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書院博物館關于規范各類拍攝活動的通告
為進一步保障景區正常旅游市場運營秩序,提升景區文明程度,同時維護廣大游客正常游覽拍攝權利,現就規范管理蓮池書院博物館各類拍攝活動通告如下:
1.本通告適用于景區內所有非商業性、商業性等拍攝活動。
2.拍攝活動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循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違背公序良俗,尊重他人同等游覽和拍攝權利。
3.拍攝團隊人員、拍攝素材均需到景區辦公室進行登記備案并審核拍攝題材,如內容低俗、宣揚暴力和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和涉嫌違法等問題,一律不允許拍攝。拍攝團隊需經辦公室審核通過后下發拍攝證件方可進行拍攝活動。(登記內容:拍攝時間、團隊名稱、拍攝主題內容、負責人、聯系電話)
4.拍攝活動應當不影響或盡可能減少對他人正常游覽的影響。保持相對安靜不得在游覽動線上扎堆聚集影響通行;不得長時間占據公共空間(如女衛生間、無障礙衛生間、家庭衛生間、母嬰室等)化妝、換裝、聚集;不得擅自關閉廳堂和開關門窗、設置臨時布景用品;不得長時間占據熱門取景位置。
5.拍攝活動應當愛護公共設施,倡導共享理念。不得攀折、倚靠、踩踏綠化花木;不得攀爬、移動、污損、毀壞園內展牌、標識牌和展覽陳設物品,或在其上坐靠躺臥;不得將服裝、用具、背包等私人物品堆積在休憩座椅、游覽動線、消防疏散通道或懸掛于景觀樹木、廳堂護欄、文化陳設上。
6.拍攝活動應當樹立安全意識,對自身行為安全負責。不得私拉亂接景區電源、擅自開關設施設備、翻越建筑欄桿和安全護欄、強行進入非開放區域和游客止步場所;不得以危險行為和危及公共安全的方式拍攝。
7.拍攝活動應當服從景區正常運營管理秩序。未經景區同意,無人機、滑軌、搖臂、反光板、移動補光燈、露營車等影響其他游客游覽的攝影攝像和輔助器材不得入園使用。符合存包標準的可于入園前自行寄存至游客服務中心。
8.作為景區運營管理方,負有規范管理景區內所有商業經營性活動行為的權力和義務,以最大程度保障游客權益。未經景區同意,各經營主體(包括且不限于公司、工作室、個體工商戶、個人等)不得在景區內從事商業經營性拍攝活動,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推銷、兜售、拉客等商業營銷行為。
9.對違反上述通告規則的行為,景區運營管理方將予以制止和糾正,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相應責任;對景區聲譽形象造成惡劣影響或涉嫌違法的,將依法移交和提請相關執法部門進一步處理。景區將會同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對各類拍攝活動開展常態化監督管理。
10.本通告旨在為廣大普通游客提供更優質的游覽體驗。我們期待與游客、市民朋友和攝影愛好者共同維護文明規范游覽秩序,共同營造和諧旅游環境。
11.本通告自2025年8月29日起實施。
蓮池書院博物館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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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蓮池書院博物館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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