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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陳倉法院執行局孫武軍法官團隊在執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中,面對債務與民生的激烈碰撞,沒有選擇簡單的司法拍賣方式,而是遠赴蘭州調查,經多方聯系協商,創新采用二次抵押續貸方案。在40天執行周期內為當事人爭取到36個月的還款寬限期,實現了金融機構債務保障與困難群眾安居樂業的雙重正義。
被執行人身陷重大債務危機
吳某與徐某因無力償還信用社48萬元借款被申請執行。經查,雙方原系夫妻關系,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向信用社貸款。吳某名下僅有一套住宅可供執行,且已抵押給銀行。在執行過程中,孫武軍法官團隊在全面調查案情的基礎上,經深入分析研判后認為,若簡單啟動司法拍賣程序,吳某不僅將失去棲身之所,其作為企業會計的職業資格亦會因失信受限,且法官了解到,這筆重大債務致使吳某在雙重壓力下已產生輕生念頭。案件陷入“機械執行可能危及生命”的困境。
執行法官三步化解執行困局
孫武軍法官團隊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經研究后決定采取“三步化解法”。一是走訪調查了解實情,執行法官干警赴蘭州實地走訪,確認吳某當前收入水平、特殊困境、房屋實際價值及貸款償還可能性。二是開展針對性溝通,在12天內組織了5場協調會,與信用社、抵押銀行厘清債權債務關系,測算可承受的還款額度。三是創新性破局,引導金融機構啟用續貸機制,通過辦理二押置換貸款,延長還款周期并降低月供壓力,實現各方利益平衡。
善意執行促成三方和解方案
在孫武軍法官主導下,三方最終達成了執行和解方案:在保障抵押銀行的優先受償權前提下,抵押銀行配合吳某完成二次抵押登記;信用社同意給予36個月寬限期,年利率下調4個百分點;吳某按月償還貸款。上述方案落地后,吳某特意向陳倉區人民法院寄來了感謝信:“孫法官這種以人為本、司法為民的工作作風,讓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溫度和司法的公正。你們用實際行動詮釋了‘人民法院為人民’的莊嚴承諾,不僅挽救了我的生活,更讓我重拾對未來的信心和勇氣!再次向貴院孫法官及全體法官致以最衷心的感謝和最崇高的敬意!”
法院執行護民生彰顯司法溫度
至此,這起看似“山窮水盡”的案件執行困局,在陳倉法院孫武軍法官團隊的精心化解和多方努力下,通過“放水養魚”的執行策略,巧用續貸機制紓解了被執行人的生活困境,有效化解了執行難題,實現了從“保房產”到“保就業”、再到“保民生”的連鎖效應。這場善意執行已然超越了個案得失,讓司法既展現了守護公平正義的力度,更彰顯了救濟民生疾苦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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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張楊
文稿|王瑩 淮萬波
編輯|張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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