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調解書現已生效,希望各方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以后繼續合作、共贏!”8月12日,河南省商丘中院第九審判庭,經過環資庭3位法官歷時2個多月的調解,7家公司當事人最終當庭簽署調解協議。這起涉及3件訴訟、標的額總計超7億元的合同糾紛,就此圓滿畫上句號。
據悉,該案系某科技公司未及時支付貨款、融資租賃費、代理費等費用,被某貿易公司、某管理公司告上法庭,同時被告的還有某科技公司的擔保人——福建A、B、C、D四家科技公司,進而引發3個關聯訴訟,二原告要求五被告支付欠付的貨款、融資租賃費、代理費和違約金共計7億余元。
該三案立案后,分別由環資庭文志林、宋沖和宋德卿法官承辦,鑒于案件之間的關聯性,3位法官便組成合議庭,對該3起涉及金額超7億元的案件依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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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擔保人轉移財產,依據原告的申請,合議庭于立案當天即作出查封擔保人資產的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立案后的第二天,即通過執行系統依法送達查封手續,順利查封了被告的不動產及機器設備,為后續案件審理打下堅實基礎。
經審查,合議庭了解到,五被告對于欠付貨款及融資租賃費一事基本認可,且被告公司均在正常生產。本案涉及金額巨大,一旦處理不當,五被告極有可能背負巨額債務,進而嚴重影響生產經營,甚至會讓五被告陷入經營困境,瀕臨破產邊緣。考慮到這種情況,合議庭在審理案件之初,便專門開會研討。
會上,宋沖法官提出:“結案了事不是目的,讓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才有意義。”“我們可以讓被告分批償還債務,這樣也許更能促成調解。”“我同意,我們要努力做工作,爭取調解結案。”文志林、宋德卿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最終,合議庭決定采取“在保障被告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分批償還債務”的方式展開調解。
因該三案為關聯案件,原、被告共涉及7家公司,在庭長劉一宇統一指揮下,由3名合議庭成員分別負責不同公司,各個“擊破”。大家各司其職,分頭開展調解工作,定期匯總進展情況,一同研判下一步調解方向和具體方案。
只要有一線希望,就不放棄!抱著這樣的態度,合議庭與各公司代理人、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反復協商,就金額、支付方式及付款期限等事項,耐心做各方工作。
協商過程中,各方先后多次提出不同意見。根據這些意見,合議庭對起草的調解協議,前前后后進行了多達15次的修改、完善。最后的調解方案,得到各方基本認可。
合議庭趁熱打鐵,定于8月12日開庭。開庭當天,7家公司均來到現場,當庭達成一致意見:在五被告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情形下,采取分批次每月支付4600萬元債務的方式向原告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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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接著,原、被告共同簽署了調解協議。
“法官換位思考,站在企業發展的角度,為我們多方化解糾紛,實在是幫了企業的大忙!要不然,我們公司可能就倒閉啦!”對法院的調解結果,各方均表示滿意。(河南經濟報記者 田保慶 通訊員 楊委峰 宋佳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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