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和情人開房,沒想到情人丈夫帶了3個親友團去“捉奸”,男子慌忙爬窗戶躲避,不慎從6樓窗臺墜落身亡,妻子索賠130萬,終審判決出人意料!
近些年來,桃色大瓜比比皆是,究竟是誘惑多了,還是人心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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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夏某和女子李某,均為婚內出軌,2人相約去酒店開房。
事情還沒辦完,李某丈夫劉某帶著3個親友團前來“捉奸”。
房間內夏某慌忙穿上衣服準備逃竄,房間內無處藏身,他把視線投向窗外,看到空調外機上能站人,立馬翻出窗戶,膽戰心驚站到空調外機上。
等李某丈夫劉某沖進房間,找不到人,意外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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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腳滑,從6樓空調外機上墜落身亡!
事發之后,夏某的妻子將李某夫妻倆,和去捉奸的親友團,還有酒店3方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賠償130萬。
很多人按照以往的案例推斷,賠償即使賠不了130萬,多少也得賠個大幾十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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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最終結果太讓人意外了,法院認為:
首先,夏某在李某丈夫和親友團進入房間之前,就選擇自行逃出窗外。
其次,他是完全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成人,對6樓的高度和危險程度應該有清楚的認知能力,屬于完全的自主行為。
因此,夏某的死亡和他人之間沒有發生明確的因果關系。
而酒店,窗臺的高度,完全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并且還在窗戶上安裝了“限位裝置”并張貼了“關好窗戶”的提醒標識,已經盡到了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因此酒店也沒有過錯,無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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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一出,眾網友們紛紛表示認同,三觀終于沒偏離正確的軌道!
有網友質疑:“如果被告進去房間之后,受害人才爬出窗外導致墜樓,這樣被告就要賠了?”
如果,真是被告和親友團闖入房間之后,造成惡果,還真的就逃不掉因果關系了。
幸好酒店的窗戶安全高度符合要求,否則就得賠錢了,成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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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的家人,為了訛錢,把“家丑”抖落全國,連最后的臉面也不要了,不但索賠無果還成了笑話!
天津網友說:“正是由于法律的不健全,才導致出軌頻發,社會道德淪喪。這種情況,必須追究出軌者經濟賠償責任,以儆效尤,亂世當用重典!”
新疆網友說:“小事闖大禍,做賊心虛,搭上一條人命虧大了,干柴烈火,心血來潮擋不住呀,太不小心了,這種死比鴻毛還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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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網友說:“說你對你就對不對也對,說你錯你就錯不錯也錯。以前事例很多,小偷到二樓偷東西摔死了說人家防盜窗沒安裝好等等……同樣都是法官咋就不一樣呢?”
江蘇網友說:“逝者已逝都是一面之詞無法還原真相,如果是一群人逼著跳下去或者是先控制后再多人合力扔下去也不是不可能,我就聽過一個老公安說過以此方法殺人可以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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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出軌代價太大了,為了那點欲念,把自己掛墻上了,真的值得嗎?
現在社會,有很多人,不管人是怎么死的,有沒有理由,都想以死為由來敲詐一筆巨款。
想當年最火的一句話,“不是你撞的,為什么要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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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這句話,讓大家對“法”失去了信心,讓正義偏離了方向,讓很多人在“扶”與“不扶”中掙扎,良心被刺痛,卻又有種深深的無奈!
廣東網友說:“更可笑的是那個去別人家里偷韭菜的,吃了中毒才知道那是水仙花,把主人告上法院還嬴了,天理何在?”
這次事件,法院干得漂亮!法官一條一條分析得清清楚楚,依法駁回無理的要求,判得合理,讓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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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婚內出軌,破壞雙方家庭,就已經罪大惡極,自己逃跑送命,還要受害人賠償,這也太過分了!
提醒那些沉迷在不正當關系中的人,不管遇到何種情況,生命安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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