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海南省臨高縣發生一起墜樓事件
一名3歲男童從27樓墜落
不幸當場死亡
20號早上7點左右,男孩的奶奶買菜回家后,發現孩子不在家里,匆忙下樓和小區的保潔員一起尋找,卻發現孩子墜落在樓棟地下通風井旁的一處空地上。
從小區居民提供的現場照片可以看到,男童墜落在樓棟地下通風井旁的一處空地上,現場留有明顯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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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居民稱,電梯間有個走廊,走廊兩邊是護欄,小孩子可能是踩著樓道堆放的雜物,從圍欄上掉下去的。
從居民們提供的事發樓道的照片可以看到,事發時樓道內擺放著一個高約50厘米的紅色塑料凳,但由于事發樓道沒有攝像頭,尚不能確定這張塑料凳是誰放在這里,又是否與男童墜樓有關。
記者向小區的物業工作人員了解到,墜樓男童由家里老人照顧,其父母常年在外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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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住宅設計規范》和《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等文件規定,公共區域臨空高度大于24米的中高層、高層住宅護欄高度不應小于1.1米。記者走訪發現,該小區8樓以上的護欄均符合標準。但從小區居民提供的事發現場照片,事發時樓道內堆放了可供攀爬的雜物,如果這些雜物與男童墜樓有關,誰將承擔法律責任呢?
律師李宇喆表示,如果說樓道里面堆放了雜物,又形成了攀爬的條件,構成了安全隱患,物業如果沒有及時的清理雜物,或者未警示風險,是存在一定的管理疏漏的,雜物對方的所有權人,如果說他和這個孩子的墜亡之間,是存在因果關系的,比如說雜物的高度足以使兒童攀爬到護欄的上方,如果明確了這樣一部分責任,而且雜物所有者沒有去整改,可能會承擔一部分的責任。
兒童安全意識相對薄弱
近年來
兒童高處墜落事件已發生多起
令人痛心
01
2024年8月,廣東東莞寮步鎮一名年僅3歲的男童跟隨父親在居住小區內取完快遞后,先行進入電梯,而后獨自來到9樓,并攀爬電梯間的窗戶。最終男童被發現墜亡在電梯間外的小區廣場, 警方已排除他殺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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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年5月20日,湖南郴州一小區2名兒童爬進一處通風口捉迷藏,通風口深處垂直向下連著一個地下車庫,高度約有5層樓高。因為光線比較暗, 兩個孩子不慎墜落至地下車庫,導致1死1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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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4年4月7日,四川南充市儀隴縣某小區發生一起意外墜樓事件。一位老人當天下午帶著兩歲左右的孩子去19層看新房裝修,由于新房陽臺原有欄桿當時被拆除,尚未封窗,也沒有其他防護措施, 孩子在玩耍時不慎從陽臺墜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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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兒童高空墜落事件屢屢發生
每每聽到都讓人痛心
兒童跌倒和墜落事件看似偶然
但實際上包含著許多必然性
受諸多因素影響
兒童高空墜落三大原因
01
兒童自身原因
(1)不同年齡段的兒童生長發育和認知程度都有所不同。
1歲~3歲 的兒童,運動和平衡能力較弱, 更易從樓梯、臺階、學步車或家具上跌倒和墜落。
5歲~9歲的兒童,已能脫離成人照看獨自活動,但認知能力尚不完善, 對自己行為的控制能力有限,具有強烈好奇心和探索欲望。
(2)生活在高層公寓的兒童,因經常從高處向下眺望,漸漸習慣了高處的風景, 通常不會覺得恐懼。由于對高度缺乏明確的認知,與恐高癥相反,這些兒童更容易患上 “喜高癥” 。

02
疏于看護
監護人缺乏對兒童的看管意識或重視程度不夠, 導致跌墜事件的發生。
03
環境因素
高層用戶居室內常見的飄窗、平窗和落地窗, 未安裝防護設施的屋頂、陽臺或樓梯,不安全的游戲場所等都有可能導致跌落。
家長們在日常生活中
一定要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
告誡其不要在危險的高處玩耍
并從改善環境著手
采取預防性措施
給孩子營造安全的生活空間
謹防墜落事故發生
如何防止兒童高空墜落?
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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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州日報綜合應急管理部、國家應急廣播、湖北消防、廣東消防、直播海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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