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網友在社交平臺發文稱,54歲的她用30年從河南縣城考到北京大學圈,并曬出手捧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錄取通知書的圖片,引發關注。9月3日,中國政法大學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和研究生院核實了,今年研究生招生沒有一個50歲以上的河南籍的人。校方澄清事實,直接戳破這則所謂勵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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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圖,侵刪。
在54歲阿姨上岸碩士謠言事件中,網友編造考上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的虛假信息,屬于傳播網絡謠言行為。從法律角度來看,該行為可能涉及以下法律責任:
行政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布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炮制 “54 歲阿姨上岸碩士” 謠言的行為,若擾亂了公共秩序,可能會面臨上述行政處罰。
民事責任: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如果該謠言侵犯了中國政法大學的聲譽,或者損害了相關當事人的名譽,學校或當事人可以要求造謠者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刑事責任:如果造謠者通過編造該謠言騙取打賞、捐款等,金額較大可能構成詐騙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該謠言的傳播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可能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此外,如果造謠者通過該謠言騙取打賞、捐款等,金額較大可能構成詐騙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總之,要剔除這種編造勵志故事的土壤,除涉事機構和監管部門發力外。平臺必須主動作為,優化識別和推薦機制,對沒有交叉印證的信息,不必急于推薦;對涉嫌造假的,該及時采取措施,盡量降低負面影響。(車虹)
來源:潮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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