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教育局回應教師應聘其他單位被開除)
相關材料顯示,三亞中學于2025年決定開除一名在校老師,因為其“在2025年9月至10月期間,未經學校批準報名了其他單位的招聘并參加考試”。校方認為,該老師的行為違反學校《教職工管理規定》,屬于嚴重違紀行為,決定予以開除處分。
2月24日下午,現代快報記者聯系到了三亞市教育局,該局人事科相關工作人員回應,前述情況屬實,他們也已關注到此事。據該工作人員介紹,涉事老師于2025年7月入職三亞中學,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被校方開除后,對方已經申請勞動仲裁。“他們的勞動合同里面已經寫到,在合同期限內未經單位允許,不能去報考其他單位,至于這樣的約定合理與否,要等勞動部門去裁決。”該工作人員坦言,涉事老師參加的招聘考試未被錄取,因三亞中學發現公開的其相關考試成績信息后,才有了被開除一事。
這名工作人員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三亞中學屬于民辦學校,由于教師流動性比較大,校方為了方便管理,才有這樣的規定。他說,如果勞動部門最后裁決校方的規定不合理,他們會督促校方去改善這樣的規定,不僅要做到公平公正,還要有一定的人文關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