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狼蛛》簡體中文首版上市。我第一時間把它讀完。而今,@中信出版集團 對《狼蛛》進行了再版。我還想要再不厭其煩地給大家推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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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推薦的理由……到底是什么。除了迪倫的核心粉絲之外,《狼蛛》確實有可讀性嗎?
自迪倫獲得諾貝爾文學獎肯定開始,究竟迪倫所創作的是否是文學——這一題大家聊的已經夠多了。若真要從文學性上討論,鮑勃·迪倫在《狼蛛》里所展現出來的師承,無論是金斯堡的垮掉派,或是布萊克、蘭波、艾略特等,迪倫通過“游戲性”這一后現代主義文學作品的核心特征,打破了文字本身在傳遞意義上的工具性,“你要把英語當做一門外語,才能讀《狼蛛》”,這樣的創作方式實現了文本的碎裂,可解讀的對象也不局限于文本內容,通過瓦解整個語言秩序來呈現新時代荒原里中的異化和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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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如果我這么說的話,我跟ChatGPT沒啥太大的區別。
實際上,如果用現在的話來說,鮑勃·迪倫創作于1960s末的這一本書,是一本純正的“發瘋文學”。這里頭的主謂賓定狀補看起來八竿子打不到一塊,就像是現在公眾號標題:《一個XXXX決定去XXXXX,然后XXXXX》,空白部分可以隨意搭配。當然我們可以從《狼蛛》里隱約知道迪倫想要聊什么。女性的困境,世界的戰爭,年輕一代的失落,等等等等。如書中的這些句子,“我也想去做些有價值的事情比如在海岸上種一棵樹但我只是一個吉他手”,“我最惡心有人 / 贊美愛因斯坦 —— 資產階級幽靈——我最惡心英雄的哀傷”“誰能告訴我美國 / 第三任總統的 / 名字?一個后襟上 / 沾滿墨水的姑娘舉起 / 手來&說“歐內斯特·塔布”(注:歐內斯特·塔布是一個美國鄉村歌手,即這個姑娘的回答等同于別人問總理是誰她說蔡國慶)。
這還算是有邏輯的,還有大量標點符號錯用混用亂用的。如果真的要去探討迪倫在《狼蛛》中的“文學性”,我認為這顯然是抓錯了重點。因為,《狼蛛》確實是一部失敗的作品。迪倫的重要研究者David Dalton就對它蓋棺定論:狼蛛是不夠認真的垮掉派史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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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個評價很到位。“不夠認真”并不是說迪倫瞎寫。實際上迪倫對里頭的用詞反復修改(這種發瘋文學還要啥修改),但并不代表迪倫足夠有能力駕馭他們。同樣的題材,同樣寫發瘋和自由,迪倫所表達的跟梅爾維爾和T·S·艾略特有巨大的、哪怕是一個門外漢都能看到的差距。迪倫確實是用《狼蛛》展現了后現代生活中,那些終極意義的失落,可是《狼蛛》確實不夠好。
但是,如果你是一個文藝愛好者(你也許不需要是迪倫的歌迷),《狼蛛》對你的意義也許在于:哦,原來天才如迪倫,他也一樣會混亂,一樣需要努力地走出困境。但天才和普通人的差別在于:當天才一直在創作、一直在書寫的時候,事情便會發生。
《狼蛛》創作于1966年。這一年,著名的The Real Royal Albert Hall事件,以及由此催生隨后迪倫潛入The Basement,那些神秘的錄音帶,再到后來的Nashville Skyline、Self Portrait、New Morning——連格雷爾·馬庫斯都指著迪倫說:這是什么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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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的迪倫)
誕生于這一階段的《狼蛛》是迪倫1.0版本之黃金時代結束后的蟄伏期,迪倫需要重新找到自我創作的價值,而《狼蛛》當中體現的是他的自動寫作(Automatic writing),即個體創作者在無意識狀態下所自然流露出來的表達。
當新左派、和平主義者爭相拉攏迪倫成為他們的一份子的時候,迪倫選擇的是和所有人劃清界限,他甚至要和自己過往的作品劃清界限。包括你會發現在《狼蛛》里,迪倫在每一篇的后面都要捏造一個戴著面具的寫作者,一個不存在的寄信人,這是迪倫慣用的伎倆,甚至這些署名都是各種屎尿屁。如同David Dalton的精準描述:“一個有策略的演員,他視自己的生活為一部象征性電影……風塵仆仆的歌者、街頭頑童、漫游的杰克(Ramblin’Jack Elliott)的兒子、民謠救世主、霓虹燈蘭波、舊約先知、亞米西農民、鄉村鄰家男孩、白面化妝劇演員、帽里藏花的什羅普郡少年、耶穌一般的鮑勃、哈西德派(猶太教)的鮑勃、纏著WWE腰帶的晚期貓王、不停巡演的迪倫、杰克·費特、活著的美國國寶。”
迪倫最偉大的地方,是他究其一生都在尋找“我是誰”。“我是誰”,一個濫俗的問題,但迪倫是真正的踐行者。我在自己24、25歲的那兩年,花了大量的時間聽鮑勃·迪倫,最后在某個時刻、在我最低潮的時刻聽明白了Now you don't talk so loud,Now you don't seem so proud。再到了我后來成為了中年,后知后覺地發現自己明明這么普通卻又那么自信的時候,也慢慢喜歡上了被馬庫斯罵成shit的那些作品。我想,如果迪倫僅僅停留在《答案在風中飄揚》,他只是一個瓊·貝茲式的青春感傷網紅民歌手,給Joni Mitchell提鞋都不配;但他卻又寫出了滾石,和The Band,繼續走上了反叛之路,繼續拋出了挑戰性的問題。他從來不會甘于成為什么網紅歌手,哪怕他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時候,他發瘋,寫發瘋文學,寫《狼蛛》,寫出一坨坨的狗屎。但是你在今日,再看《狼蛛》,譯者羅池形容它是“迪倫的礦難”,哪怕最后翻車了失敗了,若沒有《狼蛛》,沒有《滾雷》巡演,沒有那些不合時宜的合成器,沒有那些畫虎類犬的女聲合唱團,迪倫就不會有這樣偉大的一生。礦難里,有金子。
對于偉大的人來說,他們的困境也是偉大的。
《狼蛛》就是這樣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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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狼蛛》都可以再版
中信,真的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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