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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打你,你還手。結果,你反而被治安處罰!因為你是互毆,不是正當防衛!
是不是特別憋屈?法律真是這樣規定的嗎?
當然不是!
一個真實案例告訴你,遇到不法侵害,如何正確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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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酒后到張女士經營的餐館,隨手用桌子邊沿開啤酒瓶蓋。張女士口頭制止,引起劉某不滿。劉某先摔酒瓶、辱罵張女士,后又推搡張女士,雙方發生爭執。張女士兩次扔出空啤酒瓶進行還擊。二人均摔倒在地,劉某頭部受傷流血,構成輕微傷。
公安機關認定兩人為互毆,分別對兩人進行了治安處罰。
張女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歷經一審、二審、再審、檢察監督,最終法院認定,張女士是正當防衛,不是互毆,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正當防衛與互毆,如何區分?
正當防衛,是制止不法侵害的合法行為,是“正對不正”;
而互毆,則是互相加害的違法犯罪行為,是“不正對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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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區分的關鍵就在于,行為人是具有防衛意圖,還是斗毆意圖。
具體如何區分,可以從以下幾方面綜合考量:
1、主觀意圖
正當防衛行為人,主觀上為了保護自身權益,具有合法性;
而互毆雙方,通常具有互相侵害的故意,具有不法性。
2、案發起因
正當防衛行為人,通常是被動應對不法侵害,具有突發性、被動性、防衛性;
而互毆雙方,往往主動參與沖突,具有預謀性、主動性、侵害性。
3、是否有過錯
正當防衛行為人的主觀目的在于,制止不法侵害,對沖突升級無過錯,具有一定節制性;
互毆雙方主觀上都有侵害對方的故意,積極追求或放任對方傷害結果發生,對沖突升級有過錯。
4、是否超過必要限度
正當防衛的行為人,一般不會采取明顯不當的暴力,不會超過必要限度;
而互毆雙方,積極追求對方傷害的后果,通常會超過必要限度。
所以,被打還手,不一定都是互毆,很有可能是正當防衛。若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盡早聯系專業律師,幫您化解法律風險,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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