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房子算是農村人的頭等大事,各家情況都不盡相同。但在陜西商洛,一名干部的家里不但蓋了11層的酒店,更是在山上蓋了別墅。即便如此,他竟被指用不屬于自己的國家河堤作為“私人財產”,去置換群眾持合法土地證的住宅用地,使得受害者長達10余年無法蓋房,而涉事干部的配偶更在干部管轄區域內開辦多家企業,其中一家建筑工程注冊資本高達4000萬元。
“河堤換私地”的置換騙局?
白玉琴是商洛鎮安人,她和丈夫在鎮安已經開了10多年診所,診所里掛著不少患者送來的錦旗。但診所的廣受認可并沒讓白玉琴感到日子好過,她覺得自己這十幾年來好像掉入了一場離奇的土地置換騙局,他們兩口子的蓋房計劃也被迫停滯了10余年。
白玉琴介紹,她與丈夫曾在鎮安縣永樂街道辦買了一塊104平的土地,其不動產權證顯示,土地性質為住宅用地。這塊地形狀是狹長的三角形,白玉琴說,原本這塊地是緊鄰縣內乾佑河的,后來河堤被加寬,她家地與河道之間就多出了一塊空地,而加寬河堤的這項工程,正是他們現任的永樂街道辦副主任靳興明干的,那時他還只是新城社區黨支部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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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安縣永樂街道辦副主任靳興明
“靳興明告訴我們誰治理誰享受,所以多出的那塊空地是他的,他在我們當地比較有權勢,我們也相信他說的話。但由于我們兩家的地既相鄰,形狀又都不規則,不好利用,我們就決定互相置換一部分土地使各自的地都變成整齊的形狀。”白玉琴說,兩家的地加起來有千余平方。
2014年,白玉琴丈夫與靳興明簽下土地置換協議,經查看,這份置換協議上還有見證人時任新城社區副主任武興明的簽名。此后雙方各自占有使用置換后的土地,并建起兩家之間的界墻。
但換地后的白玉琴并沒能如愿蓋起房子,她想獲得建房審批時發現,靳興明根本沒有那塊地的合法手續,白玉琴從自然資源局獲悉:靳興明用于交換的土地并非其私人所有,而是國家所有的河堤用地。白玉琴提供的錄音顯示,2023年11月17日靳興明在與白玉琴、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交談時說“我花的錢,給我批的我治理我使用。”但在今年6月19日的錄音中,鎮安縣自然資源局統征辦主任狄立明卻說:“安子(靳興明小名)那塊地他沒有拿到土地使用權。”
“靳興明在完成河堤加寬工程后,竟將國有土地“包裝”成個人資產進行置換,導致十幾年間我家的建房計劃一直被擱置,而靳興明卻在互換的地塊上建起臨時板房,這就是場精心設計的‘貍貓換太子’把戲。他還說我們換地的手續不好辦,建議我給我家地辦理土地收儲手續,土地收儲后他就能通過招拍掛辦下兩塊地的整體手續,之后再分給我,我聽信后將土地收儲手續辦理完成,但他卻遲遲不履行承諾。”白玉琴說,她的安居夢就此破碎。
酒店、別墅、公司等資產引質疑
不僅如此,白玉琴還說靳興明家資產本來就多得異常:“我們新城社區有一棟11層半樓的‘景悅雅致酒店’,光1樓占地面積就有800平左右,那棟樓就是靳興明家的。靳興明一家就住在頂樓,附近民房都只有三四層,只有他家的樓房拔地而起,鶴立雞群。景悅雅致酒店附近還有一個小區叫‘興明雅居’,聽說也是靳興明的地。而且他家還在永樂街道辦的茨溝山上新建了一棟別墅,聽說還有很多別的房產,我真不知道他要占多少地才夠用。”
2025年7月25日,筆者前往茨溝山查看白玉琴所說的別墅,這棟占地大約800平的別墅裝修氣派,附近一街坊表示,時常能看到靳興明過來,“我們這人都知道這別墅是靳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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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家在茨溝山建的別墅
此外,白玉琴還介紹靳興明更是以他人名義在本街道辦開設多個企業。經查詢,鎮安縣宏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簡稱宏達公司)、中興旭建設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簡稱中興旭公司)、鎮安縣燕興悅建筑材料店的法人均是靳興明妻子劉春艷。
其中,宏達公司注冊資本高達4000萬元,全部股份都是靳興明妻子劉春艷與兒子靳家淇持有,靳興明曾是股東和法人,2019年才作了變更。白玉琴說:“劉春艷根本從不過問任何公司事宜,都是靳興明在經營。”而在白玉琴提供的錄音中,靳興明還曾針對他們換地一事說道“用我公司去拍(指參與招拍掛),我兒子也可以去拍,媳婦也可以去拍。”不知靳興明說的“我公司”是哪家公司。
“華商網”2018年4月15日的報道顯示,當時的鎮安縣永樂街辦副主任、新城社區黨支部書記靳興明曾參與一小區開發商與村民之間矛盾的協調工作。可見靳興明在擔任街道辦副主任一職時,還同時兼任著宏達公司法人一職。
《公務員法》明確禁止公務員經商辦企業或從事營利性活動,也不允許黨員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違反有關規定在該黨員領導干部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靳興明作為現任永樂街道辦副主任,其配偶、子女在其直接管轄的區域內經營多家業務關聯性強的建筑、建材類企業,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呢?而他本人又是否在事實上參與或主導了這些企業的運作呢?
令人側目的是,靳興明2019年還曾是永樂街辦新城社區黨支部書記,2020年這一職務就變成了他的兒子靳家淇擔任,而靳興明早已升任永樂街辦副主任,不知“子承父業”中間有什么故事。
干部回應置換土地“很后悔”
2025年7月29日,筆者撥打靳興明電話詢問他與家人是否經營企業,靳興明一開始說“我們家都沒有。”提到公司名稱時他又表示:“公司啥都沒干。”他稱他原本就是干企業的,在當地干一些工程,后來被群眾推選為新城社區書記,2016年又破格提拔了,提拔以后他就沒再干過工程了。
有知情人透露,靳興明的妻子劉春艷的哥哥是劉春茂,早在1997年劉春茂就已擔任鎮安縣委辦公室副主任,而靳興明所說的2016年被破格提拔,那時劉春茂正是商南縣縣委書記。2019年,劉春茂因受賄罪獲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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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興明家建的酒店樓房
關于景悅雅致酒店,靳興明表示那棟樓2012年蓋的,審批時就是11層半,那時候新建的樓都高,他蓋好以后租給酒店經營的,而山上的房子是他小兒子的,有正規的審批手續。而白玉琴說,靳家的酒店那棟樓一開始審批時根本沒那么多層,為此還交過罰款,山上的別墅更是審批只有267平,因為陜西省有規定,山地上的宅基地最大不能超過267平,靳家實際卻占了約有800平。真相是什么不得而知。
靳興明還表示酒店和“山上的房子”都有正規手續,可以將自己的合法手續都發給筆者以證實自己的說法,但截至發稿前他并未發送。
8月5日上午,鎮安縣秦嶺生態保護局局長汪亮稱,宅基地確實不能超過267平,后該單位工作人員回復稱,經核實該房屋(含院子)確實存在超審批面積的情況,目前仍在督促整改中。
關于與白玉琴家換地一事,靳興明稱那塊地是國有河床,《陜西河道管理條例》中有鼓勵個人進行河道治理的規定,所以他的兒子以個人名義自費對那里的河床進行治理,于是他們能獲得那塊地的招拍掛優先權。之所以在未正式獲得地塊使用權時就與白玉琴家簽下換地協議,是因為看在雙方中間的朋友面子上,同意白玉琴家用六七平方換他200平,“我本來說手續沒齊不合適,不愿意寫協議,他家怕我時間長了不同意了,所以提前寫了那么個東西,隨便寫的不正式的。現在非常后悔。現在兩塊地都已經被收儲了。說白了就是朋友把我害了,這事讓我非常鬧心,他們到處舉報把我折騰了好幾年。”靳興明還表示“我現在跟土管局說我不要那塊地了,把我原來治理的費用給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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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置換協議
2018年6月6日,在鎮安廣播電視臺一篇報道中,幫扶干部靳興明說:“打鐵還需自身硬,通過對扶貧政策的多次學習,再領會,進一步加強了我們對政策的運用能力,提升了我們的工作水平。”
公開報道還顯示,2019年6月4日,鎮安縣召開掃黑除惡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大會,靳興明被評為“先進個人”。
而“河堤換私地”的違規操作,卻在當地有關部門多次開會為白玉琴與靳興明做協調的情況下,未曾觸發有效的內部監管或紀檢監察程序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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