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還記得去年寧夏萬畝林場主孫國友的事件,如今在內蒙古發生的農民種地先交錢事件有不少相似之處。
內蒙古開魯縣建華鎮雙勝村,張先生在此承包了4650畝荒地,期限是30年,2034年到期,承包時是鹽堿地,如今已變成良田,正要春耕時,被鎮村兩級干部攔住,要求補交每畝200元的承包費,否則就單方面終止合同。
兩位官員率先出名,首先是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公然表示“別找我,我不懂法”,作為分管政法工作的官員,竟然說自己是法盲,確實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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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村支書,大膽表示“上邊讓我斂錢我就斂錢”!斂錢換句話說就是索賄,貪贓枉法啊,一位村支書肆無忌憚地說出這樣的話來,看來平常工作態度也很難纏啊。
那位政法委員帶著派出所人員直接要強行扣押農戶和耕種的農機,強買強賣竟然以這樣的方式詮釋出來,政府的公信力何在?干群關系還怎么發展?
鎮村兩級官員的做法嚴重違背了兩項中央精神,問題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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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每年中央一號文件都是關于農業的,保護基本農田、保障糧食生產是中央三令五申強調的,民以食為天,農業生產是國家大事,不管存在何種糾紛,他們都不應該阻止春耕,一旦錯過了這個節氣,不知道又要損失多少。
二是中央強調人民至上,要以人民為中心,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但這些官員顯然是以自我為中心,工作第一,人民靠后,如此作風簡直不可思議。
就算這里面存在什么特殊情況,作為國家干部,也要秉公執法,勤政為民,不該如此態度惡劣、行為囂張,工作態度和工作方法實在不可取,如果一貫的作風都是如此,那紀檢監察部門真的要好好查查,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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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干部的權力只能為人民服務,而不是用來欺壓人民,為所欲為。如果不是媒體曝光這件事,很難想象這位農戶最后會面臨怎樣的境地,很可能到最后人地兩空,地被收回,人被判刑。
現在可是法治時代,不是流氓時代,我們且不去論這里面到底存在什么問題,就這些干部本身就存在很大問題,當初是誰提拔了這種干部?組織部門是如何考察的?紀檢監察部門是如何監督的?
目前只是縣里成立調查組介入調查,那么如此大的決策一個鎮能夠做出來嗎?據村支書說這是縣里面安排的,那么就存在自己人調查自己人的情況,真相能調查出來嗎?這件事已經迅速傳遍全網,為何省市無動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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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貴州六盤水欠工程款事件就是因為有關層級未能第一時間調查處置,導致輿論不斷擴大,一度影響了全省的營商環境,阻礙經濟發展,最后難以收場。
內蒙古這件事如果不妥善處置,絕對會有意想不到的負面影響,所以,有關部門不要慢作為不作為,一定要迅速行動起來,本著為民務實的態度,給公眾一個交代,給農戶一個公平合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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