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
黃石市醫保局發出特別提醒
尚未完成2025年度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的人員
請務必在9月25日前
申請辦理2025年度的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補繳手續
2024年7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我省也出臺相關的政策文件,明確規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內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其中,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1個月。”因此,為保障居民參保人的醫保待遇連續性,請你注意關注自己和家人2025年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繳費情況。
對于大家普遍關心的
參保政策規定問題
市醫保局也進行了答復
一、2025年未參保繳費或斷保人員,2026年正常參保繳費有待遇等待期嗎?
是有等待期的。按照新的參保政策規定,除了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2025年沒有參保繳費或斷保成為未連續參保人員,那么即使你在2026年度的集中參保繳費期內參保繳費了居民醫保,也要有3個月(90天)的固定待遇等待期。
(例:2025年未參保繳費或斷保人員,2025年11月繳納2026年的居民醫保費,有3個月等待期,即從2026年4月1日起方可享受醫保待遇)。
二、2025年未參保繳費或斷保人員,2026年集中繳費期后參保繳費有什么影響?
2025年未參保,且在2026年集中參保繳費期結束之后才繳納2026年度的保費,那么你不僅將有3個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而且你的待遇享受期將從保費到賬之日算起3個月(90天)后才可以享受醫保待遇。
(例:假設2026年度集中參保繳費期截至今年年底,你2025年未參保且在2026年1月15日才繳納保費,就要等到2026年4月15日后才可以享受醫保待遇)。
三、今年的9月25日之后補繳2025年度的保費可不可以呢?
可以的。但是,倘若你在2025年9月25日后申請辦理2025年度參保補繳手續,按規定將有3個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那么即使你在2026年度的集中參保繳費期內參保繳費了,你的待遇享受期也會受到影響。
(例:假設你在今年的11月8日補繳了2025年度的保費,同時在2026年度的集中參保繳費期內也正常參保繳費了,按規定你要在3個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結束后即2026年2月8日之后才能享受醫保待遇,而不是像其他正常連續參保人員和9月25日前“補繳”人員一樣自2026年1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醫保待遇了)。
黃石市醫保局提醒
2025年度的參保補繳手續
可到所屬轄區
行政服務大廳醫保窗口辦理
同時
請務必在即將啟動的
2026年度
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
完成新一年度的參保繳費
黃石市202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
集中參保繳費啟動時間將另行通知
來源:黃石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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