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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通過廣州戎珺科技有限公司認證的微信號購買了兩塊手表,這兩塊手表是貨到付款,并提前收取定金28元。但顧客貨到付款后想退貨居然聯系不到商家了,商家就像失蹤了一樣,這導致顧客無法正常退貨,無奈之下只能投訴到物流公司,好在投訴及時,貨款沒有轉到商家賬戶,物流公司及時凍結住貨款,并聯系商家積極配合退貨退款。目前該網友已經在走退款流程,但28元定金卻打了水漂。
這種在交易完成后商家“玩失蹤”,不能正常退貨退款的行為,已不僅僅是簡單的消費糾紛,其背后往往涉嫌構成刑事詐騙。該網友表示:“物流公司代收貨款后把錢轉給商家有一段時間,這段時間里,如果投訴及時,物流方可以馬上凍結賬戶,自己知道這個流程,但對于不知道的顧客來說,貨到付款后聯系不到商家,等物流公司過了凍結期,把錢轉給商家,最后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類似案例屢見不鮮,尤其是在社交平臺或非正規電商網站進行的交易中。不法分子利用消費者追求“低價正品”的心理,以遠低于市場價的商品為誘餌,吸引付款后便立即切斷聯系。這種行為已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數額較大的財物。
同時,根據物流客服人員的介紹:“還有一些商家會讓顧客把貨品寄到其他地方,等過了凍結期,物流把錢轉給商家,商家便以沒有收到貨為由拒絕退款,對于這種情況,我們一般會讓顧客直接報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收受貨款后逃匿,正是合同詐騙罪的典型情形之一。當涉案金額達到一定標準(通常為3000元以上),即可追究刑事責任。因此,當商家在收款后“玩失蹤”,消費者不應僅視為普通購物失敗,而應意識到這可能是一場詐騙。
遭遇此類情況,消費者應立即采取行動:首先,全面收集證據,包括交易記錄、聊天截圖、支付憑證、商品宣傳頁面等;其次,向交易平臺投訴,要求平臺介入;第三,撥打12315向消費者協會或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最后,若損失較大,應盡快向公安機關報案,提供線索,通過刑事途徑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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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廣州戎珺科技有限公司認證的微信號主要銷售的是高仿名牌手表,并開有虛假發票和證書。銷售高仿名牌手表主要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該罪名的認定核心在于銷售金額大小,而非商品本身的定價。根據刑法規定,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若銷售金額巨大,則刑期可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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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供購買的商品和虛假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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