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核心結論:協議名字≠房產歸屬
《民法典》第209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以登記為準。未辦理產權登記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這意味著:
- 協議寫誰的名字僅代表簽約主體
- 房產證登記誰的名字才是法律認可的房主!
二、協議署名的 4種情形與法律后果
?情形1:協議簽本人名字(且為被拆遷人)
- 房產歸屬:原則上歸簽字人,但需滿足:
- 被拆遷房屋產權/使用權屬于簽字人;
- 安置協議明確約定“安置房歸簽字人所有”。
風險提示:若房屋是家庭共有,其他共有人可主張分割(《民法典》第297條)。
?情形2:協議簽親屬名字(非產權人)
法律效力:
- 若未經產權人書面授權 → 協議無效(《民法典》第171條);
- 若有授權委托書 → 房產仍歸原產權人。
案例:父親房屋拆遷,兒子代簽協議,房產仍屬父親。
?情形3:多人名字共同簽署協議
房產歸屬:
- 協議未約定份額 → 推定為共同共有(《民法典》第299條);
- 協議約定份額(如張三40%、李四60%)→ 按份共有。
注意:辦房產證時需明確共有人及比例。
?情形4:簽了名字但反悔(過戶前)
- 撤銷權:協議存在欺詐、脅迫可起訴撤銷(《民法典》第148條);
- 違約成本:需賠償開發商/政府重簽協議損失(通常為房款10%-20%)。
三、房產證登記 3大關鍵規則
登記主體 所需材料 法律效力
簽約人本人 拆遷協議+身份證+繳稅證明 100%產權
簽約人指定人 書面更名申請+開發商同意函 需繳納契稅(房價3%)
共有人分割 共有協議+析產公證 按約定比例登記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16條,登記以申請為準。
四、律師實操指南:避免產權糾紛
步驟1:簽約前確權
- 查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證/宅基地證登記人;
- 若為多人共有,簽訂《共有產權分割協議》(公證)。
步驟2:協議條款把關
- 明確寫入:“安置房歸[姓名]所有,與其配偶/親屬無關”
- 拒絕“等”“及其家人”模糊表述。
步驟3:及時辦理產權證
- 收房后90日內申請辦證(防開發商挪用大產權);
- 若發現登記名與協議不符,立即異議登記(《民法典》第220條)。
五、特殊情形應對
?農村宅基地房拆遷
- 協議簽戶主名 → 安置房歸本戶內農業戶口成員共有
- 非農戶口配偶/子女無權分割(最高法(2019)行申3801號)。
?夫妻共有財產
- 婚姻存續期間所獲安置房 →默認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第1062條);
- 若需歸個人所有,須簽訂《財產分割協議》并公證。
?未成年人署名
- 協議可簽監護人代名(如“張三(李小四監護人)”);
- 房產證必須登記未成年人名字(監護人可代持至成年)。
六、糾紛解決路徑
1、協議署名爭議
起訴確認協議效力(適用《民法典》合同編);
2、房產登記錯誤
申請不動產登記中心更正 → 不服則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法》第12條);
3、繼承糾紛
簽署人死亡后,安置房由其法定繼承人共有(《民法典》第1121條)。
案例參考:
2023年北京某拆遷案,姐姐代簽弟弟名字,法院判決協議無效,安置房歸弟弟所有。
法律依據摘要:
- 不動產物權登記:《民法典》第209條、第216條;
- 共有人權利:《民法典》第297-310條;
- 登記糾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79-82條。
維權憑證清單:
① 拆遷安置協議原件;
② 被拆遷房屋產權證明;
③ 安置房選房確認單;
④ 房款支付憑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