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做過殺人的夢,在夢中清晰的記得自己的惶恐:
完了,我這一輩子完了。
這是我在夢中最擔心的事情。
殺人絕對不是最優選,不管是在什么時候。
韓信所處的時代,秦國的統治雖然怨聲載道,但是還沒有顯示出要崩潰的前兆。
此時,別說拿劍捅人了,就算是打傷人也會受到重罰,即便是鬧著玩,誤傷也要付出慘重代價。
當劉邦還是沛縣縣令的時候,他跟夏侯嬰的關系特別好,他倆鬧著玩的時候,劉邦不小心弄傷了夏侯嬰,夏侯嬰也沒有追究劉邦的責任。像這種情況一般也就“民不舉,官不究”,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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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人把這件事告到了官府,要追究劉邦的責任。當時劉邦擔任亭長,按照法律,官吏傷人要罪加一等,所以他趕緊辯解,說自己并沒有真的弄傷夏侯嬰,夏侯嬰也出面為他做證,證明劉邦沒有傷人。
后來這個案子重新審理核查,夏侯嬰因為替劉邦做證,被牽連入獄,關押了一年多,遭受了幾百次鞭打的酷刑,但他始終沒有改口,劉邦因此得以脫罪。
高祖戲而傷嬰,人有告高祖。高祖時為亭長,重坐傷人,告故不傷嬰,嬰證之。后獄覆,嬰坐高祖系歲余,掠笞數百,終以是脫高祖。
劉邦和夏侯嬰這種私下的玩笑都被牽連很久,為此夏侯嬰受了不少皮肉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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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里邊也有劉邦亭長身份的原因,不過也能看出秦國法律的嚴苛以及繁瑣。
相比劉邦,韓信的處境更加復雜。
首先、韓信“常從人寄食飲,人多厭之者。”韓信在淮陰縣不僅缺乏群眾基礎,反而很多人等著看他的笑話。但凡他人緣好,自會有人過來打圓場,結果沒有。
其次,他是在集市上,很多人在場,如果他用劍刺傷或者刺死這個少年,他逃跑的概率不大。即便能夠逃跑,他又將逃到哪里?他沒有項梁的背景,也沒有項氏家族的庇護。如果他因殺人被投入大牢,不會有司馬欣、董翳、張良、夏侯嬰等人救他,迎接他的只有死,他的死不會掀起一絲的漣漪。
第三、很難說這個少年是不是有意要激怒韓信,如果韓信當真拔劍,反而可能落入這個少年的圈套,若韓信拔劍,要么傷人獲罪,要么被少年及圍觀者反制,如果韓信不拔劍,他只能接受“胯下之辱”。有人可能會認為,不理他不就行了嗎?很遺憾,有些人,會像狗皮膏藥一樣纏著你粘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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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信一開始就不會裝可憐,如果他能夠放低自己的身段,或許就能夠得到大家的同情,但是他沒有為了獲得大家的憐憫改變自己的行事風格。
他不僅依舊背著那個不知出處的劍,寄食卻不乞食,甚至能夠敏感的感受到亭長妻子的敵意,憤怒而去。
面對這個少年的挑釁,韓信躲不過去了,他只能在這兩者之間選擇,韓信看了這個少年很久也想了很久,最終邁出了令他在兩千年間褒貶不一的一步。這應該是他當時能夠想到的最優解。
于是信孰視之,俛出袴下,蒲伏。一市人皆笑信,以為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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