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劉虎
字體掉落的廠名,閑置的數座新建倉庫,烈日暴曬下生銹的巨大金屬罐體,雜草叢生的廠區。除了一名留守的保安,寂靜的廠區內還有生氣的只剩下了被驚動后飛起的野鳥。這樣的畫面屬于一家資產規模上億、曾經員工百余名、每年納稅數百萬元的優質化工企業。
轟動全國的“響水大爆炸”發生于2019年3月21日,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長期違法貯存的硝化廢料因積熱升溫導致自燃,引發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傷,640人住院治療,直接經濟損失19.8億元。第一時間內,本縣、相鄰縣的化工企業均被要求停產整頓。如今六年時間過去了,這些被停產的化工企業命運各異,有的外遷,有的恢復生產,有的永久性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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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金業化工有限公司現狀。劉虎攝
企業被關停后,獲得的補償卻出現了“同案不同賠”,根據上市公司江蘇吳中公告的其子公司獲賠情況,竟出現了被省化治辦35號文件納入“關閉退出”清單內的同一企業,如按照相鄰園區各自補償標準,補償金額會有九倍多差距的隨機案例。如此一來,被低價補償退出的企業一夜破產,投資人負債累累。
面對低價補償,鹽城金業化工有限公司(下稱金業化工)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竟然“換”來了江蘇省“化治辦”向地方紀委簽發的《線索函》,函件稱企業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準備刑事立案。
國務院大督查曾針對“3.21”事故后江蘇全省化工產業整治過程中出現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漠視群眾利益、隨意決策等典型問題進行了公開點名通報,但在濱海縣儼然成為一紙廢文。
01
剛投入巨資配合環保整治提升的企業被永久關停
濱海縣沿海工業園?是江蘇省重要的化工產業集聚區。公開資料顯示,園區創建于2002年5月,是經江蘇省政府和國家發改委批準的省級化工基地。??規劃面積20平方公里,入駐企業百多家,涵蓋生物化工、醫藥化工、新材料化工和鹽化工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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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縣沿海工業園。劉虎攝
響水縣爆炸事故發生后,沿海工業園等周邊園區內的化工企業被要求一律無限期停產,金業化工就是其中之一。如今,這家從未發生過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企業已經被省化治辦2020年35號文件關停。按照當地的補償標準,只對土地凈地按照當時出讓價15萬元/畝予以強制收儲,對廠房設備設施等沒有一分錢補償,這樣金業化工僅能夠獲得補償900余萬元——雖然濱海縣和響水縣同屬鹽城市管轄,兩縣化工園區的直線距離僅僅24公里,但是響水縣卻是對土地、廠房設備設施等按照市場價評估,一同類化工企業的獲得的補償金額竟然是濱海補償標準的9.3倍。
金業化工于2003年被濱海縣作為客商引進,占地面積59.9畝,現有資產規模約1.3億元,一度吸納就業人員達到110人。主營咪唑、氯代苯酚系列產品,對羥基苯海因系列醫藥中間體。其中咪唑年產能力為2800噸,氯代苯酚產品年產能力為2000噸,對羥基苯海因年產能力為5000噸。
金業化工通過持續多年技術更新改造,企業規模穩步壯大,2017-2018年連續2個年度銷售近億元、繳納國家稅金分別近500萬元。
在始于2016年、江蘇全省統一組織的化工產業整治提升工作中,金業化工引進外地客商與園區簽約,約定在濱海縣醫藥產業園投資建立成品制劑生產基地,自身又先后投入5000多萬元資金進行安全環保轉型提升改造,新建新上了高標準的車間、倉庫、裝備和環保安全配套設施。
正是基于一系列的環保轉型提升改造,金業化工被地方政府表彰為“2018年度轉型發展先進單位”,并獲得獎金5萬元;同時對照“鹽城市政府辦2018年43號文”,該企業被明確作為被保留企業。
然而,發展勢頭良好的局面在2019年3月21日戛然而止。相鄰的響水縣發生了慘烈的爆炸事故后,鹽城、連云港等周邊所有化工生產企業被要求立即停產。彼時,金業化工剛剛開始新建兩座倉庫、一座安全環保智能用房兼辦公樓,且均已經通過住建部門主體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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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的1號丙類倉庫,2400平方全密封樁基混凝土結構。劉虎 攝
經營被摁下暫停鍵后,2020年9月,金業化工被江蘇省政府臨時成立的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化治辦”)逐企現場檢查后,印發的35號文件納入全省關閉退出企業名單,文件附表列鹽城市關閉退出類型企業第62家。
至此,金業化工徹底停擺。
02
900萬補償款:相距24公里補償價格是9.3倍
雖然鹽城市被關閉的化工企業眾多,但是退出補償標準卻并不統一,金業化工陷入了“同案不同賠”的尷尬境地。在對化工企業退出過程中,濱海縣沿海工業園區管委會實施的退出補償標準是按照15萬元/畝的標準,對被關閉企業的土地凈地進行收儲,對廠房、設備等固定資產不進行任何評估、不給一分錢補償。
金業化工土地面積59.9畝,按照這個方案計算,金業化工獲得的退出補償為900余萬元。而且要拿到這筆補償費,企業還要自己拆除廠房、離除設施設備,將土地整理成凈地。如果實施這個標準退出,金業化工將會血本無歸,直接導致傾家蕩產,且巨額負債。
2022年11月,按照沿海工業園管委會的要求,金業化工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資產評估,顯示僅房產和現場其他實物資產的市場價值為9046.17萬元。另外,企業僅因被突然要求休克式停產造成的現場中間物料和原料損失約2000多噸,報廢物料處置費用已經支出700余萬元。而且早在被納入關閉企業名單之前,金業化工還投入近6000萬元用于安全環保設施的本質提升改造,且被市政府文件確認為被保留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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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業化工廠區內閑置生銹的設備。劉虎攝
但是,也并非所有被關閉企業都是采取了如此低的補償標準。
據了解,濱海縣和響水縣兩縣分別擁有的兩工業園區直線距離僅24公里,如同一企業按照各自園區的補償標準,補償金額相差9.3倍。
響水縣園區內的恒利達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江蘇省35號文中鹽城市“一企一策”附表第28家)占地285畝,經過第三方對土地、房屋、設備設施和輔助設備等評估后,得到了3.956億元的補償,平均每畝得到的補償為138.8萬元。而如果按照24公里之外的濱海縣強制“收儲”標準,該公司只能得到補償款4275萬元。
連云港瑞威化工有限公司與金業化工直線距離僅有27公里,土地證面積49.626畝,經過第三方對該公司的土地、房屋、設備設施和輔助設備等評估后,當地政府給予其退出時的財產補償為5666萬元,平均每畝得到的補償為114.174萬元。如果按照濱海縣強制凈地“收儲”標準,則只能得到補償款744.39萬元,補償金額相差7.6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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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顯示,連云港瑞威化工有限公司距離金業化工27.4公里。
如此低價補償,使得金業化工的投資人欲哭無淚。她沒想到自己傾盡一身積蓄,傾盡至親及若干朋友的民間借款,苦心經營20多年,竟然會陷入負債累累、萬劫不復的深淵。企業向江蘇省政府責任部門反映問題后,卻遭遇了脅迫和利用公權打擊報復情況,并禍及家人。
03
“化治辦”簽發《線索函》擬追刑責,女老板胞弟被紀委處分
根據有關文件明確,江蘇省“化治辦”的職能工作實際由江蘇省工信廳承擔。于是金業化工向工信廳反映問題,申請對有關政府信息予以公開。讓企業始料未及的是,開始實施司法救濟措施時,卻遭遇了“化治辦”的“報復”,“化治辦”發公函表明已要求地方政府對金業化工相關人員采取刑事立案。
《線索函》雖然是以省化治辦名義下發,但其是省政府的臨時機構,直接代表著省政府,級別之高,令人膽寒。
據介紹,“化治辦”向中共鹽城市紀委簽發《關于移送有關工作線索的函》,后又直接指示省紀委監委住省工信廳紀檢組長直赴鹽城,親自監督鹽城市紀委對《線索函》的案件查處。
《線索函》稱,金業化工2021年6月25日就與園區簽署了收儲協議,協議明確于同年12月20日前將設備拆除完畢,但一直未拆除。2021年12月6日,金業化工向園區遞交承諾書,再次承諾于2022年3月底前將設備全部拆除清理到位,但到目前為止仍未開展拆除工作,關閉退出工作嚴重滯后。經鹽城及濱海有關方面反映,該企業按照濱海化工園區關閉企業補償標準評估約900萬,但企業開口要價9000萬,由于兩者差距太大,企業至今仍未和園區達成協議。
除了補償問題,《線索函》還認為金業化工的法定代表人的胞弟陳某,作為鹽城市應急管理局的公務員,可能是企業的實際投資人或者利益相關人。“近期該企業先后頻繁申請政務公開、開展信訪和行政訴訟等活動。據反映該企業還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我們已讓濱海化工園區進行了土壤采集和證據固定,準備刑事立案。上述情況系省化治辦初步掌握的情況,未經核實,現移送你委研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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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化治辦”向鹽城市紀委簽發的《線索函》。受訪者供圖
隨后,濱海縣花費財政資金160萬元,對金業化工進行土壤司法鑒定檢測,并委托第三方編造司法鑒定報告。金業化工也因此成了全省6000多家化工生產企業中唯一被土地檢測的企業。該公司稱,花費財政資金160萬元的土壤司法鑒定是典型的先確定中標單位、后假招標;且鑒定檢測結論被后續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同類鑒定報告驗證為虛假鑒定報告。
受此事牽連,金業化工法定代表人胞弟陳某被當地紀委調查一年有余,最終被給予政務警告處分,理由是2011年—2017年間,陳某數次受其姐姐委托在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并借給姐姐使用銀行卡,因此違反了相關規定。
金業化工一方認為,省紀委和市紀委并不是省市化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而《線索函》通篇談的是金業化工不配合當地拆除工作,不認可濱海縣只對土地凈地予以低價收儲的方案,這不僅是包庇縱容,且肯定支持了濱海縣動用公權非法侵犯、暴力剝奪民營企業合法財產,暴力驅趕民營企業主的違法犯罪行為。“化治辦”向地方紀委簽發《線索函》的意圖,只是打擊報復和脅迫施壓企業放棄合法產權的補償賠償訴求。
04
一案結“百案”生,民企遭遇8次訴訟8次敗訴
金業化工于2024年2月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省“化治辦”文件將金業化工列入“關閉退出”任務目標清單的行為違法;請求判令被告在本輪全省化工行業整治過程中依照法定職責保護原告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合法權益具體包括:補充制訂全省相對統一的資產補償標準、資產評估依據、評估辦法和資金來源等,即全省相對統一的因政策性關閉的經濟補償賠償政策,以有效制止企業間獲得的財產補償賠償懸殊極大、嚴重喪失公平正義的亂象;將已經發生的政府公職人員動用公權、暴力非法剝奪民營資本、非法威脅民營企業主人身財產安全行為的主要決策者、包庇和支持縱容者、刻意打擊報復者等違紀和違法線索材料發函提交給紀監委部門。
歷經南京中院一審,江蘇高院二審,金業化工均遭敗訴。該案現已向最高法院申請再審。
在金業化工于2024年2月向南京中院提起行政訴訟后,其被園區所屬的濱海悅海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悅海建設)于2024年3月向濱海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按照《資產收購協議》履行產權過戶協議。9月10日,濱海縣法院判決金業化工敗訴。金業化工提起上訴,同年12月31日,鹽城中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企業認為《資產收購協議》是違法行政行為產物,具有典型違法行政協議屬性濱海縣法院則判決認定該《協議》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間的民事合同。而有關材料證明,濱海縣法院此前是濱海縣委成立的“化工企業關閉退出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參與了縣委組織的“執法先行收儲在后、先找問題再找辦法、先講法理再講情面…”等具體工作。
上述資產過戶“民事”案,金業化工特別向法院提交了兩份政府公函。濱海縣沿海工業園管委會于2024年2月18日向省化治辦出具的《情況說明》稱,2023年3月30日,園區所屬的悅海建設按照園區統一安排,一律按照15萬元/畝的標準對關閉企業進行收儲;期間,幫助金業化工處理固廢、廢水等,產生并墊付費用81萬余元。金業化工稱,實為該公司污水處理運行中心此前運行系統中的廢水和運行中的活性污泥。
悅海建設亦向省化治辦出具《情況說明》,證明是按照園區統一安排,按照“價格統一、標準統一”原則對關閉企業進行收儲,經園區收儲工作小組與金業化工談判簽署《資產收購協議》,收購內容包括金業化工的50畝土地、7749.35平方米房產,以及其他附屬設施,總金額949萬余元(含49.3萬元過戶稅費),目前支付了700萬元。《情況說明》稱,金業化工拒不配合開具發票,導致不動產權無法順利過戶。
格式《資產收購協議》又實際約定企業必須自行拆除所有廠房設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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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縣法院。劉虎攝
除了上述三起訴訟的一審二審,還有對《線索函》的政府信息公開案兩審,金業化工認為《線索函》對其的權利義務關系產生了實質性嚴重損害,與其有直接利害關系。
“八訴八敗,一案結百案生,結果令人絕望!”
八訴八敗后,金業化工針對起訴江蘇省政府行政補償和確認違法兩案中,省政府在法庭調查的陳述中均稱是鹽城市政府對金業化工實施了關閉退出決定;省化治辦發給鹽城市紀委的《線索函》第1小節第8行明確說明是“被鹽城市政府列入關閉退出企業”;法院《裁定書》亦裁定省政府不是適格被告,是鹽城市政府將對金業化工實施了關閉退出決定,隨即向鹽城市政府申請予以履行行政補償職責。
鹽城市政府沒有答復后,金業化工隨即向省政府申請行政復議。針對該復議案,鹽城市政府呈送給江蘇省政府的《行政復議答復書》稱,該縣不具備整改條件和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共有103家需要關閉退出,“考慮到濱海縣與周邊地區情況不同,這103家企業均是因為企業自身問題沒有達到整改標準,政府沒有賠償義務,且部分受污染地塊需要集中實施修復,所以最終以當年土地征用標準15萬元/畝的價格,與關閉企業進行收購談判”。
該縣共有137家化工生產企業,幾乎全部是在2002年到2016年的10多年間由濱海縣委縣政府政府花費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從外地作為貴賓招商引資過來的,現有占比高達75.2%的企業集中放棄自己巨大投資,主動關閉?而另一份《答復書》又說濱海縣“最終不具備整改條件和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共83家”。金業化工認為,政府這是公開用謊言將責任撇清。
金業化工稱,對照鹽城市政府辦2018年43號文的關閉退出標準,這103家企業中至少有66家應當直接被關閉。“3.21”事故后的省化治辦更是沒有統一標準,暗箱操作。省化治辦對企業下達了內部“死刑”決定,其2020年21號文又明確要求不得將決定企業生死去留的所謂四種類型的“一企一策”的處置意見透露給企業,無情剝奪了企業法定的聽證、復議或者申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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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縣政府。劉虎攝
在向中辦和最高法院等單位提交的舉報材料里,金業化工稱盡管事實十分簡單,企業為了維護合法權益,一次次提起訴訟,但是記錄在案的庭審記錄顯示,省工信廳責任官員和基層政府官員完全是毫無底線,用謊言取代若干客觀公文證據。審案的法院則公然背棄法律、背棄公正,背棄法官基本職責,法向不法讓步,拋棄、隱匿若干客觀證據,對嚴重的“同案不同賠”問題視而不見,堅持“同案不同判”,導致其屢訴屢敗。
舉報材料稱,判決完全無視地方政府個別官員用公權暴力剝奪民營企業合法財產,導致民營企業人身財產權利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導致當事人20多年積累的億元原始投入化作烏有,而且負債累累,整日被討債人滋擾,遭如此滅頂之災,身心俱損,一身傷病,竟落得完全無法維生的地步。
05
國務院意見被濱海縣官方漠視
針對江蘇省部分地區在化工產業整治過程中存在的嚴重問題,2020年11月27日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點名通報存在“干部漠視群眾利益,隨意決策,任性執法,不切實際‘一刀切’,工作作風漂浮,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督導組先后兩次指出“政府監管方法手段單一,存在‘一刀切’現象,發生事故或被媒體曝光后,又要求一律停產,雖制定了復產驗收工作程序,但實際復產企業很少”;“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頓,不是為了限制發展,而是要安全發展、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有的地方采取了全部停產、禁批限批等‘一刀切’的方式,直接把安全與發展對立了起來。連云港市灌南、灌云兩個化工園區企業長期停工,一部分低風險、高效益的企業也未能復工。連云港市、鹽城市兩地在解決安全生產歷史遺留問題上擔當作為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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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事故前金業化工曾經的花園式工廠。受訪者提供
金業化工認為,國務院通報中指出的“干部漠視群眾利益,隨意決策”、“不切實際‘一刀切’”等嚴重問題的根源和主體責任,也應當由省化治辦、省工信廳的有關領導承擔。省、市化治辦政策缺乏連續性,朝令夕改,先要求企業投入巨額資金予以整改提升改造,后又搞“一刀切”,不計代價、不計后果逼迫企業搞“炸彈搬家、污染搬家”;全省補償政策不統一、不透明、不公開,國務院通報后仍然沒有制定被要求關閉退出企業的統一的補償賠償方案。問題暴露后層層推諉、踢皮球,通過謊言將整體關閉行為予以碎片化,顛倒黑白表述為是當事企業不配合拆除關閉工作,完全漠視群眾正當合法訴求,導致民營企業損失巨大。
面對國務院的專題公開點名通報批評,連云港市“二灌”化工園區隨即予以了整改,糾正了此前跟濱海縣同樣的以低價強行收儲土地的做法,改為由政企雙方委托第三方有資質單位對企業財產進行評估,按評估價補償(如上述瑞威公司《補償協議》)。但是濱海縣卻依然故我。
事件進展,筆者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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