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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題的邏輯很簡單,軍訓是否屬于學校的教學活動?
如果屬于,那初中是義務教育階段 ,學生不應該為學校的教學內容付費,收費就毫無道理,顯然不可以。
如果軍訓不是學校規定的教學內容,學校只是作為渠道給學生推薦一項校外拓展活動,那收費就沒什么問題,但學生就應該有權利不參加。不過,校外拓展是否可以進校宣傳值得討論。
我希望是后者。我實在不覺得,大夏天把學生拉去走隊列有什么教育意義。還時不時在網上看到發生悲劇的傳言;每年還都有不少大學新生因此進入質量很一般的情感。
但不裝外賓,中短期看,軍訓大概還是得屬于前者,會存在。
那至少小學、初中階段的軍訓絕不能收費。法律上講,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學活動沒道理收費;情感上講,那有讓人交錢受折磨的?
報道提到“費用統一匯入委托的第三方軍訓公司”,這倒也不奇怪。據我所知,不少學校的軍訓現在都不是和所在地的部隊、武警或軍事院校合作的,而是交給素質拓展基地 等第三方公司。倒也不見得是壞事,第三方公司好歹熟悉學生的情況,普通義務兵上強度“正經”練的可能性就不好說了。當然,第三方公司得有準入管理。
第三方公司要收費也正常,但錢應該由財政負責,相關采購也得合規;而公司得有準入資質。義務教育讓學生自己交錢上課,毫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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