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以為自己是全世界聰明的那一個?北京,近日一件非常奇葩的事情;孫某和田某是已經在2019年舉行了訂婚儀式,男方也向女方轉131400元,并購買了鉆戒和筆記本電腦;
2020年5月,兩人舉辦了婚禮,同年7月,他們的女兒出生了。可奇怪的是,他們雖然舉行了訂婚儀式和結婚儀式,但是卻始終沒有登記結婚。之后沒多久,孫某就要求田某歸還那131400元。
沒登記結婚,生了一個女兒,舉行了訂婚儀式和結婚儀式,這樣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嗎?孫某要求退還131400元能得到對方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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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聽到孫某的要求,當即予以拒絕。她認為131400元屬于女兒的撫養費,而其他轉賬和物品也是屬于一般贈與,并沒有退還的道理。
聽到田某的說辭,孫某自然是不服的。于是,就向當地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認為,雖然沒有登記結婚手續,但是雙方已經舉行了訂婚儀式,
且已經支付了131400元,這一筆費用屬于增加婚姻的穩定性,符合人們口中常說的“彩禮”定義。
既然雙方沒有登記結婚,也不再有登記結婚的意愿,那么這筆131400元的費用就應該歸還。最終法院判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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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田某歸還8萬元給孫某。為什么不是全部退還?是不是網友們都很好奇這個問題?
這是因為法律考慮到,女方已經為男方生了一個女兒,剩余的費用就算是給孩子的撫養費和營養費了。這就反悔了?終究還是驗證了未婚先育的弊端。
可明知道是弊端多多,為何還是有這么多人愿意默認接受未婚先孕,未婚同居,未婚發生關系,然后結果多半是被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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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么說,男方的損失都沒有女方的損失大。除了都浪費彼此的時間和精力,女方還沒了清白,貞潔。
出去之后,難免會被別人說是“被別人穿過的破鞋子。”名聲自然是很不好聽,可依然愿意有很多人女人愿意為此一博。
天真地以為,自己運氣不會那么差,就剛好遇到那個人人憎恨的渣男吧?所以,她們才會愿意放下矜持,把自己稀里糊涂的交出去,成了男人擺布“布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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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是錯的,明知道這樣做,有傷風化,有傷風敗俗之意,但還是愿意以身相許。到底是舍不得,想用身體來留住對方;還是因為一時被對方的甜言蜜語迷了心,失去了正常的判斷力和思考能力。
又或者是,當時意境使然,紅酒,鮮花,甜言蜜語,浪漫表白等等的元素,讓你覺得此時此刻如果不能身體交互,那么就有點掃興了?
這樣思考的人,到底還是不夠自愛吧?真正自愛的女人,她們永遠會堅守那一刻原則。不會輕易動搖,被破防。
訂婚儀式,結婚儀式,生兒育女,這些都做了,就差領結婚證,沒想到男方還是反悔了!如果生的是兒子,男方會不會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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