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124件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晉政發〔2025〕12號。
文件提到:經清理,省政府決定對制定依據已發生重大變化、主要內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文件所涵蓋、調整對象已消失、工作任務已完成或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124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宣布廢止。
凡列入本決定附件廢止目錄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宣布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包含《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020年8月17日)》
來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來源:無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