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及明亡的原因,基本人人都會提到朝廷財政拮據(jù)。而討論明廷為何缺錢時,不少人就會誦經(jīng)一般高呼,江南(士紳)沒有家國情懷,只顧個人蠅頭小利,各種抗稅逃稅 …… 事實是否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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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這個問題前,需先明確一個地理概念。明朝時期的“江南”并不是長江(或淮河)以南,而是特指八府之地 -- 應(yīng)天(南京)、蘇州、常州、松江(上海)、鎮(zhèn)江、杭州、嘉興、湖州,其中又以蘇州和松江二府為重。
初,太祖定天下官、民田賦,凡官田畝稅五升三合五勺,民田減二升,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沒官田一斗二升 … 蘆田五合三勺,草塌地二合一勺……
《明史·食貨志》
注: 1石=10斗=100升=1000合=10000勺。“沒官田”指因罪被抄沒的田地,“蘆田”指蘆葦?shù)兀安菟亍敝肛汃せ螂y以耕種的土地。
朱元璋為了大明的長治久安,在立國之初就制定輕稅政策(田賦介于宋元之間)。但有個地區(qū)不僅被排除在外,還特別施以數(shù)倍的重稅,這個地區(qū)就是江南。至于原因,明朝官方?jīng)]有記載。后人普遍采信的說法是,“怒其為張士誠守”。
這個重稅能重到什么程度,看看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下達的減稅命令。“畝科七斗五升至四斗四升者減十之二,四斗三升至三斗六升者俱止征三斗五升,其以下者仍舊”,“恩減”之后,還在其它地區(qū)“沒官田”的三倍以上。
一些人覺得明初糧賦稅率基數(shù)低,所以兩三倍也不算重稅。這真是把兩千多年來的歷任皇帝和朝廷當成做慈善事業(yè)的了。
歷代普通民眾除了田賦,還有個重擔 -- 徭役。而明朝的徭役尤重,其給民眾的壓力還高于田賦。即便不算各種名目的地方雜稅,在古代那種低生產(chǎn)力下,百姓繳完正稅后也就堪堪吃飽。明宣宗的訪談記錄《耕夫記》,就是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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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下,這么高的田賦,如果不是江南地區(qū)的田地相對產(chǎn)量高,江南人民早就揭竿而起了。
考洪武中,天下夏稅秋糧以石計者總二千九百四十三萬余,而浙江布政司二百七十五萬二千余,蘇州府二百八十萬九千余,松江府一百二十萬九千余,常州府五十五萬二千余,是此一藩三府之地,其民租比天下為重,其糧額比天下為末 ……
《天下郡國利病書》顧炎武
從實際的數(shù)額來看,蘇州一府之地征收的田賦,也比它隔壁的整個浙江布政使司還多。所以“天下賦稅半江南”,不是在說江南富庶,而是在控訴朝廷的殘酷剝削。洪武之后,明廷繼續(xù)對江南課以重稅。但隨著永樂遷都,最后一根稻草就落下了。
明初施行的是實物稅,為了保障自身收益,明廷要求稅農(nóng)將稅糧自行運往指定的倉庫核銷。簡單來說,朝廷不承擔稅糧的征收、運費、損耗等費用。
永樂朝遷都北京后,將稅糧的核銷倉庫設(shè)在通州。即便有大運河,相關(guān)運費還是暴漲,平均下來(整個南直隸)一石糧食需二石運費。很快就有稅農(nóng)因出不起運費而拖欠田賦,至宣德五年蘇州府已累計拖欠稅糧八百萬石,松江府拖欠近四百萬石 ……
再這么搞下去就不僅僅是朝廷歲支困難的問題,爆發(fā)大規(guī)模的農(nóng)民起義也是可想而知的。最終明廷被迫采取了巡撫周忱的建議,改革稅糧漕運的同時,對包括八府在內(nèi)的南直隸地區(qū)減稅降負。
這次共減稅300萬石,明廷的歲入上限也從洪武朝的3000萬石,下降到2700萬石,直至明亡。所以這第一輪江南抗稅,到底是誰的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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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算出了這么大的事兒,明廷仍然不調(diào)整財稅政策,繼續(xù)在江南征收重稅。萬歷朝張居正在全國推廣“一條鞭”法后,相對于其它地區(qū),江南不僅沒得到實惠反而吃虧了。
將糧賦改為折銀征收后,朝廷為了滿足京畿地區(qū)的糧食需求,有五百萬石的糧賦仍以實物的方式征收,而這部分糧賦的75%由江南八府繳納。仍然要承擔高額稅糧運輸、損耗成本的江南,不就相當于加稅了么?
自萬歷朝末期開始,為應(yīng)對后金和民亂,朝廷陸續(xù)加征了遼餉、剿餉、練餉以及名目繁多的雜項加派。再加上后金入寇和流民軍蜂起對北方的破壞,朝廷也越來越倚重南方的稅賦和糧食,這就讓江南的賦稅變得更為沉重。
但江南地區(qū)又沒有搖錢樹,怎么可能無止境的去滿足朝廷的需求?即便如此,江南地區(qū)的反應(yīng)也非常溫和了,只是用部分拖欠對抗朝廷的不斷加征(普遍的繳納比例為6~7成)。如果他們學習或響應(yīng)流民軍的“跟著闖王不納糧”,大明朝廷只會崩的更快。
至于不少人認為的江南縉紳勾結(jié)朝廷官員,不僅利用權(quán)勢大量兼并土地,還濫用朝廷給予的優(yōu)免特權(quán)不繳糧賦。個別時期、個別官紳利用手中的權(quán)力是可以做到,但除非大權(quán)“永不落”,不然無法長期保持,參見名臣徐階。而士紳這個群體更不可能普遍如此,明廷歷年的歲入(基本都維持在2600~2700萬石之間)就可以證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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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從上表數(shù)據(jù)可以看出,明朝中后期江南地區(qū)的應(yīng)稅土地在全國的占比,相對于明初不僅未因日益嚴重的“兼并”下降,反而上升了。
明朝的田地從大類上可分為,“官田”和“民田”兩類。而官田變?yōu)樗教镏挥幸环N方法,皇帝賞賜(讓田地脫離戶部的征稅范圍也只有這一個辦法)。
洪武朝后,皇帝們基本不再用土地來獎勵官員將領(lǐng),能從皇帝們手中獲取田地的,不是皇親就是得寵的宦官。
而洪武之后,歷代皇子不再被實封到江南。永樂遷都后,各皇帝寵信的內(nèi)臣及其親眷也基本集中在京畿附近。所以江南地區(qū)的官田相對來說損失的很少。除此之外,江南地區(qū)的官田比例也非常高。
根據(jù)《中國歷代戶口、田地、田賦統(tǒng)計》里的數(shù)據(jù),江南八府的官田占比普遍在60%以上,最高的松江府達85%,可以說江南地區(qū)的大地主是皇帝(或者說朝廷)。縉紳們再怎么能,也不可能強占屬于皇帝和朝廷的官田,真有這本事還不如去勸皇帝禪位。
另外,明朝的土地兼并主要表現(xiàn)為“投獻”。即民田的實際所有者主動出讓一定的利益,將自己的田地寄存在某位士紳名下。
這么做的目的是利用該士紳自家用不完的徭役優(yōu)免額度(主要是剛獲取功名、入仕的士子),來降低自己在徭役方面的支出。特別是萬歷朝張居正變法,將丁役攤?cè)胩锂€后。
以上只是簡單介紹明朝江南地區(qū)的田賦輕重情況,至于江南地區(qū)是各種逃稅,還是稅基就那么大無力提升,大家各抒己見吧。最后附送一個明史圈的笑話 -- 相較于了解明朝低效且復(fù)雜的財稅體系,“江南士紳誤國”這種極簡表述確實更容易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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