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4 月 27 日消息,近日,民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網信辦印發《互聯網公開募捐服務平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IT之家注意到,《辦法》共二十九條,主要圍繞平臺的指定、運行、監管等核心工作進行系統規范。
![]()
一是明確規范對象適用范圍。《辦法》將規范對象明確為專門為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活動提供服務的網絡平臺,要求平臺必須經國務院民政部門指定方可提供相關服務。對于廣播、電視、報刊、電信運營商等其他公開募捐平臺服務提供者,則仍由《公開募捐平臺服務管理辦法》規制,體現了對互聯網這一重點募捐渠道進行專門化、精細化管理的思路。
二是明確平臺服務范圍和義務。修改后的慈善法對平臺作出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服務、不得收費、不得插入商業廣告等規定,《辦法》對慈善法的相關規定作出了進一步細化,并明確平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拒絕提供服務。同時,要求平臺不得代慈善組織接受捐贈財產。此外,《辦法》規范了平臺的募捐資質查驗、信息內容管理、信息數據共享、投訴舉報處理、工作定期報告等責任,以及糾紛解決方式。
三是明確平臺準入、變更和退出程序。《辦法》從運營主體和服務能力兩方面設置了平臺的準入門檻,從資金水平、資質證明、內部治理、業務功能、信息安全、規則制度等方面對平臺提出了具體要求。《辦法》列舉了申請指定成為平臺應當提交的材料,明確了遴選和指定平臺的程序,以及平臺變更運營主體或名稱、終止服務的申請程序和所需材料。
四是明確對平臺的監督管理職責。《辦法》構建了“民政主導、多部門協同”的監管體系,明確了各級各部門在平臺監管中的職責。國務院民政部門與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加強信息共享;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依法對平臺及其運營主體實施監管;對違反《辦法》規定的,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法定職責采取措施,電信、網信等有關主管部門依據職責進行處理;對逾期不改正或存在嚴重問題的平臺,由國務院民政部門取消指定并公告;對未經指定擅自提供服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網信、工信部門依法處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