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河南省商丘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通過嚴格落實院領導辦案制度、貫徹“一審中心主義”,樹立“判到位”理念,公正高效審理行政案件,行政審判質效穩步提升,凸顯了商丘行政審判在實質化解行政爭議,推進一體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方面的積極作用。在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有力監督指導下,商丘法院狠抓提質增效,以“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為目標,多渠道、多角度、多層次化解行政爭議,推動行政訴訟從“定分止爭”向“促治防訟”進階,為法治政府建設持續注入新動能。
01
狠抓“三個落實”確保全面提質增效
一、嚴格落實院領導辦案制度,發揮頭雁效應。印發《關于加強入額院領導辦案工作的通知》,對全市法院院領導設定辦理行政案件目標任務,要求帶頭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新類型和在法律適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行政案件,充分發揮院領導在政治站位、業務能力、審判經驗、訴訟資源等方面優勢,有效化解行政爭議。同時,為確保院領導辦案制度落地見效,常態化開展行政審判數據會商,定期對院領導辦案情況進行分析研判,以科學管理提高工作質效、增強監督成效。2024年來,全市法院院領導共辦理行政訴訟案件660件,占比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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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院長楊飛公開開庭審理行政案件。
二、貫徹落實“一審中心主義”,狠抓案件質量。對重大復雜一審案件,要求組織召開庭前會議,明確爭議焦點前置,確保法庭調查重點明確、思路明晰,提升庭審效果和效率。規范辦案程序,準確查明事實、客觀認定證據、依法保護訴權、作出公正裁判。提高裁判文書釋法說理水平和裁判文書質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闡明事理、釋明法理、講明道理,提升裁判文書的說服力和可接受性。建立行政審判數據會商機制,實行精細化審判管理,定期發布審判情況通報,強化對基層法院監督指導,統籌協調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中的政策掌握、法律適用等問題,推動重大復雜新型行政爭議“同案同判同解”,不斷提升轄區一審行政案件質量。2024年全市法院行政一審案件上訴率為37.84%,2025年上半年上訴率為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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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副院長陳曉輝及行政庭工作人員監督指導基層法院行政審判工作。
三、全面落實“判到位”理念,精準定分止爭。在堅持合法性審查的基礎上,關注和研判當事人的真實訴訟意圖,推進“訴”“判”對應,使裁判回應焦點,著力實現審理一案、解決一事,避免“程序空轉”。細致區分案件類型,實行差異化審理,對行政行為明顯違法,當事人不愿接受調解,且被訴行政機關怠于糾錯的案件,依法審理,及時作出實體判決。中院嚴格履行審級監督責任,認真落實二審庭審實質化,通過扎扎實實開庭,進一步查明全案事實,糾正一審存在問題,實現二審有效終審、精準定分止爭。2024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申訴申請再審率為8.95%,2025年上半年申訴申請再審率為5.03%。
02
做深做實“三階段”全力全程化解行政爭議
一、深化互通聯動,訴前凝聚解紛合力。全市法院借助府院聯動機制,有效整合司法、行政資源調處糾紛,助推全市兩級行政爭議協調化解平臺實質化運行。對于尚未立案的行政案件,先行釋法疏導,發放告知書,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府院聯動化解糾紛;調解不成的,及時引導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支持行政復議機關積極發揮統籌各類行政資源、破解矛盾癥結的優勢作用,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2024年來,全市法院訴前有效化解行政爭議141件,做到應對在前、調處在前、解紛在前,有效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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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設立府院聯動工作辦公室,由市府院聯席辦、市政府及法院各派一名工作人員常駐辦公。
二、訴中多元協同,力促爭議實質化解。承辦法官通過深入基層走訪、現場勘查了解爭議背景,組織“線上+線下”溝通、多方座談商討解決方案,力爭實質化解行政爭議。對于行政機關具有敗訴風險的案件,加強與被訴行政機關的判前溝通提醒,及時發送敗訴風險提示函、協商化解函,告知敗訴風險點,推動行政機關自我糾錯及實質化解。2024年來,全市法院通過建議行政機關自我糾錯,使當事人自行撤回起訴案件57件。針對行政訴訟當事人“司法流程認知薄弱、法律專業概念理解不透、訴訟方向把握不清”等實際情況,用當事人聽得懂的語言進行釋明、調解,爭取當事人對法院調解工作的理解配合。全市法院堅持能調則調、應調盡調,2024年來,在訴訟程序中協調化解各類行政爭議672件,2025年上半年以調解、和解方式解決爭議253件,調解率46.68%,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成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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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行政庭庭長董儒坤到當事人所在村委了解情況,組織協調化解爭議。
三、強化判后指導釋明,上訴案件跟蹤化解。對于上訴風險較大的征收拆遷、工傷認定等類案件,注重開展釋法明理工作,由主審法官親自答疑,面對面答疑,幫助當事人正確、全面理解裁判結果。對于當事人特別是行政機關沒有正當理由堅持上訴的,加強精準釋法明理,力爭從源頭上減少上訴,把行政爭議吸附在一審,化解在基層。對當事人提起上訴或申訴的案件,利用移轉時間,逐案分析當事人上訴、申訴理由,尋求化解矛盾的突破點,針對性開展化解工作,窮盡手段組織調解、促成和解。建立上訴案件跟蹤機制,加強與上級法院的溝通聯絡,在二審期間不放棄協調工作,上下聯動尋求解決方案,促使當事人撤回上訴或起訴。
03
延伸行政審判職能“促治防訟”深化治理
一、聚焦重點,助推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設。建立行政訴訟與行政復議常態化交流會商機制,向案件高發多發行政執法單位授課,統一執法司法尺度標準,進一步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過濾閥作用。強化資政建言,深度調研行政審判中發現的依法行政問題,形成高質量分析報告,連續13年發布行政審判白皮書,從2020年起同步推送至市政法委、市委主要領導,獲多名領導肯定性批示。行政機關敗訴率多年連續下降,從2019年的43.23%下降至2024年的15.67%,2025年上半年行政機關敗訴率為6.76%,實現推進依法行政、合理預防和實質化解行政爭議的良好效果。
二、積極開展聯合培訓、以庭代訓,促進精準執法。積極邀請當地司法行政人員參加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的“行政審判講堂”,開展聯合培訓,實現以“共學”凝“共識”促“共進”。進一步規范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在庭審中設置出庭負責人發言環節,要求負責人出庭時就案件處理發表意見,直接參與案件調解,讓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出庭出效”,從高出庭應訴率向高調解率轉變。常態化開展“以庭代訓”,邀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旁聽庭審,不斷拓展以案釋法形式,處理一案、指導一片、規范一類,有力促進了行政機關提升行政執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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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邀請行政機關共同參加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的“行政審判講堂”。
三、用好司法建議,堵制度漏洞、補治理短板。總結梳理個案苗頭性問題、類案普遍性問題以及重點領域突出問題,提出完善行政執法的司法建議,開“良方”促“善治”。針對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工作,向行政機關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發送協調化解類司法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履行職責,推動爭議實質解決。重視發送后情況反饋、效果評估、爭議解決進度跟蹤等工作,切實提升行政爭議源頭治理工作成效。如通過發送司法建議推動協調陳某某等十八人與商丘市梁園區市政建設局房屋征收補償糾紛,使歷時九年、歷經四輪訴訟的房屋征收補償爭議得到實質性解決。2024年來,全市法院針對個案化解、行政執法及社會綜合治理各類問題,共制發司法建議50余份,助力行政機關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
編輯:吳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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