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若對現代君主立憲制國家稍作考察,便會發現一個顯著差異:日本是唯一將其君主稱為“皇”,且明確使用“天皇”稱謂的國家,而歐洲同樣實行君主立憲的國家,普遍采用“國王”或“女王”之稱。
為何日本仍執意延續這一特殊稱謂?這并非歷史的偶然,而應被清醒地視為日本作為二戰戰敗國未能被徹底清算所遺留的政治后果。
回顧其國號變遷可知,現今日本憲法所規定的正式國號為“日本國”(にほんこく/Nippon-koku),而在1889年至1947年間,日本對外擴張所使用的國號實為“大日本帝國”,該名稱源于《大日本帝國憲法》,并隨著其二戰戰敗而被明文廢止。依照戰后所頒布的《日本國憲法》,日本法理上已從“帝國”降格為“國”。
既已如此,其君主稱號本應隨之更改為與“國”體相符的“國王”或“女王”,然而日本卻刻意保留“天皇”稱號——這一做法顯然超出單純的習慣延續,其背后隱藏著某種政治意圖與身份焦慮。
值得警惕的是,除中國之外的主要戰勝國及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包括英國、法國、美國與俄羅斯——均未在官方語境中接受“天皇”(隱喻自己為神族的君主)這一稱謂,而是統一將其君主譯為“日本皇帝”:
英語:Emperor of Japan
法語:Empereur du Japon
俄語:Император Японии
這些國家通過語詞選擇,從法理和外交層面拒絕承認其“天”冠之位的正當性。
在此背景下,中國仍沿用戰爭時期的“天皇”之稱,便顯得格外值得反思。一種觀點認為,這是出于“華夷之辨”的傳統觀念,不愿將“皇帝”這一中原王朝至高名號用于他國;另一種解釋則傾向于承襲傳統的惰性,稱“改稱會引起日方抗議”。
然而若從更深層審視:繼續使用這一飽含神權與帝國記憶的稱號,是否在無意中迎合了日本部分勢力試圖模糊歷史罪責、重塑國族神話的政治意圖?是否在某種程度上,助長了其未被徹底整肅的帝國意識?
對此,我們應保持清醒審視與戰略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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