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曾向我借錢,后來每次還錢都是通過第三人轉賬給我的,我和第三人完全不認識,如果第三人以民間借貸為由起訴我,說錢是他借給我的,這案子法院會受理嗎?有人問了這樣一個問題,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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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三人只憑轉賬憑證到法院起訴,法院肯定會受理,但能否勝訴要看雙方怎么陳述以及能提供什么證據。單憑轉賬記錄起訴的案子發生過不少,以前也講過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是有針對性規定的。
原告只憑轉賬憑證起訴民間借貸,法院受理后如果被告不認可,會要求被告解釋為什么收原告的錢,同時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如果被告的舉證和說明讓法官覺得有合理性、可信性,法官會要求原告進一步提供證據證明雙方是民間借貸關系,如果原告不能提供其他證據,可能會敗訴。總的來說,沒有書面借據,法官會綜合雙方的證據,以及雙方對事實陳述的合理性,綜合判斷哪一方說的更可信。
比如這事,如果第三人起訴,當事人肯定會主張這錢是朋友的還款,但光說不行得舉證,至少應該提供和朋友有借款關系的證據,比如借據、聊天記錄等,此外,還最好有朋友明確表示通過第三人還款的證據,法官也可能視情況要求這個朋友出庭作證或核實情況。然后,再看第三人對這些有什么相反的證據和說法。
如果當事人的證據比較充分,正常還是能勝訴的。但如果這個操作是那個朋友和第三人故意作局,當事人自己此前也沒有收集證據的意識,到被起訴時手里沒有合適的證據,那不排除敗訴的可能。甚至有些套路會導致跟朋友之間借款的證據缺失,到時這錢被追回,原本的借款又要不到,那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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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民間借貸中不管是作為出借人還是借款人,也不管是借款還是還款,最好都通過轉賬的方式保留證據,而且應該盡量向對方直接轉賬。如果對方要求轉賬給第三方或者通過第三方轉賬過來,那就應該要求以書面方式明確第三方身份、賬號及通過或向第三方轉賬的約定,而且最好要求第三方也在相關文件上簽字或蓋章。如果不方便形成書面文件,最低限度也應該保留就此交流的相關聊天記錄或錄音,以免將來說不清楚。
本文作者:北京楊文戰律師,第一屆北京網絡知名人士聯誼會理事,微博十大影響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業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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