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譚親梁
再過十七天就是9月3日,那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80周年紀念日,對這一天我們不能忘記,對8月15日即日本鬼子宣傳無條件投降的日子我們不能忘記,對日本鬼子的侵華罪行和對中國人民的殘忍屠殺我們亦不能忘記,因為“忘記歷史,等于背叛”,只有不忘歷史,才能銘記教訓,才能不斷自強,華夏民族才有和平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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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前段時間,有些抖音和自媒體在胡言亂語,說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下的是“終戰詔書”,并非“投降詔書”,說日本沒有正式投降。這完全是癡人說夢、一派胡言,讓人非常憤概。我記得爺爺生前就多次說過:“日本鬼子投降的第二天(1945年8月16日),藍田街上(當時有“小南京”之稱)敲鑼打鼓,燃放鞭炮,表示了慶祝。”確實,日本鬼子是宣布了無條件投降的,向中國政府遞交了正式投降書,承認無條件投降,這些千真萬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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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我個人,也在前幾年拾遺到了日本鬼子宣布無條件投降的“證據”,那就是1945年8月14日的三份原版報紙:第一份是國民政府《中央日報》中華民國卅四年八月十日第三O九四號的號外,消息的正標題是“日本無條件投降!”副標題是“接受波茨坦會議宣言”;第二份是中共中央《新華日報》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的號外,消息的大標題是:“日本接受投降條款”;第三份是同日的《無錫日報》,有三個大標題,分別是“日本簽字投降”、“世界和平方茲實現”、“日本降書要點”。以上都是原版史料,日本鬼子侵華暴行、日本鬼子宣布無條件投降的事實鐵證如山,毋容置疑,更不可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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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看看三份報紙的具體內容。《中央時報》號外的正文有:“(中央社重慶電)日本東京十日廣播里接受聯合國波茨坦會議宣言,無條件向聯合國投降,日本天皇定十三日向陸海空軍全體廣播準備接受事宜”等文字。《新華日報》的正文有“(本報據舊金山十三日廣播)報界聯合會和美國廣播公司宣布:‘同盟社說:日本已接受投降條款’”等文字。《無錫日報》的正文有:“波茨坦宣言法律約束力與日本憲法相等”等文字。眾所諸知,《波茨坦公告》是中美英三國(后來蘇聯加入)督促日本無條件投降的正式公開文本,既然日本完全接受投降條款,那么日本肯定就是無條件投降。既然《波茨坦公告》是中美英三國(后來蘇聯加入)共同發布的,那么日本向聯合國無條件投降必須也包括向中國無條件投降。1945年8月21日在湖南芷江和9月9日在當時首都南京,日本政府先后兩次向中國政府無條件投降,均遞交了無條件投降的書面文本。
此時也許有人好奇,這三張珍貴的舊報紙我從何處拾遺而來呢?我實事求是回答:均從婁底收藏大家定梅先生處得來。前幾年,他得知我正在做地域文化研究,說手上有幾份1945年8月刊登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消息的舊報紙并問我要不要?我從未看到過此類報紙,當然想要。幾天后我得到了這三份舊報紙,當然我不能白要,對他做了必要的經濟補償。
我對地域文化探究的濃厚興趣,其實十年前就開始了。從那時起,我每到一個地方出差或旅游,都會盡量利用休息時間去當地的博物館或文化市場或古玩城看看,遇到自己喜愛的古書、老書、史料等,我就從工資中擠點錢買下,計劃退休后做研究之用。近幾年來,我亦常去定梅先生的也可文化和婁底古玩城轉轉,還多次去古玩交易會看看,收獲還真不小。
如我淘到了一張井岡山革命斗爭時期由“江西省興國婦救會”倡議的宣傳單,大致時間是1932年,上有“堅持抗戰”四個大字,并有圖標和紅色公章,還印有國民公約十二條,其中有:“不違背國家民族利益,不做漢奸和敵國的順民,不參加漢奸組織,不做敵軍和漢奸的官兵,不替敵人和漢奸帶路,不替敵人和漢奸探聽消息,不替敵人和漢奸工作,不用敵人和漢奸銀行鈔票,不買敵人的貨物,不買糧食和一切物質給敵人和漢奸”等內容。我還拾遺了一張一九三二年四月二十日由“江西瑞全”發布的蓋有公章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為對日宣戰告全國無產階級及被壓迫民族通電》、一張井岡山革命斗爭時期的蓋有公章的《中國共產黨為反抗帝國主義國民黨一致壓迫與屠殺中國革命民眾言宣》,等等。從這些珍貴史料我們可以解讀出:中國共產黨從1931年的“9.18事變”后就堅決主張對日宣戰,提倡發動民眾、堅決抗戰,這就印證了在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確實起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而這一切包括抗戰主張都是毛主席為主提倡或提出的。
此外我拾遺了一張蓋有公章的《晉察冀地區在抗日戰爭中政治建設》和一個“延安抗大”的紀念銅墨盒,盒蓋正中是毛主席頭像,上方有五顆五角星,右有“成立十周年紀念”等字,左有“贈于延安”等字。“抗大”的全稱是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是抗戰時期中國共產黨在延安創辦的一所專門培養抗日軍政干部的學校,1936年至1945年共培養了10萬名德才兼備的軍政干部,為抗日戰爭和解決戰爭的勝利奠定了重要基礎。“抗大”的校訓為“團結、緊張、嚴肅、活潑”,很巧的是,前年我拾遺了一個上世紀六十特意為紀念“抗大”而創作的小茶壺,上面有“抗大”校訓的八個字。
以上報紙、史料、器物的總量應是較多的,全國許多博物館、展覽館、紀念館應該都收藏了,一些大藏家手里亦有,因此其收藏和研究價值不是特別大。然而大多的時間畢竟已過去80年或更久,因此可稱之文物了。若繼續散落民間并無序流轉,則恐會慢慢毀損甚至消失,因而我既遇之就想辦法盡力收藏之,之后加以保護和研究,略盡自己微薄之力。我這種收藏方式,也許可稱為“拾遺”,而“收藏+研究”的方式,則也許更有價值。
(2025年8月17日寫于弈茗書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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