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00后律師的一條帖子,在社交平臺上引起了不小的動靜。
他以個人名義起訴上海迪士尼,狀告的是一塊告示牌。迪士尼方面提出和解方案,他拒絕了。事情被曝光后,很多人覺得解氣——終于有人站出來公開叫板“怪獸級”的法務天團了。這位律師的名字叫孫永辰。4月23日,他接受了記者采訪,第一次系統地講述了整個事情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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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一塊告示牌,寫著“進入即代表同意被全世界商用”
今年早些時候,25歲的孫永辰和大多數普通游客一樣,帶著好心情走進了爆火的“瘋狂動物城”園區。眼前的熱鬧氛圍很不錯,但快樂還沒持續多久,就被入口處一塊“告示牌”澆了盆冷水。
園區當天的告示牌白紙黑字寫了一段話:今日園區會進行拍攝活動,你只要進了這個區域,就代表自愿把你的肖像、聲音,在全球范圍內授權給迪士尼,用于他們的節目制作和商業宣傳。
作為一個剛拿到律師執業證書不久的“新兵”,孫永辰一眼就嗅出了這句話的不對勁:憑什么?自己花了錢進來玩,什么時候就必須義務“獻臉”了?
看到告示后,孫永辰立刻找到工作人員進行反饋,非常直接地指出了兩個核心法律矛盾:這種靠一塊告示牌就單方面征集授權的行為,屬于典型的 “格式條款” ,既排除了消費者的權利,又減輕了經營者自身的責任,對游客既不公平也不合理,應當認定為無效。
面對他的據理力爭,迪士尼工作人員的態度很明確——“拍攝計劃肯定不能改”,如果游客覺得不合理,可以選擇不進瘋狂動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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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壁:溝通無果投訴碰壁,一紙訴狀啟動車輪戰
溝通無果后,孫永辰繼續向官方渠道投訴,去游客中心反映情況。之后他確實等來了迪士尼的回復電話,但結果依舊令人皺眉——客服全程只是機械記錄意見、表示會反饋,但關于“格式條款”是否不合理、如何保障游客的肖像權等核心法律追問,對方全程回避,始終不正面作答。
維權遇到瓶頸后,孫永辰毅然回到崗位上冷靜籌備。2026年1月,他正式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材料,訴訟請求非常純粹:請求法院確認迪士尼園方關于“默示授權肖像拍攝”的告示牌格式條款無效。
面對這位初出茅廬的實習律師一紙訴狀,迪士尼的法務團隊動作相當敏捷——迅速打通他的電話,并提出“和解方案”,核心意圖是用經濟條件來“擺平”這個個人糾紛。
但這位律師有著年輕人特有的執拗,干脆了當地拒絕了。在他看來,迪士尼的和解方式純屬資本思維——“只是想花錢解決問題”,而不是把不合理的商業行為進行合規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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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剛:七小時車輪戰,這個年輕人為何如此堅持?
拒絕和解之后,雙方交鋒進入白熱化,一場苦戰正式拉開。截至目前,法院已經組織過共計兩次開庭審理。據相關報道披露的時間線來看,第一次是3月9日,第二次則是 4月8日。該案別看事實似乎不復雜,但兩次開庭合計總時長達到了令人咋舌的7小時。面對迪士尼千錘百煉的法務天團,一個剛單槍匹馬進場的年輕辯護者,顯然是把這7小時熬到了極致。
事后很多人好奇,為一個存在了好幾年的“商業慣例”這么拼,究竟值得嗎?在孫永辰自己的發帖中,他給出了一條非常有溫度的現實回應:他承認單個消費者拿龐大體量的格式條款沒有辦法,但他同樣堅信——這種看似只能自訴的“私益訴訟”,背后凝聚的是公共利益。他說邏輯很簡單,只要法院判決條款無效,那意味著受益的不只是孫永辰一個人,而是未來每一名可能遭遇完全相同境地的消費者。這就是“撕開口子讓更多人獲益”的大學生式思辨。
他在回應中對自己為何直面強權有著非常清醒的剖析:“從法理和情理上與虎謀皮,是能站住腳的。”真正讓他敢于宣戰的底氣,除了法律實體的支撐,還有評論區里上萬名用戶的情感支持。“消費者的心里是有桿秤的,公義自在人心。”就算最后的判決結果充滿了不可控,他也認為只要法庭最終公開認定了這份“默示授權”的界限,就已經對廣大消費者完成了不可替代的信號意義。
追問:為什么在這件事上反復死磕?
其實孫永辰對抗大型企業的思路,跟五年前同樣是狀告迪士尼“禁止自帶飲食條款”的女大學生王潔瑩形成了一點跨越時空的呼應。這位學姐當年以“一己之力”打破了樂園不準帶吃的門檻,孫永辰如今則想從商業展拍的邏輯里,挖出所謂“進園拍攝無條件獻肖像權”的商業邏輯是否正當。
“只要是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制定‘免責牌’讓消費者被迫接受的條款,就并非免死金牌。”這是他在回應時點出的中心立場。他反復提醒消費者:消費者的所有同意和許可權必須建立在“真實、自愿、知情、明確”的四道防線之上,而不能構建在商家單方面偷換概念的“默示同意”上。
迪士尼法務強大,這是全世界公認的。有不少網友直白提問:一個小律師,真能撬動這個龐大的法務宇宙嗎?他的回應依舊豁達——勇敢是對每一個不公待遇說不的人起碼的良知。即便本案在7月判決產生巨大變數,他也要說:“該案本身已具備不可撼動的社會價值。”好一條打破蛋殼裂痕重見光明的鯰魚。
不管最后法院如何判決,都想給這個小律師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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