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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為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著力打造“矛盾不上交、服務不缺位、解紛更高效”的新樣板。文水縣人民法院持續優化工作機制,以先行調解為樞紐,推動解紛模式從“被動審判”向“主動調解”、從“單一訴訟”向“多元解紛”優化升級,系統構建高效便捷的糾紛化解新路徑。截止日前,文水法院先行調解成功案件430件,先行調解成功率23.11%,調解率達46.07%,調解質效位居全市第一方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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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調解”是指案件立案后、庭審前,在法律規定的調解期限內,經征得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委托調解員或調解組織開展的先行調解工作,引導當事人優先通過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立案庭對案件進行精準分流,充分告知當事人先行調解優勢,征得同意后推送調解。調解成功的,由速裁中心快速出具文書;調解不成的,案件事實清楚、案情簡單的簡案分流到速裁中心辦理,普通、復雜案件分配到業務法庭辦理,實現案件高效精準化解。
訴調對接:織密基層調解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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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分發揮鳳城法庭、開柵法庭進駐綜治中心優勢,立案后及時委派調解,深度融合法院指導,進行快調快審。實現“調解員調解+法官全程指導+審理”的片區快速辦理模式。
2.南武法庭開通立案權限,全面開展先行調解工作。實行調解員駐庭調解制度,對轄區符合條件可先行調解的案件,法庭及時委托調解員進行先行調解。孝義法庭、劉胡蘭法庭及南莊法庭與鄉鎮、村二級調解組織主動對接,積極開展調解工作。
3.創新建立“調解單元”,面對系列案件或群體性糾紛,采取團隊協同作戰模式。團隊多名法官共同研判案情、制定統一的調解策略與方案、分頭對接各自負責的當事人,同步開展工作,推動案件高效、批量調解。
專業調解:凝聚行業解紛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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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選聘退休法官 擔任人民調解員 ,充分 發揮退休法官 在法律專業、群眾工作中的經驗優勢 , 引導當事人 在法律框架下尋求共識 ,在情、理、法交融中實現最優解。 并將審判實務經驗傳授于 其他 調解員 , 提高調解員對案件的調解水平。
2.對接專業調解委員會,主動與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調解委員會、婚姻家事糾紛調解委員會、金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發揮專業調解優勢,做實指導調解職能,打造“專家調解員+專職調解員”調解隊伍,加強對調解員的業務培訓,為專業領域糾紛提供有力保障。
全程調解:打造糾紛化解“全周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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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覆蓋訴訟全流程的“三階段調解體系”。在先行調解階段,重點指導調解員優化方法與過程、查清事實、準確釋法,確保調解結果既合情合理又合法合規。在案件審理階段,法官基于繁簡分流掌握的信息和當事人特點,精準聚焦雙方爭議焦點和核心矛盾,實施“靶向調解”。在庭審后、宣布判決前,法官組織“終局調解”,為當事人提供最終的和解機會。
數字調解:搭建便民服務“線上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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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應數字化發展趨勢,構建“線上調解四步法”。首先,運用司法區塊鏈技術實現文書“電子送達確認”,確保當事人及時知悉;隨后,依托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行“視頻云調解”,突破地域限制,實現異地溝通協商;第三步,當事人在云端完成調解協議的在線簽署,便捷高效;最后,法官通過通訊工具定期發送履行提醒,督促義務人按時履約。真正實現了“調解-督促-履行”的無縫銜接,讓法律文書上的“紙上權益”切實轉化為當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銀”。
多方聯動:匯聚基層解紛合力
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與鄉鎮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層組織建立聯動機制,共同織密多元解紛網絡。主動聯系當地村委干部,深入挖掘矛盾根源、制定調解方案。運用“背靠背”疏導、“面對面”協商策略,徹底化解糾紛,實現“調解一件、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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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率46.07%,是文水法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通過構建并運行“訴調對接、全程調解、專業調解、數字調解、多方聯動”五位一體的工作體系,不僅實現了司法資源的優化配置,更探索出一條“效率與公正并行、法理與情理交融”的基層司法為民新路徑。
責編:穆沛方
來源:立案庭、速裁調解中心
編輯:任智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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