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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香港金融圈曝出一樁極具戲劇性的案件。一位瑞銀集團(UBS AG)前副總監,私吞內地客戶高達1.3億港元資金,將其轉移至境外大肆揮霍,最終因洗錢與藐視法庭罪雙雙成立,被判刑十年半并終身禁入金融業。而這場騙局的受害人,卻是一位因組織大規模賣淫而被內地判刑15年的“黑產團伙頭目”。
這不是普通的金融欺詐案,更像是一出“黑吃黑”的現實劇集,一頭是身穿西裝的金融白領,一頭是隱于江湖的黑金操作手,共同揭開地下資金如何跨境出逃,又如何在倫敦化身樓宇與超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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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健榮,現年36歲,曾在匯豐銀行任職,2013年底加入瑞銀香港,擔任客戶顧問。案發前,他是瑞銀集團香港辦事處的副總監,并持有香港證監會的注冊從業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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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銀行巨頭瑞銀集團(UBS)的標志
他的客戶——南京人于全利與妻子樓小潔,是在瑞銀開設聯名賬戶的內地富豪夫婦。2016年底至2018年初,兩人因“資金出海”遇阻,委托孫協助將約1.32億元人民幣“合法”轉至香港。
孫給出的“解決方案”看似專業:先將人民幣分批打入他指定的29個內地銀行賬戶,再由他通過“境外中轉”轉入客戶在瑞銀的賬戶。他甚至每月提供“對賬單”、銀行“交易截圖”,制造出一切正常的假象。
但真相是,這37筆匯款總額約1.324億元人民幣,實際大多被他轉入自己控制的兩個香港賬戶,其中一筆500萬元甚至直接進入他本人在招商銀行的賬戶。而他偽造的瑞銀對賬單,僅在核心數據作假,卻連格式、防偽標識、字體都幾乎一模一樣。
2018年6月,孫從瑞銀辭職。新顧問接手后,客戶才發現賬戶余額少了1億多港元,37筆關鍵存款記錄“蒸發”,這才揭露整場騙局。
近日,香港證監會披露,瑞銀集團(UBS AG)前副總監孫健榮因以“協助跨境匯款”為名私吞內地客戶逾1.3億港元資金并大肆揮霍,已被裁定洗錢罪及藐視法庭罪成立,合計判處十年六個月監禁;香港證監會同時宣布,終身禁止孫健榮重投金融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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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去哪兒了?法證調查發現,涉案1.3億港元被分拆轉入孫健榮名下的兩家香港銀行賬戶:
匯豐賬戶:港幣5062萬、美金515萬、英鎊16萬;
恒生賬戶:港幣1062萬、美金172萬、英鎊143萬。
短短一年半內,他在倫敦購買了4處房產,其中包括一整棟含27套公寓的樓宇;在內地購置2處物業,總值約2900萬港元。同時,他名下還登記了法拉利、蘭博基尼、保時捷、奧迪、路虎和本田共6輛豪車。
而稅務記錄顯示,孫健榮2014至2018年總收入僅為400萬港元,遠低于其實際開銷。法院最終認定其存在“金額巨大、手法復雜、動機貪婪”的洗錢行為,判處其十年監禁、藐視法庭加刑六個月,并于2025年9月被香港證監會永久吊銷金融從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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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諷刺的是,2018年7月,法院已對其發出全球資產凍結令,禁止其處置名下資產。然而孫卻在10天后將倫敦房產轉移至一家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意圖規避凍結。此舉被認定為藐視法庭,成為其附加刑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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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更為撲朔迷離之處在于:孫健榮的“客戶”——于全利夫婦,其資金本身就可能來源不明。判決書與多份媒體報道指出,這對夫婦長期經營地下色情產業。
2020年,南京中院在工作報告中點名,于全利因“組織特大賣淫團伙”被定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由于正在服刑,他未能出庭,僅通過書面證詞參與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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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健榮也曾供稱,他曾看到媒體報道,稱于全利在南京經營賣淫集團。他還稱,對方找他匯款時曾明確表示希望“繞開內地外匯限制”,他自己只是“被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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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香港高等法院承認這1.3億元“極可能”來自非法活動,但法院最終裁定,“當事人涉黑并不妨礙其對被騙資金主張不當得利”。
也就是說,黑吃黑歸黑吃黑,該退的賬,還得退。
這起案件,是一起金融行業內的重大丑聞,也是一次令人不寒而栗的警示:當“地下黑金”遇上“金融白領”,跨境洗錢通道就此打開。
于全利夫婦原本試圖繞開外匯管制,將巨額資金從內地轉出,卻在過程中遭遇金融顧問“背刺”;孫健榮表面受人之托、專業合法,實則利用監管漏洞將黑金轉為個人財富。
案件也再次暴露香港金融體系中的幾個痛點:
銀行從業者道德風險高:即便是持牌高管,也可能通過技術性偽造繞開監管。
客戶資金來源審核機制薄弱:黑金能輕易流入正規賬戶,說明KYC流程存在問題。
跨境洗錢技術日益隱蔽:以“親屬賬戶中轉”“偽造結單”規避追蹤,難以實時識別。
最終,不論孫健榮是否“知情黑金”,其欺詐行為已被實錘。而曾試圖借助灰色通道“合法洗白”的賣淫團伙資金,也在這一場騙局中灰飛煙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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