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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養女不孝,還是保姆心機,九旬老人和小38歲的保姆結婚,到底是一場曠世黃昏戀,還是意識不清醒被保姆裹挾的產物?
隨著老人離世,這一切都變得撲朔迷離。
遼寧錦州,一位九旬的老人去世后,被發現已經和相差38歲的保姆結婚,房產和3.9萬元的喪葬費都被過戶給保姆的兒子。
而老人的養女是在老人去世兩天后才得知老人去世的消息,匆忙趕回家時,卻發現養父家中大門緊閉,保姆也聯系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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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她震驚的是,警方告訴她,在老人去世前9個月,保姆就已經和老人領證結婚,而且老人的房產也已經過戶到了保姆兒子的名下。
九旬老人結婚,老夫少妻,財產繼承這些事,作為養女竟然完全不知情,不知道是平時就溝通聯絡的少,還是另有隱情。
養女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將為保姆和父親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判定婚姻無效。
當地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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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也將養女告上法庭,不認同養女和老人的父女關系。
養女表示養父可能受保姆操控,保姆想繞過自己將房子和財產轉移到自己手里,她向法院提交了相關材料,證明部分材料系偽造,自己確為老人養女。
二人年齡相差極其懸殊,并且老人健康狀況極差,生活基本無法自理,從老人簽字時的書寫筆跡可看出,老人連筆都握不穩,無法履行相應的夫妻義務。
保姆鄭秀英與老人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的行為或涉嫌“騙婚”,系借婚姻之名,行侵財之目的。
保姆則表示“婚姻自由,婚姻并不限制年齡差”,雙方相愛。
且結婚這個想法是老人提出的,老人告訴她自己年紀大了且無兒無女,要“防老”。
老人主動提出這個請求接連兩次后,她選擇尊重老人的意見,跟他去登記結婚。
雙方各執一詞,老人已經去世,真相究竟如何已經成為一個解不開的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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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以看到的是,無論是保姆還是養女,更加關注的都不是老人的離世,而是喪葬費撫恤金和房子這些遺產的歸屬。
爭執不休也沒人是真的為老人憂心考慮,透過現象看本質,他們最終爭的都是錢,錢,該給誰?
養女說自己是真孝順,保姆說自己是真愛,兩個人的說辭不過是為了自己爭奪利益的私心蒙上一層遮羞布罷了。
拋開立場不談,兩個人的底色可能是相同的。
而這件事的發生,也把“養老”這一社會問題搬到臺面上來。
近年來中國人口老齡化加劇,老人的晚年生活質量如何保障,以及財產安全問題如何保全,變成了一個難題。
應該加強對老年人權益的法律保護,提高社會對老年人財產安全的意識。
同時給予獨居老人足夠的關心和愛護,確保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得到應有的尊重和保障。
作為家庭成員應該關注老年人的生活狀態和需求。
親情不應該被財產所左右,應該是我們最寶貴的財富。
在這個物質日益豐富的時代.
我們不應讓金錢和利益蒙蔽了雙眼,忘記了人與人之間最寶貴的情感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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