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司法觀點7,詐騙未遂應當定罪處罰的情形。
1、孫佳英等人詐騙案,《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1321號。
2、被告人孫佳英,1992年人,北京市西城區。
3、孫佳英2020年打印虛假宣傳單3000份到處張貼、散發,虛構“北京市希望工程志愿者協會”名義募捐并謊稱有口罩購買渠道,截止案發,沒有人轉錢到孫佳英的微信二維碼收款賬戶。
4、西城區法院判孫佳英詐騙罪10個月,罰金1萬。
5、司法觀點,孫佳英已開始實施詐騙,由于被民警及時抓獲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但在疫情特殊時期,假借抗疫進行詐騙主觀惡性大、社會影響惡劣,孫佳英的行為屬于“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按照3-10年刑期的未遂狀態可以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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