
從本案來看,這一造假團伙所用到的茅臺外包裝材料均為正品,遂很難單從外觀上予以簡單的真偽鑒定。
一位河南當地的經銷商即告訴烈酒商業:“當前的一些造假方式已經非常高超,其外包裝包括瓶子、標、蓋子可能均是正品,很難從外觀上去鑒定真偽。尤其是茅臺這樣具有商務接待和收藏屬性的高端酒,很多酒銷售出去之后并沒有開瓶,甚至開箱飲用,一般的非專業人士很難單純通過外觀看出是假酒。而即使是很多重度茅臺酒友,很多時候也是需要開瓶品鑒之后才能作出基本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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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位浙江的經銷商則認為這與當前市場上不少揭標正品茅臺有關。其就表示:“因為茅臺的防偽標具有一定的獨特性,很多人會從真酒上面揭標,將這些正品物料拿去做假酒的包材。所以目前市場上就會有一些沒有標的‘揭標茅臺’(烈酒商業注:酒盒防偽標、酒瓶正背標等被撕去的茅臺產品),且價格相對便宜,但這也意味著消費者一旦買了一瓶‘揭標茅臺’,市場上也就會多一瓶假茅臺出現。”
新聞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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