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沒有哪個民族沒有關于用火起源的傳說。而且大多都把火敘述成神的珍貴財富,不愿與人分享,于是只能盜火。普羅米修斯盜火的故事幾乎家喻戶曉;澳大利亞一些土著則認為鷦鷯把火種藏在尾巴下面把火帶到人間(這應該是對鳥巢容易起火的聯想);而另一些澳洲部族則傳說火種是從兩個巨人嚴密看守下偷來的。
古人認為火還是神圣的。在印度,火神“阿格尼”被當做人與神交流的使者;日耳曼部落則在夏至和冬至時必須向火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波利尼西亞毛利人有一個英雄“毛以”,是他把島嶼舉出海面,他也是播火神;拜火教徒更是把火神崇拜推向極致,火神成了創世者。
很多禁忌也由崇拜派生出來。亞洲北方大草原上的布里亞特人的每個氈帳中的小火塘里都住著一個叫“加利伊增”的神。所以,你不能將垃圾、塵土投入到火中,否則加利伊增會感到不快;也不能用刀、矛這些尖銳物去撥火,弄瞎了小火神的眼睛可不是鬧著玩的,那樣會使加利伊特不能驅鬼。任何外人都不能從他們爐灶中隨便取火,即使是客人抽煙管,臨出門前也要把煙鍋磕空才能離開。
相對來說中華漢文化對于火的傳說就務實得多。《韓非子.五蠹》記有“有圣人作,鉆木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說(同“悅”)之,使王天下,號曰“燧人氏”。”我國有清明前一、二日“寒食禁火”的禁忌倒不是崇拜火神而是崇拜草木生發的春季之神和表達祖先的崇拜之情。
火是寶貴的,原始人最初只能從森林大火或者草原野火中取火,然后薪火相傳是為“播火”,之后還要小心留下火的種子是為“火種”。在南美,許多印第安部落在叢林小道的十字路口設有“火種站”將火種小心埋入灰燼中,以便路人取用;同時,取用者也有義務在用后小心保存火種,留給后來者。
保存火種的方法畢竟不可能做到萬無一失,一旦火種熄滅就必須去“借火”。電影《火種》講的就是這個故事。北宋初年王禹偁詩曰:“昨日鄰家乞新火,小窗分與讀書燈。”說明雖然后來有了人工取火之法,保存火種還是日常生活行為。
我們推測是遠古某個部族中的某個聰明人發明了“取火”。取火之法也隨之傳開。(我們這里取“單點發明傳播”之說;當然不排除“多點發明”。但新近考古證據越來越支持各項重要發明為“單點擴散”學說。)
科學方法和科學精神實際上一直在伴隨著人類的發展始終。面對生存壓力時,人類在狩獵、采集、探險、避害等方面顯示出充分的科學精神。如何取火也是這樣,我們祖先一面崇拜火神,犧牲禁忌討好神靈;另一方面,現實中取火、用火卻是徹頭徹尾的科學方法。
鉆木取火
由于木器易朽,直到目前為止,考古學方面還沒有發現早期人類鉆木取火的實物資料。不過,云南佤族人和海南黎族一直保留著這項傳統技藝。佤族山寨鉆木取火,直到上世紀90年代后才逐漸消失。佤族山寨保留此法得益于其傳統的“送火鬼”祈禳活動需要使用此法——失火后送火鬼求得以后平安。
其法為:先將狗尾巴樹的樹果果絨揉細放入葫蘆碗內作為火絨,令其緊靠蒲棒草桿的下端壓于葫蘆碗內壁,兩手掌不停搓轉蒲棒草桿鉆磨葫蘆碗,大約4、5分鐘冒煙,出現火星,火星能迅速點燃火絨,嘴吹氣送氧令火勢增大,在點燃干草或松明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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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鉆木取火示意圖
一般來說鉆火板和鉆火桿需要保持干燥,鉆火板以山麻木、柳木等較軟木質為佳;鉆火桿以榆木、花梨等硬木為多,軟硬配合容易取火。世界各地族群鉆木取火之法大致相同。
隨著技藝不斷精化,我國古人會根據四時不同,鉆木取火時采用不同材料。《論語.陽貨》之“鉆燧改火。春榆、夏棗、秋柞、冬槐,則是四時皆改其火。”又杜甫《清明》之二曰:“旅雁上云歸紫塞,家人鉆火用青楓。”
此外,還有“銼木取火”原理相同。
燧石取火
我們有理由相信原始人會受到敲擊石塊冒出火星的啟發。愛斯基摩人在冰天雪地中很難找到干燥的木頭,燧石取火就成了他們的習慣方式。北歐冰川期的墳墓中發現了放在一起的黃鐵礦石和火石。我國大約到春秋戰國之際,隨著冶鐵技術的傳入,人們創造了金石相擊的取火之法,并且逐漸提高、簡化此技法,發展成隨身攜帶的火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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燧石取火示意圖
鐮石取火之法的發明年代還沒有明確的說法。但我們可以肯定應該是在冶鐵技術發明不久。后有如【唐】劉言史之《與孟蛟洛北野泉上煎茶》“敲石取鮮火,汲泉避腥鱗”句;柳宗元《韋道安》之“夜發敲石火,山林如晝明”句;又【明】《武備志》記“鋼輪發火”等所述均為此法。
自從火鐮發明以后,實用、便捷的優點使它很快流行起來,取代了鉆木取火。完整的一套金石取火工具一般分成四部分:火石、鋼鐮、火絨、容器。取火時先將燧石與火絨分上下緊靠一手握住,另一手持鋼板用側邊猛擊燧石。熟練者只需片刻即使火絨冒煙引紅,嘴吹送氧燃為明火。稍加練習,簡便易行。
陽燧取火
所謂陽燧取火實際就是聚光點燃,聚光方式前期用專門制作的有焦點的銅鏡反射匯聚陽光。
陽燧取火發明年代比火鐮還要早,是我國古人很值得驕傲的一項發明,在世界科技史上也享有盛譽。《周禮》載:“司烜氏,掌以夫燧,取明火于日,以鑒取明水于月。”可見在周代便已經有陽燧取火之法;《淮南子》記曰:“陽燧,金也。日高三、四仗,持以向日,燥艾承之,寸余,有頃,焦,吹之則得火。”又另,北宋沈括《夢溪筆談》之“陽燧面窪,向日耳照,光皆聚向內,離鏡一二寸,光皆聚于一點,大如麻菽,著物則火發,為腰鼓最細處也。”連幾何光學原理和聚光位置都說得清清楚楚。
我國古籍中將以上不同取火分別稱作:木火、石火、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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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人陽燧取火示意圖
在我國,應不晚于瓷器燒制技術,就有了玻璃及玻璃制品,利用凸透鏡聚光取火也很早就出現了。東漢王充《論衡.亂龍篇》記曰:“陽燧取火于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時,消煉五色石為器,乃能取火。”考慮到玻璃制造的工藝,此中推測“消煉五色石”為制造玻璃應不為過,因為漢墓已有玻璃碗出土。
自從火鐮發明以后人們日常生活就已經放棄了陽燧取火,但由于“取火于日”,而古人崇天,故在祭祀、宗教活動中仍然經常采用此法。現代奧林匹克之火也是秉承此精神而行為。
兒童或一些頑皮大人拿著放大鏡燒螞蟻當然沒了什么所謂“宗教崇高感”。
火柴
我國很早就有了現代火柴的萌芽,北宋陶谷《清異錄.器具》明確記載:“夜有急,苦于作燈之緩,有智者批衫染硫磺,遇火即焰,呼為“引火奴”。”又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覽志余》所提:“杭州削木為小片,其薄如紙,溶硫磺涂其銳,名曰:“發燭”,亦曰“淬兒”。”史料記載南北朝時已經有“后宮貧者以發燭為業”(大意),說明那時此項技術已經行業化了。早期“火柴”還有其他如“取燈”、“引兒”、“火寸”之名,到了清代一般名曰“取燈”。中國人制作火柴的技術只到此步就再不能前進了。
1669年,德國人首先發現了磷,這是后來現代火柴發明的關鍵一步。1827年在英國藥房中首先開始出售火柴,最初的火柴是瓶裝的,用時打破小瓶,磷自燃引火。
英國人做了改良用氯酸鈣和硫化銻混合做成火柴頭,這樣就不必像先前需要浸硫酸才可摩擦發火。德國人發現黃磷后,人們就做了種種試驗想利用它發火,但使用保存時極不安全,雖被放棄。后來人們發現用黃磷取代火柴頭中的硫化銻,只需要在粗糙面上摩擦即可點火,于是此前用的砂紙被淘汰出局。
1835年,世界上第一個火柴廠在維也納建立,火柴開始大規模生產。
黃磷容易自燃而且劇毒,造成生產工人人身傷害。1848年德國人Boettger發明安全火柴,1855年瑞典人Lundstroem利用此項技術開辦了一家安全火柴廠,現代火柴工業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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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dstroem發明的安全火柴
火柴傳入我國已經與現代火柴基本無二了,那時叫“洋取燈”、“洋火”、“大取燈”,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我國才開始有了自己的火柴制造工業。
科學技術進步是人類共同的財富,我們應該以最大的熱情學習新理論、新技術為我所用,并親身踐行勇于探索。而不應該患上“技術恐懼癥”躲在過去的溫床中瑟瑟發抖。
黑暗莽野無涯際,
科學之光耀西方。
先人盜得明火種,
我輩也做播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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