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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號曾刊發一篇關于赤峰市元寶山區法院網頁排版混亂的文章。數日后,當筆者再次嘗試查看該網頁是否已完成整改時,卻發現整個頁面已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冰冷的“404”錯誤提示。(http://ybsqf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15/05/id/16321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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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件本是訴訟程序中的關鍵文書,用于當事人確認接收訴訟材料的地址和方式,事關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和程序正當性。元寶山區法院非但沒有及時修正排版問題、提升信息服務質量,反而選擇將網頁直接刪除。這種“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掉頁面”的做法,不僅未能履行司法公開義務,反而給群眾訴訟制造了新的障礙——當事人連一份格式規范的文書模板都難以獲取。
更令人愕然的是該院對公眾質疑的回應態度。筆者致電元寶山區人民法院政治部——該部門自稱可受理投訴——詢問刪除網頁的原因,接線員竟反問道:“你是當事人嗎?這事跟你有關系嗎?”“你不能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嗎?”,語氣冷漠、態度強硬,隨后直接掛斷電話,拒絕進一步溝通。
相比之下,其他地區法院如廣州等地,不僅相關文書格式規范、易于下載,網上公開工作也做得扎實到位。在百度搜索“赤峰法院確認送達書”,首條結果仍是元寶山區法院那條已失效的鏈接;而搜索“廣州法院送達確認通知書”,呈現的卻是可直接下載使用的PDF文書。兩相對比,差距立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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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網頁混亂”到“一刪了之”,元寶山區法院在處理這一問題過程中所表現出的,不是謙抑、公開、服務的司法姿態,而是某種令人憂慮的傲慢和懶政。“對人民負責、接受人民監督”不是一句口號,而應體現在每一個細節中——包括一份文書是否清晰可讀、一個網頁是否持續可訪問、一通電話是否有回應與尊重。
刪除網頁無法刪除問題,掛斷電話也不能掛掉責任。元寶山區法院該重新思考的是:到底是為人民服務,還是要人民適應自己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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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寶山區人民法院院長吳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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